一、核心定位
委托合同是很多制度的基础法律关系:
成年人意定监护
临时委托监护
法定代表人与公司
委托代理
二、基本原理
1. 定义: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2. 性质:可有偿、可无偿。
3. 可有偿可无偿的三类合同:委托、保管、自然人之间的借贷。
三、双方当事人与核心权利
1. 基础:基于人身信赖关系。
2. 任意解除权(⭐️高频考点)
四、损失赔偿(违约责任)
1. 有偿委托:注意义务较高,一般过错即担责。
2. 无偿委托:仅在故意/重大过失时才赔偿。
【举例】律师事务所代理→默认有偿,不适用“故意/重大过失”才赔规则。
五、间接代理(合同编重点·民法典第926条)
1. 分类标准:以谁的名义 + 相对人是否知情
直接代理:以被代理人名义→总则编。
间接代理:以受托人自己名义→合同编。
2. 显名间接代理
相对人明知被代理人存在。
合同直接约束:被代理人—相对人。
3. 隐名间接代理(⭐️考试重点)
相对人不知道被代理人存在。
合同直接约束:受托人—相对人。
4. 两大权利(⭐️核心)
1)委托人介入权:受托人向委托人披露第三人后,委托人可直接介入,行使受托人对第三人的权利。
2)第三人选择权:受托人向第三人披露委托人后,第三人择一选择:找受托人 OR 找委托人,不得同时主张。
【委托合同总结】
性质:可有偿可无偿
权利:双方任意解除权
重点:隐名间接代理 + 介入权 + 选择权 + 披露义务
一、合同当事人
真正当事人:业主。
开发商/业委会/业主大会签合同,最终约束业主。
二、重要规则
1. 书面要式合同。
2. 物业服务人公开作出的有利于业主的服务承诺,视为合同内容。
三、物业服务人(物业公司)义务
1. 维修、养护、管理、维护秩序。
2. 后合同义务(超期服役):合同终止→新物业进场前,原物业应继续服务,并可收该期间物业费。
四、业主核心义务与抗辩
1. 支付物业费
2. 物业公司禁止行为:不得断水、断电、断热、断气催缴物业费→该方式构成侵权。
五、合同解除
1. 解除权:业主共同决定(集体表决事项,单个业主无权单方解除)。
2. 不定期物业服务合同:双方均有任意解除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