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14】纪检案件查办-初核中如何查阅账目?
监督执纪工作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核查组经批准可采取必要措施收集证据,与相关人员谈话了解情况,要求相关组织作出说明,调取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阅复制文件、账目、档案等资料,查核资产情况和有关信息,进行鉴定勘验。查阅账目是证实违纪违法行为、收集证据的重要手段,促进由证到供、供证结合。抓住四个重点
用好多种方法
盯紧异常事项
注意五个问题
严格把控查阅重点,按照初步核实方案要求落实各项措施,严把政治关、质量关、效率关。
深入了解单位的正常活动,结合该单位职责职能,弄清收入来源,尤其是特定收入。
熟练掌握账目查阅方法,明晰查阅方向及重点,实现“靶向施策”。
重点关注银行存款、往来账目等重点科目中的可疑事项,通过与相关人员谈话、取证等方式,提升分析研判能力和水平。
严守证据标准,注重收集客观性证据,确保初步核实结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个人学习笔记,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