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章是作者个人学习笔记 非原文,仅供中医交流分享,勿抬杠。第7条
病有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无热恶寒者,发于阴也。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以阳数七,阴数六故也。
胡希恕:这一段也很重要,它讲太阳病啊。太阳病是表证,表证里头还有个少阴病呢。少阴病偏虚偏寒呐,所以一开始就病有发热恶寒者,那就指太阳病,太阳病是发热恶寒呀。没有热,一味是恶寒,那不是太阳病是少阴病了。就是说疾病的一始有这么两类表证,有发热恶寒的,是发于太阳病;无热恶寒的发于少阴病。发于阳者七日愈,发于阴者六日愈,这是个约略之词。
李冠杰:这个条文应该这么理解:人体患病以后,表现为发热恶寒的,属于阳性病;表现为无热恶寒的,属于阴性病。凡阳性病一般七天可痊愈,那么阴性病呢,六天可痊愈。因为“七”在易学中,是阳性数,“六”在易学中,是阴性数。就因为这个缘故。
那么我们对古人的东西都应该客观地看,先看看这个条文里边合理的一些因素:首先一个,阳性表证以发热恶寒最多见,这是一种常见的现象。那么,阴性表证呢,相对地说,发热的机会就没有阳性表证多,因为这是太阳篇嘛,很自然的侧重于阳性病,虽然条文里说的是病,没有指的是太阳病,但是主要指的就是太阳病了。因为这里涉及到阴性病,我们就把它作为阴性的表证。那么阴性表证发热的机会,相对说就没有阳性表证发热的机会多。这也是一个客观的事实。
还有一个“六”、“七”天,病痊愈的说法,我们现在讨论的是条文合理的一部分,就说六七天这个时候,人体得病以后,现代医学也证明了在六七天的时候,往往是疾病发展变化一个很重要的关口,或是发展成为新的疾病,或是病情减轻甚至自愈了。这也就是说,现代医学把它称之为人体疾病的一个自然周期,有这么一个周期。我们可以想象,就说古人也是在临床当中,发现人患了病以后,常常六七天的时候,有一个周期。这儿呢,恐怕很大的一个方面就是指的这一类的东西。如果我们把它看作合理的一面的话,就应该这么去看他说的这一类的东西。
我们在实际临床当中,在经方理论里边,这个阳性证也未必是全都发热,这不是说了嘛:“发热恶寒者,发于阳也”。这个阳性病未必全都发热,实际上条文里边就有,那个麻黄汤证,就是这个表实证第二条不就有吗:“或已发热,或未发热”。什么意思?还有不发热的情况。实际临床当中真正表证不发热的,也不是说特别罕见,也有,有的是。
再一个就是阴性证,阴性证在经方理论里边,阴性证发热的也很多。你比如说麻黄附子细辛汤证、桂枝加附子汤证都有可能发热,当然它也有可能不发热。在条文里边就有,像麻黄附子细辛汤和这个麻黄附子甘草汤都可能存在发热的情况。所以说王叔和的这种说法就失于片面,片面就要出问题的。就咱们前边为什么讲了那么多,就是为了我们更好地去理解这些东西。
还有一个就是六日愈,七日愈的问题。虽然说这个人体有这个病理的周期性,但是,没有必然会全愈的这种规律,而且真正自愈的,真要是说得病得了六、七天,能够自愈的,不是说很多。而且呢就是说,能自愈也好,不能自愈也好,像这种因素对临床治疗,当然,自愈了那就没必要治疗了。而要说如果自愈不了,到六、七天的时候对我们治疗会有什么影响吗?大家不管是在经方理论里边,回忆一下有没有这种条文;再一个就是看看临床当中有没有这样的东西。是不是吃药吃到六天,哎,别吃了,到好的时候了。有这么情况吗?没有。他好不了你还得吃。所以说,在临床当中也得不到验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