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点1:项目监理机构一般规定
1.工程监理单位在工程监理合同签订后,应及时将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形式、人员构成及对总监理工程师
的任命书面通知建设单位,并应在建设单位主持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上告知承包单位。
2.工程监理单位调换总监理工程师时,应征得建设单位书面同意;调换专业监理工程师时,总监理工程师
应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3.一名注册监理工程师可担任一项建设工程监理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当需要同时担任多项建设工程监理
合同的总监理工程师时,应经建设单位书面同意,且最多不得超过三项。
4.项目监理机构设立步骤
①确定项目监理机构目标;
②确定监理工作内容;
③设计项目监理机构组织结构;
④制定工作流程和信息流程。
考点2: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
1.项目监理机构应具有合理的人员结构,包括:①合理的专业结构;②合理的技术职称结构。
2.确定项目监理机构人员数量需要考虑的主要因素有:
①工程建设强度;
②建设工程复杂程度;
③工程监理单位的业务水平;
④项目监理机构的组织结构和任务职能分工。
注:工程建设强度是指单位时间内投入的工程建设资金的数量。(工程建设强度=投资/工期)
考点3:项目监理机构任职条件
1.总监理工程师
由工程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书面任命,负责履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主持项目监理机构工作的注册监理工程师。
具有工程类注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3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3.专业监理工程师
由总监理工程师授权,负责实施某一专业或某一岗位的监理工作,有相应监理文件签发权,具有工程类注
册执业资格或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2年及以上工程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
4.监理员
从事具体监理工作,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