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丁术数课堂 盲派八字命理学习笔记(862)
盲派八字命理学习笔记(8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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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女命:女农民 阳历1878年5月20日18:00祥生比 印 日 伤戊 丁 戊 辛寅 巳 戌 酉
大运:5丙辰15乙卯25甲寅35癸丑45壬子55辛亥65庚戌75己酉交运实岁:4.422。贵造出生在立夏后13.27天,戊土比肩当令。
·此命地支寅戌火成局,巳酉成金局寅巳一刑,天干透比生食透丁克伤,以食神为主,以比印为辅,论富贵以印为主,丙丁混浊,非贵之命,用印制伤地支酉金有戌土生之不清,喜偏才去印,故发财。天干戊土泄丙生食故为农民。
·算计级分以丁火为去假之神地支丙火忌神,丁火在天干克倒辛金一级,地支丙火忌神,有天干戊土泄之惜寅巳一刑为分得四分。实得一级四分财。
·子以食为子二子,女以丁火为女,刑去二丙火得三女留二。天干戊丁为喜神,子女皆依此。
·杀忌以食为夫有伤混,以官为夫。乙卯运,丙申年结婚,辛亥运乙亥年夫亡。
·寿年以比肩戊土六级。丁火六级除泄戊一级,地支丙火刑去三级,共得
八级戌土会寅去一分生酉金去三分余二分,以上共得八级二分而亡,子孙满堂发于癸丑、壬子运二十年。
运限法:以丁戊计算。时支酉,丙死丁生为喜,故再延到年干限,戊土喜用,坐寅刑巳破格,故亡于年支限。寅丙长生四分,巳刑寅破丙一半,即得丁二分,戊土泄去一分,剩一分,故计81十1=82岁亡。
《李氏增解》
此造寅巳刑,天干透戊,己庚虽已刑伤,并非不可取用,只是以己经刑伤的庚金为主,不是美好。
此造地支寅巳刑,巳酉会金,寅戌会火,天干透戊泄丙生庚金、透丁制辛,全局之下,只以庚金食神为格,取戊土比肩泄丙生庚、丁火正印制辛金伤官为用神。原书主辅取用非常得体,五行变化论述还算正确。
格神刑伤,天干戊土有泄丁之嫌,地支戌土有生酉金之嫌,用神带喜带忌,是本造无法得富贵之因,仅能以分计算富贵。
得戊寅四分,戌土六分,丁火四分,扣寅巳刑二分,共得一级二分之财。子以食神为子,庚金月令四级刑去二级,剩二级,得二子。伤官忌以丁火印为女,原局丁火四级,寅巳刑、戊土泄去二级,剩二级,得二女。至于原书认为丁火有丙火混之说法,笔者认为不妥,因寅戌会局、天干透戊土,则己无丙火,因丙火己生戊土而去。
以正官为夫,有伤官克,以丁火印制伤为夫,乙卯运、乙木生丁火,辛金绝地,合夫宫结婚。至于是否为丙申流年,这点笔者保留,因丙申流年,合留伤官!如果流年是丙申,但节气己交丁酉,则比较合理!(按:笔者如此推测是有道理的!因欧阳先生,是听一位活到八十二岁的老妇口述,这位老妇的记忆,是否正确则有待商榷。)
111、男命:贫农夫 阳历1882年9月15日14:00祥生官 食 日 比壬 己 丁 丁午 酉 巳 未
大运:9庚戌19辛亥29壬子39癸丑49甲寅59乙卯69丙辰79丁巳交运实岁:7.604。贵造出生在白露后6.56天,庚金正财当令。
·此命支成巳午未南方火方,又巳酉成金局,天干透丁火,月干透己土坐
偏才,年干透壬水泄正才克丙火,成为从偏才为主,以食神正官为辅,此君赖臣生也。惜丁火午在年支克偏才,官在年干有食神己土克害壬水之忌,为破也。
只得支酉午克去二分,会局一分,天干己土二分,壬水泄巳财三分,共五分,故为农夫之命。
·以正官、食神为兄弟,一兄一弟。
·以才为妻,才混以食官为妻,二妻,一死一到老。
·以官为女,一女;以食为子,月干己土生四子,夭亡一,余三。己位喜
神二子,时未带忌,一子送人收养。
·以官食为寿,巳午至酉暗拱申四级,未前申会年干壬四级,己土四分,
共八级四分。行运丁巳、丁火极旺之地合去壬水,流年乙巳年,乙木克己土,八十四岁而亡。
·此命从财根多,未造成凶亡者,因原命食神有力,行运虽遇甲乙克害,
好在有时未土相顾,无杀伤枭刃之害,故得善终。
《李氏增解》
此造巳午未会全南方火,天干透己土泄丁火,透壬水制丙火,虽壬水有己土克,但酉月丙火死地,巳酉又会成金局,日干虽坐旺支,也非从不可。以从偏财为格:取己土食神泄丁、壬水正官制丙、为用神。原书定格取用、五行变化认知、行运吉凶等的论述,完全正确。
富贵全以己土、壬水计算,如无己土、则酉金被丁火克,若无壬水、则庚金无去留。因己土有克壬水之嫌,为带喜带忌之神,用神被克、只能以分计算。得己土泄丁火七分,扣克壬水二分,共得五分之命。
·以财为妻,财星混杂,以食神、正官取清为妻;二妻之命,一死、一到
老。此造克妻之因是:妻宫忌、正官之妻有食神克。食神之妻能到老。
·比劫混杂带忌,以食神、正官为兄弟。
·以食神为子,原局食神带喜带忌,所以生四子之中,有夭亡、有送养。
原局有食神无伤官,能去多少食神即得多少伤官,以偏财去食神为女,原局偏财有正财混,以正官能去多少正财,即能得多少偏财,月令壬水二级,己土克去一级,得一级,一女。
运限法:寿计己壬,时支未,己土旺地,年干壬水喜用,延至年支午破酉,故止于此限。计己土在午三分,总计81+3=84岁亡。
112、男命:贫渔夫 阳历1902年6月11日18:00祥生
印 伤 日 比
壬 丙 乙 乙
寅 午 丑 酉
大运:10丁未20戊申30己酉40庚戌50辛亥60壬子70癸丑
交运实岁:8.9。贵造出生在芒种后4.74天,丙火伤官当令。
·此命地支午寅成火局,天干透丙有壬水克之,当取食神为主,用印比。
惜壬水坐下寅位有甲木泄水、生木、生火,破,用比有酉丑金局克。只得到壬水坐寅病位五分,泄去三分生甲木余二分之命。
·所幸由寅至午暗拱辰库六级,天干壬一级也。寿七十而终。
·以壬制伤为女,计算同上计寿之数。得生女七人死一,死者天干壬泄生
木也。剩六女。无子,食衰伤旺混杂无子。
·以乙比为兄,一位。以年寅为弟,一位,早亡,寅午化火局而去。
·妻以比印为妻,戊申运娶妻。己酉运亡,此比也。庚戌运娶妻到老,此
壬水也。其贫苦之原因,因用神衰弱,以壬在午月胎地一级,克丙火五级,其力不及,且原主食神有泄,虽用比,比坐下有杀,故食生才、才生杀而贫。只得到壬水为体,贫而有寿。
《李氏增解》
此造笔者反复的一看再看!也是个疑点重重的八字,再怎么算!也不应是只有二分命的穷人!其疑点有:
1、原书说:“惜壬水坐下寅位有甲木泄水,生火,破”。寅午会局透丙,寅中己无甲木,就是有甲木也已生火而去,何况月令又是甲木死地,那来甲木泄壬水?
2、又云:“用比有酉丑金局克”,时干乙木就是因有金克,所以月令得真生,乙木生丁火,丁火引至时柱生旺。
3、又云:“以胎中壬水而克午丙,其力未及”,丙火月令虽是极旺,但引至时柱,丙火死地,己由旺转衰。
此造依笔者浅见,此造地支寅午会火局透丙于月干,酉丑会金局,透壬于年干,因壬、丙并透,所以丑库庚金闭库。当以闭库庚金为格,用乙木生午丁火去辛金、壬水制丙护庚。是“君赖臣生理最微”,得壬水二级,丁火四级,扣丙火刑去三级,还有三级之命。经笔者往下推一个时辰,以丙戌时才能符合原造。
印 劫 日 劫
壬 丙 乙 丙
寅 午 丑 戌
大运:9丁未19戊申29己酉39庚戌49辛亥59壬子69癸丑
地支寅午戌会全火局,丑戌刑、丙火库刑伤,刑出戊己土,寅午火转生戊己土。当以己土正财为格;取壬水正印制丙为用神。日干虽弱,但用正印而不能从,王水在原局有旺戊土之克,只能以分计,仅得王水二分之命,故一生贫苦。以印为兄弟,得二兄弟,印被克、弟早亡。原局食伤混杂,以财计算子女,财星又混杂!无子。伤官忌、以印制伤,得午至寅暗拱申壬四级,时至年戌前拱亥壬三级,共七级,生七死一得六女,死者因壬水被戊土克。
113、男命:小公务员 阳历1896年4月13日10:00祥生比 杀 日 官丙 壬 丙 癸申 辰 申 巳
大运:8癸巳18甲午28乙未38丙申48丁酉58戊戌68己亥78丁巳交运实岁:7.339。贵造出生在清明后9.23天,癸水正官当令。
·此命申辰成水局,天干透壬癸,以衰旺而言,一般人会认为以杀为主,
虽申在年而透壬,但月逢壬水入库,又得时巳合日申,当以癸旺之官为主。丙火生旺月时,当不从官,以比肩克偏财为辅。年月申辰有辰土制,官以辰土计,才以比计。
幸申辰局中暗拱二未会时干癸库九级,除去壬水申四级外,得五级财官。杀混,故财多官小。此人在日治时代担任乡职工作,光复后担任乡民代表,得才五级,才极盛时有十二甲之田地。
·以比为兄弟,兄一中年亡,弟一因丙巳中带忌,临死前诉讼阅墙。
·子二,幼天亡一存一。以食为子。因食带忌生申金,生年支申而去,故
一子夭亡。日申有巳合去而留辰,故存而足残。
·伤为女,克癸不用,则改以辛财泄伤为女,入月支辰库,有两申妒合不
去。改以丙克申庚而存辛金,但年丙至时巳宫三级,壬克一级剩二级得二女。
·妻一,以比为妻。丙克庚留辛。天干一丙。
·寿命辰前巳会二丙六级,天干壬水克去一级,月辰之中戊上三级隔邻两
申合去二级剩一级克壬得一级,共七级,地支之巳带忌计分,禄地三分,申合巳去一分剩二分,年月申辰会壬水,有辰土制。官以辰土,财以比计,共计七十二岁病亡。其人为人和平,乃官为主,用比,主辅皆和平之神也。最好的运行甲午、乙未运,酉运破财。
《李氏增解》
原书对这个八字的论述,问题更多!矛盾更大!
1、申辰会局、天干透壬癸,原书以癸水正官为主、取比肩丙火为辅。但丙火已被壬水所克,如何能用?
2、天干透壬丙,地支巳申合是丙、戊、庚皆留。原书并没有说到底是留什么?去什么?仅说:“又得时巳合日申,当以癸旺,以正官为主”。可见欧阳先生对五行因会、合的变化并非很了解。
3、既然取癸水为主,原局有壬水七杀混杂,七杀又无法去除尽净,则癸水不能寻暗拱暗会为真神!这是他在《神秘命理学》书中,前半段“理论叙述”中所定的原则,这时自己却不遵守!原书说:“幸申辰局中暗拱二未,癸库明现及半明现九级…”。不知是如何算出?
此造年月地支申辰会局,天干透壬丙,日时地支巳申合,则丙、戊、庚、皆合留。笔者按:申辰会局、若天干透丙,以戊土为主。若天干透戊,以庚金为主。若天干透庚或壬,则以壬水为主。这是五行会局的变化,特在此说明!所以此造、当以癸水正官为格,取戊土制壬水七杀为用神。如此才能区辨真假。
·得戊土月令辰土三级,巳申合三级,扣除申庚泄去二级,共得四级之财。
·以比肩为兄弟,丙火原局三级,壬水克去一级,剩二级,有二兄弟。一
兄中年亡,是因壬水克,一弟临死前诉讼闹墙,因巳中有喜有忌。
·以食神为子,食神原局有财泄,以丙火制庚财生食,丙火原局有壬水克,
所以得二子,幼天亡一、存一,又足残。
·以伤官为女,原局无伤官,以丙火克庚金为女,得二女。妻以比肩为妻。
运限法:寿计丙火之体,时支巳丙合留为喜,延至年干丙,被旺壬所克,故只到巳限,72岁亡。
114、男命:虽富仍死 阳历1926年7月7日10:00祥生劫 印 日 枭丙 甲 丁 乙寅 午 酉 巳
大运:1乙未11丙申21丁酉31戊戊41己亥51庚子61辛丑71壬寅交运实岁:0.279。贵造出生在芒种后30.6天,丁火比肩当令。
此命抄自《命理正宗》,原书云:身旺用财,大运入酉、财轻喜行财旺之运,一发轰天。一入子运问死刑,富依然也。按此命比肩格用印生,财克印为用,年月混浊不计,酉日丙死,日时乙巳酉拱午三级之财,当以时乙巳计算。
·此命是一个变局,非原书所言者,盖年月寅午成火局,干透丙火,日时
支酉巳财为比劫所劫,天干甲乙透,甲衰乙旺生丁火,论衰旺,当以劫旺为主。
但劫在年月旺,一到丁酉日劫死,乙巳时丙火巳合酉去,而丁火至巳极旺,故以丁火为主,以巳庚及乙印为辅。
·计算级分,年月混浊不计,酉日丙死。当以乙巳时计算之,幸喜从寅前
卯会时干乙木三级,实得三级之财。一入庚子运,庚合去乙木辅神,子冲破主神,故亡。其凶亡者,为原命劫大旺比衰之故,真衰假旺之故也。此命即滴天髓云:“道有体用,不可一端论也。”丙火确为生旺,若以丙为主,取何为用?故以丁火为主,以偏印为用也。
《李氏增解》
此造是一个变局没错!盖取主神(格神)、最重要的原则,是区分衰旺、真假。
若原局真假混杂,则以去假之神为第一辅神(用神)。就以丙丁火为例;若原局丙火旺、丁火衰,有己土或癸水等制化丁火之神生旺,就以丙火为主,去假之神,己土或癸水为辅,是好命。又若原局,丙火旺、丁火衰,而无去丁火之神,反而有壬水或戊土等制化丙火之神,则须以丁火为主,取制化丙火之神为辅,这是真衰假旺。又若原局丙丁火同旺,而无制化丙火或丁火之神,则不能取丙丁火为主,需另寻他神为主!
此造原书欧阳先生,取丁火较旺为主,以巳庚为辅。其实巳庚并无法去丙,因寅甲已会午、年干透丙而去,而且月令又是甲木死地,原局丁火虽然比丙火旺,但无戊土或壬水制化丙火,所以丙火仍在原局混浊丁火。则不能取丁火为主!就是需取丁火为主,也不能寻暗拱暗会为真神!更不能计算级数。
此造乙木虽有巳酉金之克,但有月令午丁火之救而得其生,此即是《滴天髓》所云“儿能生母泄天机。”比较衰旺、乙木比甲木旺!所以此造当以乙木偏印为格;用午丁火制酉金、巳庚制甲木为用神。
·得午丁火四级,丙火刑去一级,得三级之财。
·丁酉运、丙火死、丁火生,二酉自刑、庚金得清,忌神去尽,一发轰天。
·庚子运、庚金合去乙木,子冲午,庚金死地,格用俱去,凶亡。
《滴天髓》云:“顺逆不齐也,不能逆者,顺其气势而己矣。”此造格神行逆势运,大运乙木由生入绝、入死地。由于大运乙木一路衰竭之地,需顺其气势,而且假神甲木,在原局衰且有制。所以格神乙木行体衰之运,反而有福!这是此造行酉运能大发的原因。
115、男命:萧耀南 阳历1875年3月23日22:00祥生
劫 财 日 劫
乙 己 甲 乙
亥 卯 申 亥
大运:6戊寅16丁丑26丙子36乙亥46甲戌55癸酉65壬申75辛未交运实岁:5.455。贵造出生在惊蛰后16.37天,乙木劫财当令。
此命湖北巡阅使萧耀南造,原书只说:“月令羊刃,以申金七杀制刃为用,乙亥十年云程直上,至甲运全省文武最高官阶,集于一身,戌运逝世。”
·此命与上造丙寅命相同,年月比劫争强,天干年时透乙木,日支申庚正
克时支亥甲,好在卯月壬绝,亥卯又会局,庚杀清,暗拱自亥至卯丑库六级,自卯至申,暗拱庚巳长生四级,共得十级。非原书所称以申金制刃,乃以杀制比而清羊刃者是。(至日干甲申比肩绝地,此种命看时上如何?时上乙亥,从申至暗拱六级加上天干年时二乙为八级。申至卯庚金一级,天千己土生一级十级。)
·乙亥运,羊刃在干,亥见亥刑,此运是好。甲戌运,甲合财,戌为羊刃
之库,行生旺流年,全省文武在其一人指挥之下,一到库运,羊刀入库,戌合卯拱丑巳全失,比刃俱绝故亡。此命与上丙寅造同一意义,因取体用,故以劫为主,杀为辅也。
《李氏增解》
此造笔者在六年前拙著《子平命学辨证》书中,也曾经提及,当时的观点与欧阳先生一致,无论是定格取用,或是行运吉凶,也都认同欧阳先生的见解。但现今重新检讨,发现有一些问题!必需补充、作修正说明:
1、此造是取申庚制亥甲,月令虽然是壬水死地,但引至时柱,壬水禄地、甲木生旺,亥中有壬水护甲,申庚是无法制亥中甲木。笔者按:寅、申、巳、亥、阳干四生之地,若有忌神、最难以去除!例如欲以丙火去申中庚金,因申中有壬水可以制丙护庚,所以丙火无法去除申中庚金,余同!此造中金之所以可以制亥甲,乃因亥卯会木局,壬水已生甲木而去,所以申庚金可用。
2、乙亥运十年云程直上,至甲运,全省文武最高官阶集于一身;亥为乙木死地、甲为假神透出、假神混真神,为何这二运是最好之运?这并非如欧阳先生所云:“羊刃在干,亥见亥刑,此运是好。甲戌运,甲合财,戌为羊刃之库,行生旺流年,全省文武在其一人指挥之下。”此乃因此造行运,格神乙木一路由旺入死、入绝!用神庚金亦在墓死之方,格用神一路行衰竭之运,是逆势运!是《滴天髓》所云:“顺逆不齐也,不可逆者,顺其气是而己矣。”既是不可逆,则以假神当真,但其先决条件,是原局假神,需宜衰、且有制。此造因原局甲木有申金制,其岁运宜行乙木衰竭,甲木生旺之运最吉。
3、此造死于戌运,非原书所说:“一到库运,羊刃入库,戌合卯拱丑巳全失,比刃俱绝故亡。”而是既行逆势运,以假神当真,行戌运,乙木入库,比劫混浊,阴阳征战而亡。此造得时亥至申,暗拱庚金丑库六级,月卯至申,暗拱巳庚金长生四级,共计十级。
4、此造原书大运有误,如果是六岁起运,应该是四十六岁交甲戌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