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阴阳
在《周易》的卦形符号体系中,“阳”用“一”表示,“阴”用“--”表示。八卦、六十四卦就是以这两种一连一断的符号重叠组合而成的。《周易》六十四卦共有三百八十四爻,其中阳爻一百九十二,阴爻一百九十二,分别喻示自然界或人类社会中的一切“刚”、“柔”物象,体现事物运动变化的发展情状。
2.卦时
《周易》六十四卦,每卦各自象征某一事物、现象在特定背景中产生、变化、发展的规律。伴随着卦义而存在的这种“特定背景”,《易》例称“卦时”。
六十四卦表示六十四“时”,也就是塑造出六十四种特定背景,从不同角度喻示自然界、人类社会中某些具有典型意义的事理。《泰卦》卦象象征“通泰”之时的事理,《讼》卦象征“争讼之时的事理,《未济》卦象征“事未成”之时的事理,余可类推。每卦六爻的变化情状,均规限在特定的“时”中反映事物发展到某一阶段的规律。因此,阅读六十四卦,不能不把握“卦时”这一概念。
1.二体
六十四卦即由八卦相重而成,故每卦中均包含着两个八卦符号,凡居下者称“下卦”(又称“内卦”,《左传》称“贞”卦),凡居上者称“上卦”(又称“外卦”,《左传》称“悔”卦)。上下卦合称“二体”,或“上下体”。
上下二体可以象征事物发展的两个阶段,下卦为“小成”阶段,上卦为“大成”阶段。又可象征事物所处地位的高低,或所居地位的内外、远近等。
2.爻位
六十四卦每卦各有六爻,分处六级高低不同的等次,象征事物发展过程中所处的或上或下、或贵或贱的地位、条件、身份等。六爻分处的六个等级,称“爻位”。
六级爻位的排列,由下而上依次递进,名曰:初、二、三、四、五、上。这是表明事物的生长变化规律,往往体现着从低级向高级的渐次进展。
各卦爻位的基本特点,大略可以概括为:“初”位象征事物发端萌芽,意主潜藏勿用;“二”位象征事物崭露头角,意主适当进取;“三”位象征事物功业小成,意主慎行防凶;“四”位象征事物新进高层,意主警惧审时;“五”位象征事物圆满成功,意主处胜戒盈;“上”位象征事物发展终尽,意主穷极必反。当然,这只是概括其大要,在各卦各爻得具体环境中,由于种种因素的作用,诸爻又有交复错杂的变化。
旧说或由拟取人的社会地位譬喻位的,如认为“初”代表“士民”,“二”代表“卿大夫”,“三”代表“侯”,“四”代表“公”,“五”代表“天子”,“上”代表“太上皇”。这种譬喻,也反映出爻位的等级特点,可以备为参考。
5.三才
我们已经知道,八卦符号各由三画线条组成。古代认为,八卦三线条的下画象征“地”,中画象征“人”,上画象征“天”;合“天”,“地”、“人”而言,谓之“三才”。
由八卦重成的六十四卦,各具六爻,若把六爻位序两两并列,也体现着三级层次,所以古人又认为初、二两爻象征“地”,三、四两爻象征“人”,五、上两爻象征“天”,三者亦合称“三才”。
《系辞下传》说:“六者非它也,三才之道也”;《说卦传》说:“兼三才而两之,故《易》六画而成卦”,正是揭明“六爻”配“三才”的条例。这一条例,是从另一角度观察爻位,也可以表明六爻的高低等级区别。
6.当位、不当位
六爻位次,有奇位、偶位之分;初、三、五为奇位,亦称“阳”位;二、四、上为偶位,亦称“阴位”。六十四卦三百八十四爻,凡阳爻居阳位,阴爻居阴位,均称“当位”(亦称“得正”、“得位”)。凡阳爻居阴位,阴爻居阳位,均称“不当位”(亦称“失正”、“失位”)。
“当位”之爻,象征事物的发展遵循“正道”、符合规律;“不当位”之爻,象征背逆“正道”、违反规律。但当位、不当位亦非诸爻吉凶利弊的绝对标准,在各卦各爻所处的复杂条件、因素的影响下,得正之爻有转向不正的可能,不正之爻也有转化成正的可能。所以,爻辞中常常有譬醒“当位”者趋正求吉之例。
7.中
六爻所居位次,第二爻在下卦三爻的中位,第五爻在上卦三爻的中位,这两者象征事物守持中道、行为不偏,《易》例称“中”。
凡是阳爻居中位,象征“刚中”之德;阴爻居中位,象征“柔中”之德。如果阴爻处二位(阴位),阳爻处五位(阳位),则是既“中”且“正”,称为“中正”,这在《易》爻中最具美善的象征。《周易》强调“中”的思想,与先秦儒家所极力崇尚的“中庸”之道,正相吻合。
8.承、乘、比、应
在《易》卦六爻的相互关系中,由于诸爻的位次、性质、远近距离等因素,常常反映出承、乘、比、应的复杂现象。
凡下爻紧靠上爻叫做“承”,就是以下承上的意思。《易》例侧重揭示阴爻上承阳爻的意义,即象征卑微、柔弱者顺承尊高、刚强者,求获援助。此时爻义必须视具体情状而定,大略以阴阳“当位”之爻相承为吉,“不当位”的相承多凶。
凡上爻高凌下爻叫做“乘”,就是以上凌下的意思。《易》例以阴爻乘阳爻为“乘刚”,象征弱者乘凌强者、“小人”乘凌“君子”,爻义多不吉善。但阳爻居阴爻之上则不言“乘”,认为是理之所常。由此可以看出《周易》“扶阳抑阴”的意思。
凡六爻之间逐爻相连并列者叫做“比”,就是两相比邻的意思。如初与二比,二与三比,三与四比,四与五比,五与六比即是。两爻互比之际,也体现着“承”、“乘”现象。例如,初六与九二相比,则初以阴承阳;九二与六三相比,则三以柔乘刚。爻位互比的关系,象征事物处在相邻环境时的作用与反作用,往往在其他因素的交互配合下影响爻义的吉凶。
凡六爻之间,处在下卦的三爻与处在上卦的三爻皆两两交感对应,叫做“应”爻。具体说,就是初爻与四爻交应,二爻与五爻交应,三爻与上爻交应。对应之爻一阴一阳的,可以两相交感,称为“有应”;如果两者俱为阴爻,或俱为阳爻,必不能交感,称为“无应”。
9.互卦
《易》卦六爻之间,除初爻、上爻外,中四爻又有相连互交的卦包涵其间,称为“互卦”。其中二、三、四爻合成一个三画卦,称为“下互”;三、四、五爻又合成一个三画卦,称“上互”。这样,“上互”、“下互”相组合,便构成另一个六画卦。下面举《屯》卦为例:
可见,《屯》卦有下震、上坎组成,中间四爻涵有下互坤()、上互艮(),上下互变合成《剥》卦。
10.卦主
《周易》六十四卦的每卦六爻中,有为主之爻,叫做“卦主”。卦主有两类,一是“成卦之主”,即该卦所由以成的主爻。此类卦主不论爻位高下,其德善否,只要全卦意义因之而起,则皆得为卦主。
《夬》卦,上六一阴高凌于山,被五阳所决除,全卦含“君子决除小人”之义,而上六即为“成卦之主”。二是“主卦之主”,即该卦六爻中最完美的主爻。此类卦主必是爻德美善、得位得时者当之,故各卦第五爻多为主卦之主,它爻亦间或有之。比如《乾》卦的第五爻“九五”,阳刚圣美,有“飞龙在天”之象,即为主卦之主。六十四卦的《彖传》,往往揭示出卦主所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