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强化体制机制创新
(二十一)加快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全面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妥善解决延包中的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原有承包地保持稳定、顺利延包。规范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加强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提升家庭农场生产经营能力,提高农民合作社发展质量,发挥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作用,完善便捷高效的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支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严控新增村级债务。推进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加快理顺社企关系,强化为农服务功能。健全农垦国有资产资源监管体制。
(二十二)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有序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支持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强化农村宅基地和农民建房审批管理,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依法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加强租赁合同管理。引导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健康发展。深入整治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突出问题,加强村级劳务用工规范管理。持续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二十三)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优先保障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提升财政支农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用足用好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支持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健全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投入机制,充分发挥支农支小再贷款、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等政策激励作用,推动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投放。加大对涉农企业和农户贷款展期、续贷支持力度。推动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加强涉农信息归集共享。引导和规范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强化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严肃查处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挤占挪用等问题。
(二十四)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科学有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落实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推行由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依法维护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探索建立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发展壮大乡村人才队伍,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加强乡村产业带头人和乡村治理人才培育,因地制宜培育农创客。实施新一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推进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和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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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加快健全现代农业经营体系
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整省试点:农民之前承包的土地,承包期限快到了,现在国家试点,在整个省份范围内,把承包期再延长30年,让农民种地更有安全感,不用怕承包期到了没地种。
延包中的矛盾纠纷:土地承包期延长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比如农户之间边界不清、有人想多占土地、对延包政策不理解产生的纠纷。
承包地经营权流转:农民自己不想种地、没时间种地,把自己承包土地的经营权,转给别人(比如种粮大户、农业企业)来种,自己可以收租金或分红,土地不会闲置。
长时间大面积流转土地风险监测预警:有人一下子租很多土地、租很长时间(比如租10年、20年,租几百亩地),国家会实时关注,一旦发现风险(比如租地的人没钱付租金、破坏土地),就及时提醒、干预,保护出租土地的农民权益。
家庭农场:以家庭为单位,规模化、专业化种地、养殖的农户,不像传统农户那样零散种地,能提高种地效率和收益。
农民合作社:农民自愿组织起来的互助组织,大家一起买种子、化肥(更便宜),一起卖农产品(卖价更高),一起学技术,抱团发展、减少风险。
现代农事综合服务中心:专门为农民提供服务的机构,比如帮农民测土配方、提供农机服务、指导病虫害防治、代办农产品销售等,让农民种地更省心。
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围绕农业生产,提供全方位、便捷的服务,比如播种、收割、施肥、打药、销售、技术指导等,覆盖种地的全流程,帮农民解决“不会种、种不好、卖不出”的问题。
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种地不是越规模大越好,而是根据实际情况,形成合适的规模(比如几亩、几十亩),既能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又能保证土地产出,避免盲目扩大规模造成浪费。
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不让零散种地的小农户被淘汰,通过合作社、服务中心、农业企业带动,让小农户也能用上先进技术、搭上产业快车,分享现代农业发展的收益,不用单打独斗。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理清村里集体的资产(比如集体土地、厂房、集体存款),明确农民在集体资产中的份额,让农民能分到集体资产的收益,让集体资产更透明、更值钱。
新型农村集体经济:村里集体牵头,发展产业(比如建厂房出租、搞集体种植养殖),赚的钱归集体所有,再分给村民,让村民共享集体发展的好处,不是靠单一的土地承包赚钱。
严控新增村级债务:不让村子再新增欠款,避免村子因为欠太多钱,影响村民福利、影响乡村发展(比如没钱修道路、搞设施)。
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改革原来的供销社,让供销社重新回归“为农民服务”的初心,比如帮农民买农资、卖农产品、提供生活物资,不再是单纯的卖货,更贴合农民需求。
理顺社企关系:理清供销社和旗下企业的关系,避免企业脱离供销社的监管,确保企业的经营活动是为了服务农民,而不是单纯追求利润。
农垦国有资产资源监管体制:农垦(国家创办的大型农业企业,比如国营农场)的土地、厂房、资金等国有资产,建立专门的监管制度,防止资产流失,确保这些资产能更好地服务农业发展。
(二十二)规范有序做好农村各类资源盘活利用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村里集体拥有的、用来发展产业的土地(比如原来的村办厂房用地、闲置的集体场地),可以像城市土地一样,出让、出租给企业或个人,用来建厂房、搞农产品加工等,赚的钱归村里集体和村民。
入市土地优先用于发展集体经济和乡村产业:村里集体的土地入市后,赚的钱和土地用途,优先用来发展村里的集体产业(比如集体种植、乡村旅游),带动村民增收,不能随便用在其他地方。
严禁用于建设商品住房: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只能用来搞产业、建公益设施,不能用来建商品房(比如小区楼房)卖给城里人,防止乱占农村土地、炒作农村房产。
农村宅基地:农民用来建房子的土地,只能用来建房居住,不能用来搞产业、卖钱。
农民建房审批管理:农民想建房子、翻新房子,必须先向村里、乡镇申请,经过批准才能建,不能随便占地建房、违规建房(比如建在耕地上)。
严查严防违法违规购买农房宅基地:严禁城里人、外来人,违法购买农村的房子和宅基地,也不允许农民违规把房子、宅基地卖给外人,保护农村土地和农民的住房权益。
盘活用好闲置土地和房屋:村里没人种的土地、没人住的房子(比如空心村的闲置农房),通过出租、改造等方式利用起来,比如把闲置农房改成民宿、仓库,闲置土地租给人种菜,不让资源浪费。
租赁合同管理:农民出租闲置土地、房屋时,要签正规的租赁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比如租金多少、租多久、损坏了怎么赔),避免后续产生纠纷。
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专门用来交易农村产权的平台,比如农民流转土地、出租房屋、转让集体资产股份,都可以在这个平台上进行,更规范、更透明,避免私下交易吃亏。
农村集体资金、资产和资源管理突出问题:村里集体的钱、资产、土地等,存在的管理不规范问题(比如有人挪用集体资金、侵占集体土地、私下处置集体资产)。
村级劳务用工规范管理:村里找村民干活(比如修道路、搞保洁),要规范用工,明确工资标准、干活时间,及时发工资,不拖欠、不克扣村民工钱。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改革村里集体林地的管理制度,明确农民对林地的经营权、收益权,让农民能通过种树、砍树(合法范围内)、发展林下经济赚钱,激发农民护林、造林的积极性。
(二十三)创新乡村振兴投融资机制
农业农村领域一般公共预算投入:国家和地方政府的财政预算中,优先安排钱投入到农业、农村领域(比如修农村公路、建农田设施、补贴农民),保证乡村振兴有钱可用。
财政支农政策效能和资金效益:让政府投入到农业农村的钱,能发挥最大作用,不浪费、不闲置,比如补贴能真正落到农民手里,建的设施能真正用到实处。
专项债、超长期特别国债:国家发行的专门用于特定领域的债券,比如专项债专门用来建农村基础设施,超长期特别国债期限长、利率低,能为乡村振兴提供长期的资金支持。
农业农村领域重大项目建设:农村的大型建设项目,比如大型水利工程、规模化种植基地、农村物流枢纽等,需要大量资金,用专项债、特别国债来支持建设。
财政金融协同支农投入机制:政府财政和银行等金融机构配合起来,一起给农业农村投钱,比如政府给银行补贴,鼓励银行给农民、农业企业贷款,形成合力支持乡村振兴。
支农支小再贷款:央行(国家银行)给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等发放的贷款,要求这些银行必须把这些钱用来给农民、农业企业、小微企业贷款,而且利率更低,减轻农民和企业的贷款压力。
科技创新和技术改造再贷款:央行发放的专门用于农业科技创新、农业技术改造的贷款,鼓励农业企业、农民采用先进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率。
金融机构加大对农业农村领域资金投放:银行等金融机构,多给农民、农业企业、农村项目贷款,解决乡村振兴“缺钱”的问题,让农民能贷到钱种地、创业,企业能贷到钱扩大生产。
贷款展期、续贷支持:农民或涉农企业贷款到期了,暂时没钱还,银行可以延长还款期限(展期),或者到期后继续给贷款(续贷),不让农民、企业因为还不上贷款而陷入困境。
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农民、农业企业的信用档案,记录他们的还款情况、诚信表现,信用好的农民、企业,贷款更容易、利率更低,让诚信的人能获得更多支持。
涉农信息归集共享:把农民的信用信息、种植养殖信息、贷款信息等,集中起来共享,让银行、政府能更全面地了解农民和企业的情况,更好地提供贷款和服务。
农业农村领域社会投资:鼓励企业、个人等社会力量,给农业农村投钱(比如投资建农产品加工厂、乡村旅游项目),补充政府投入的不足,带动乡村产业发展。
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制度,防范社会资本投入农业农村的风险,比如防止企业投资后跑路、项目失败导致农民受损,保障投资者和农民的权益。
涉农资金项目全过程监管:从政府投钱、企业申请资金,到项目建设、资金使用,全程进行监督,确保资金不被挪用、项目能顺利完成。
弄虚作假、优亲厚友、“雁过拔毛”、挤占挪用:都是违规违法的行为——弄虚作假(虚报项目、伪造材料骗补贴)、优亲厚友(把补贴、项目交给自己的亲戚朋友)、“雁过拔毛”(经手资金时,私自克扣一部分)、挤占挪用(把用于农业农村的钱,用在其他地方)。
(二十四)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农民离开农村,到城市工作、生活,慢慢变成城市居民,享受城市的教育、医疗、养老等公共服务,不用再来回奔波。
转移支付、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等与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政策:城市接收的农民越多(变成市民的越多),国家给这个城市的补贴(转移支付)就越多、能用来建房子的土地指标(新增建设用地指标)就越多、用来建道路、学校的钱(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就越多,鼓励城市多接收农村转移人口。
常住地登记户口提供基本公共服务制度:农民不管在哪个城市长期居住(常住),都可以在当地登记户口,享受当地的基本公共服务(比如孩子上学、看病报销、养老保障),不用必须回老家才能享受。
进城落户农民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农民进城落户后,依然保留自己原来承包的土地、建房子的宅基地,以及村里集体资产的分红权,不用因为落户城市就失去这些权益。
自愿有偿退出的办法:农民如果不想保留自己的土地承包权、宅基地使用权,可以自愿退给村里,村里会给农民一定的补偿(有偿),不是强制退出,完全看农民自己的意愿。
乡村人才队伍:能为乡村发展做贡献的人,比如农业技术人员、乡村医生、教师、创业青年、产业带头人等,让这些人留在乡村、服务乡村。
激励各类人才下乡服务和创业就业:出台政策鼓励城市人才、大学生、企业家等,到农村去工作、创业(比如搞乡村旅游、农产品加工),给他们补贴、提供便利,让人才愿意来、留得住。
乡村产业带头人:在农村产业发展中,有能力、有经验,能带动村民一起发展产业、增收致富的人(比如种粮大户、合作社负责人、农业企业老板)。
乡村治理人才:负责村里管理、化解矛盾、服务村民的人(比如村干部、网格员),提升他们的能力,让乡村治理更规范、更高效。
农创客:在农村创业的人,尤其是年轻人,他们用新的理念、新的技术(比如电商、生态种植),在农村开展创业项目,带动乡村产业创新发展。
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鼓励大学毕业生到农村去,从事支教(教书)、支农(帮助农民种地)、支医(帮助农村看病)和扶贫工作,服务期满后,会给他们一定的政策优惠(比如考公加分)。
乡村巾帼追梦人计划:鼓励农村妇女创业、就业,提升农村妇女的能力,让农村妇女能通过自己的努力增收致富,实现自己的价值。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鼓励大学生到西部农村地区,开展志愿服务(比如支教、支农、社区服务),支援西部乡村发展。
乡村振兴青春建功行动:鼓励青年(尤其是农村青年)参与乡村振兴,通过创业、就业、志愿服务等方式,为乡村发展贡献青春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