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记性不如烂笔头,本周知识点回顾2(同时提高打字速度)
一、主管、管辖权恒定与级别管辖
1.主管:指人民法院受理民事案件的权限范围。平等主体之间因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发生的争议属于民事诉讼主管的范围。
(1)关键考点1:仲裁VS诉讼
a有效仲裁协议排斥诉讼:当事人达成有效仲裁协议,一方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予受理(但仲裁协议无效的除外)。
b调解协议效力:经人民调解达成的协议具有民事合同性质,可向法院申请确认其效力。
(2)关键考点2:劳动仲裁前置
a劳动争议的解决方式:和解、调解、劳动仲裁和诉讼
b劳动争议需仲裁前置,对仲裁裁决不服的,才能向法院起诉(收到裁决书之日起15个工作日)。
2.管辖权恒定原则
a核心:法院对某个案件的管辖权,以起诉时为准,不因确定管辖的事实(如当事人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合同履行地)在诉讼中发生变化而改变。
b目的:防止被告通过变更住所地等方式拖延诉讼。
3.级别管辖:
a理解核心要义:级别管辖的核心标准是案件的性质、影响范围和标的额。
b各级法院管辖图示:
最高人民法院 | 1. 全国有重大影响的案件;2. 认为应当由本院审理的案件。 |
高级人民法院 | 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
中级人民法院 | 1. 重大涉外案件;2. 在本辖区有重大影响的案件;3. 最高人民法院确定由中院管辖的案件(主要包括:海事海商、专利纠纷、著作权/商标民事纠纷的第一审、仲裁相关纠纷)。 |
基层人民法院 | 除法律规定由上级法院管辖的第一审民事案件 |
二、管辖
1.地域管辖
(1)一般地域管辖:原告就被告(原则)
a原则:由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
b例外:(被告就原告)适用于特殊案件,如对不在中国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等。
(2)特殊地域管辖:
a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法院。
(合同履行地-有约定从约定;无约定或约定不明的-若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由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法院管辖;若交付不动产的,由不动产所在地法院管辖;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
b侵权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侵权行为地(包括行为实施地和结果发生地)法院。
c公司设立、解散纠纷:公司住所地法院。
d保险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法院。若保险标的为运输工具或运输中的货物,还可由运输工具登记地、运输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法院管辖。
e运输合同纠纷:被告住所地或运输始发地或目的地法院。
(3)专属管辖
a不动产纠纷:不动产所在地法院;
b港口作业纠纷:港口所在地法院;
c继承遗产纠纷: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主要遗产所在地法院。
(4)协议管辖(当事人可以约定)
a条件:适用于合同或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必须以书面形式约定,且在选择范围内(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
b限制:不得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5)做题步骤:地域管辖 > 级别管辖 > 专属/协议管辖。先确定地域,再纵向确定级别,最后用专属和协议管辖检验。
2.共同管辖和选择管辖:
(1)共同管辖:从法院角度看,两个以上法院对同一案件都有管辖权(如侵权案件,被告住所地和侵权行为地法院都有权管);
(2)选择管辖:从当事人角度看,原告可以向其中任一法院起诉;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法院起诉的,由最先立案的法院管辖。
3.裁定管辖和管辖权异议
(1)裁定管辖(法院依职权调整管辖)
1)移送管辖(纠错,平级间)
a条件:法院受理后,发现本院无管辖权;
b处理:移送给有管辖权的法院;
c原则:“一次移送”原则(受移送法院认为自己也无管辖权的,不得再自行移送,只能报请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2)指定管辖
a适用情形:1. 有管辖权的法院因特殊原因不能行使管辖权;2. 法院间因管辖权发生争议,协商不成。
b启动:由上级法院指定管辖。
3)管辖权转移(上级提或下级报,与移送管辖有本质区别)
a上调:上级法院有权审理下级法院管辖的案件;下级法院认为自己管辖的案件需要由上级法院审理的,可以报请上级法院审理;
b下放:上级法院可以将自己管辖的案件交下级法院审理,但需报请其上级法院批准(严格限制)。
(2)管辖权异议(当事人的程序救济权)
a主体:本案被告(原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均无权提出);
b时间:提交答辩状期间(通常为收到起诉状副本后15日内),注意要点(只有被告在答辩期内可以对一审案件的管辖权提出异议)。
c处理:异议成立的,裁定将案件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异议不成立的,裁定驳回;
d救济:当事人对驳回管辖权异议的裁定不服的,可以在10日内提起上诉。 最后一个工作日,早已无心工作,但“牛马”总要假装在干些什么~~~~敲敲键盘、练习练习打字,愉快的一上午过去了。期待假期
,提前祝大家新年快乐,阖家安康,也愿我们2026年都能收获属于自己的“胜利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