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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笔记:
党员干部在接受组织函询谈话或者调查过程中的思想认识和态度,是考量其党性原则的重要内容,也是执纪量纪的重要依据。执纪审查人员应当从制作谈话笔录入手,坚持实事求是,用证据说话,真实客观地反映被调查人的态度和认识,在制作谈话笔录的操作环节做到“三个尽可能”。
一、尽可能地把思想教育的过程作为笔录的重要内容
二、尽可能地“用当事人的话讲当事人的事”反映其真实态度
三、尽可能全面地反映出思想教育前后的认识和态度
- 对于一些思想摇摆、态度不诚恳,乃至对抗调查的当事人,更要重视“第一份笔录”的制作。最初的态度和认识记录在案之后,不妨有重点地再对照一下党章、《准则》《条例》的有关内容,特别是“向组织提供虚假情况,掩盖事实的”属于对抗组织调查,是违反政治纪律的行为;“在组织进行谈话、函询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的”是违反组织纪律的行为,等等。在这些内容记录清楚后,再来和当事人谈问题谈认识,客观地记录思想教育前后的态度,全面反映相关证据材料前后的态度,以对执迷不悟和幡然醒悟者加以区分。
学习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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