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4 HANA财务配置学习笔记-财务会计中的开具发票/贷项凭证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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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收账款负责管理向客户开具的发票和贷项凭证,这些主要通过 SAP S/4HANA 销售模块进行处理和集成。你也可以仅在财务会计中处理开具的发票,但这种方式很少使用。大多数给客户的发票将由 SAP S/4HANA 销售模块生成。这些发票会引用销售订单,包含物料信息,并影响库存。然而,你也可以直接在财务会计中录入客户发票。因此,许多公司还要求将客户发票过账到财务会计,以生成实际的发票,可以打印出来或以 PDF 格式或其他格式电子发送给客户。与供应商发票过账类似,对于客户发票,SAP S/4HANA 提供了事务代码 FB70,它提供了一个更便捷的用户界面(UI)来过账客户发票,而无需了解具体的文档类型或过账码,因为所有这些元素都已预先配置。在标准的 SAP 系统中,此事务将使用标准文档类型 DR(客户发票)。你仍然必须配置通过事务代码 FB70 开具发票和贷项凭证时使用的税码,因为当你创建新的税码时,该税码不会自动在该事务中可用。要配置用于开具发票和贷项凭证的税码,请按照菜单路径:财务会计 -> 应收账款和应付账款 -> 商业交易 -> 开具发票/贷项凭证 -> 开具发票/贷项凭证 - 享受 -> 按事务定义税码。在弹出窗口的“国家/地区代码”字段中输入一个国家,如下图所示。接下来,如下图所示,输入你将用于客户发票的销项销售税码。在“事务”列中,如果你选择“与所有事务相关”,则该代码可用于所有类型的事务。如果你选择“初始”标志,则此税码将作为该事务的默认税码。你若喜欢,点个❤️谢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