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只有人们的社会实践,才是人们对于外界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实际的情形是这样的,只有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物质生产过程中,阶级斗争过程中,科学实验过程中),人们达到了思想中所预想的结果时,人们的认识才被证实了。人们要想得到工作的胜利即得到预想的结果,一定要使自己的思想合于客观外界的规律性,如果不合,就会在实践中失败。人们经过失败之后,也就从失败取得教训,改正自己的思想使之适合于外界的规律性,人们就能变失败为胜利,所谓“失败者成功之母”,“吃一堑长一智”,就是这个道理。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把实践提到第一的地位,认为人的认识一点也不能离开实践,排斥一切否认实践重要性、使认识离开实践的错误理论。列宁这样说过:“实践高于(理论的)认识,因为它不但有普遍性的品格,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1]马克思主义的哲学辩证唯物论有两个最显著的特点:一个是它的阶级性,公然申明辩证唯物论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再一个是它的实践性,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上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真理的标准只能是社会的实践。实践的观点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之第一的和基本的观点[2]。
【概念】真理:作为科学知识的真理就是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判断一切知识是否为真理,就是要看它们是否反映客观规律。真理是客观的,相对的,又是绝对的,这就是马克思主义的真理观。真理首先是客观的。所谓客观真理,就是说,客观存在的物质世界,是我们的知识或概念的内容之唯一来源,再也没有别的来源。
真理的标准:指检验真理的尺度。马克思主义认为社会实践是检验真理的标准。在社会实践基础上形成的对客观事物规律性的认识是否正确,只有通过社会实践检验才能得到证明。判定认识或理论之是否真理,不是依主观上觉得如何而定,而是依客观社会实践的结果如何而定。一般说来,如果人们运用从实践中获得的思想、理论,又通过实践达到了预期的目的,就说明这种思想、理论是正确的,是真理。反之,是错误的。社会实践之所以成为真理的标准,这是由于真理是人们的思想对客观事物的本质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而要检验人们的反映是否正确,只有通过社会实践,使主观见之于客观,才能得到证明。
思想:哲学上所说的思想这个概念,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的理性认识。人们在社会实践基础上开始得到的是感性认识,毛主席说:“这种感性认识的材料积累多了,就会产生一个飞跃,变成了理性认识,这就是思想。”(《人的正确思想是从那里来的?》)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生产斗争、阶级斗争和科学实验这三项实践中来。正确思想是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反映,错误思想是对客观事物的歪曲反映。实践是检验思想是否正确的标准。人们的社会存在决定人们的思想,任何思想都是由社会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并随着它的改变而改变。在阶级社会中,思想有着阶级性,不同的阶级具有不同的思想,不存在超阶级的思想。统治阶级的思想在每一时代都是占统治地位的思想。思想上的斗争是社会上阶级斗争的反映。
规律:也叫法则,指事物发展过程中内部的本质联系和必然趋势。规律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它存在于各个具体事物之中,具有普遍的不断重复出现的特点。规律是客观的、不以人们意志为转移的。规律是在物质的各种不同形式(机械的、物理的、化学的、生物的和社会的形式)基础上起作用的。离开了客观物质,就不存在规律。人们既不能消灭规律,也不能创造规律。规律是不管人们承认不承认,都客观地发生着作用。
辨证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即无产阶级的世界观。辩证唯物主义在人类认识史上,第一次把唯物主义和辩证法科学地结合起来,使世界观和方法论完全一致起来。它在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即矛盾)时,既是唯物的又是辩证的,强调要按照世界的本来面貌及其固有的辩证性质来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它始终坚持物质是第一性、精神是第二性的原则。它认为世界是物质的,其运动变化是有规律的,是可知的;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对立统一规律是宇宙的根本规律等等。辩证唯物主义公然申明是为无产阶级服务的,并且强调理论对于实践的依赖关系,理论的基础是实践,又转过来为实践服务。毛主席说:“理性认识依赖于感性认识,感性认识有待于发展到理性认识,这就是辩证唯物论的认识论。”(《实践论》)
主观和客观:主观指人们的认识和思想;同主观相对的是客观,即被认识的对象。客观是不依赖于主观而独立存在的,是主观的来源;主观是客观的反映。在一定条件下主观又能动地反作用于客观,对客观起着决定的作用。
【李达解说】所谓真理,是说人们的认识正确地反映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即是说,主观符合于客观。反之,认识如果不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的规律性,或者歪曲了客观世界的规律性,便是谬误,即是说,主观不符合于客观。这真理与谬误的鉴定的标准是什么?这标准只能是社会实践。
实践为什么高于认识?这是因为实践是认识的基础,而认识只是实践的要素,并且成为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的实践,是社会的实际之综合,对于认识具有普遍性的品格。不单如此,人的实践是直接作用于行动的对象,所以具有直接现实性。至于认识是通过实践的活动去认识对象,并且再通过实践去证明的,它只有媒介的现实性。正因为实践比较认识具有普遍性和直接现实性的品格,所以实践高于认识。
为什么只有实践才是认识的真理性的唯一标准?第一、认识从实践发生,为实践服务,是实践的一个因素。我们做某种工作,遇到困难,发生了问题,于是就想办法,认识这困难的症结所在,就依照这一认识的指示去做,困难果然克服了。这一认识便是真理了。第二、认识离开实践,就失去其社会的意义。认识是意识的活动,是社会生活的一部分。假使人们物质的生产的实践,一经停止,社会生活就跟着停止,意识的活动也失其存在了。所以,真理的标准,只是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