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20260201
今日读翦伯赞之《中国史纲要》1-50页。主要涉及第一章、第二章,以及第三章第一节的内容。
一、史前时代
史前时代共有三节。页码为第1-第8页。分为旧石器时代、新石器时代、文献与传说中的古史。(一)旧石器时代
旧石器时代主要特征是打制石器。根据书中记载以及邱中郎《我国旧石器时代地点分布》(《化石》,1979年第4期)一文,旧石器时代又分为早期、中期和晚期。分别有早期的西侯度文化、元谋人文化、蓝田人文化、北京人文化;中期的许家窑文化和丁村人文化;晚期的山顶洞人文化。总的来说,旧石器时代晚期,人类的劳动技术不断进步,生产生活水平不断提升。装饰品的出现以及原始宗教的产生,反映了人类思维的发展。从这个意义上讲,人类的蒙昧期行将结束,新的时代(新石器时代)即将来临。(二)新石器时代
新石器时代是以磨制石器为标志,同样分为早中晚三个发展阶段。结合安志敏《略论三十年来我国的新石器时代考古》(《考古》,1979年第5期)一文,新石器时期最突出的遗存有以下几类:早期的东胡林遗存(此时的农业还未产生);中期的裴李岗文化(此时农业已占据经济生活的主导地位)、兴隆洼文化(萨满教信仰);晚期的仰韶文化(手工业发达)、红山文化(此时已向早期文明社会过渡)、良渚文化(社会等级分化明显)、河姆渡文化(出现榫卯结构)。总的来说,新石器时期人类文明逐渐向农业社会过渡,原始农业技术不断发展,与之配套的手工业也逐渐产生。并随着生产力的进步,社会分化开始出现,阶级作为文明的产物开始登上历史舞台。(三)文献与传说中的古史
本节主要列举了《吕氏春秋》、《礼记》中的记载,大概是讲上古时期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发展情况,以及部落首领和部落联盟的产生。二、夏与商
夏与商共有两节。页码为第9-第20页。分为夏、商。(一)夏
本节讲了夏王朝的建立和发展,特别是王位世袭制取代了禅让制,实质上是私有制的发展使得氏族社会名存实亡。中间一笔带过了太康失国、少康中兴和夏桀亡国的事迹。关于夏代的社会经济,编者翦伯赞先生认为从夏代开始,农业在社会生活中占据重要地位,同时该时期中国从石器时代进入了铜器时代。(二)商
本节讲了商的兴起、建立和发展。对盘庚迁殷、武丁中兴有所着墨。不过我更注意的是商时期的社会经济情况。书中提到农业已成为当时的主要生产方式,农业收入是商王朝的主要收入来源。农业采用集体耕种方式,而平民(自由民)则是农业劳动的主要承担者。这一时期的手工业也十分发达,冶铜术水平很高,但尚未产生冶铁术。同时,社会分工初步出现,阶级分化也十分明显。贵族开始用宗法维系统治阶级内部关系。结合王贵民《商朝官制及其历史特点》(《历史研究》,1986年第4期),商代的国家特征有如下特点:独特的王位继承制度(兄终弟及为主);官制完备(文官分为尹、臣、司工、宰等,武官分为马、亚、射、卫、犬等,宗教官员分为卜、巫、祝、史等);内外服为主的国家结构(内服职官,外服邦伯:侯、甸、男、卫);军制完备(晚商前期以前,以方国征集制为主,晚商后期随着征伐日益频繁,常备军地位上升,兵种为步兵和车兵;商王朝直接统辖的军队“王师”,指挥权掌握在商王手中,“强干弱枝”局面开始形成);法律严苛且注重刑罚(“汤刑”,刑法是商代统治者维持统治的重要工具);宗教色彩浓厚(占卜,用神权强化王权)。总的来说,商代的各项制度体现了国家机器的发展程度,“刑名从商”,也为周代的政治制度发展提供了借鉴。三、西周、春秋与战国
史前时代共有三节。页码为第21-第63页。分为西周、春秋、战国。今日主要读的是西周部分。(一)西周
周在公刘迁豳之前,最初不过是位于西陲的一个小部落,默默无闻,和众多部落一样先臣服于夏,后臣服于商。周要想翻身做主人,就得不断壮大自身。不论是哪种社会形态,原始积累不外乎两种途径,一是提高生产力,如“取厉取锻”,在农业时代就是改进农业生产工具,提高农业生产技术;二是改变生产关系,即从原始共产公社转变为奴隶制,强制人民用劳役方式提供地租。周渡过渭水以后“彻田为粮”,便是通过劳役地租的途径才开始真正兴盛起来。公刘之后经历了公亶父(太王)、季历,然后是文王。到了文王这一阶段,国力日渐强盛,开始打起原来宗主国商的主意。这里有个现象值得思考,之前的商在取代夏之前,也是“文明圈”边缘的小部落,但通过不断接受、学习夏文化,反而后来居上。商如此,后来的周也如此。可见天下没有永远不倒的霸权,没有永恒不灭的灯塔。武王伐纣,周公东征。翦伯赞先生认为,武庚叛乱才是商族真正的有力反抗,而平定“三监之乱”才算是彻底征服了商人。营建成周,编练部分商遗民组成“殷八师”镇压商族顽民,驻守成周,可谓是日后“绿营”的原型。以“殷”制“殷”,以“华”制“华”,历史虽不会重复,但往往会押韵。结合董恩林《论周代分封制和国家统一》(《华中师范大学学报》,1998年第5期),西周政治制度有以下内容:宗法制(嫡长子继承制);分封制(翦伯赞先生特别提到周统治者在分封诸侯推行政令时要注意因地制宜,如“启以商政,疆以周索”、“启以夏政,疆以戎索”);礼乐制(吉、凶、军、宾、嘉五礼);国野制(国都居民称作“国人”,有参与议论国事的权利和战时作战的义务;国都四郊以外居民称作“野人”,需要从事农业生产);官制(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军制(虎贲、周(西)六师、殷(成周)八师)。总的来说,西周政治制度较夏商更加成熟,在制度建设上集三代之大成,构建了西周的贵族政治,在一定程度上推动了历史的进步。同时又具有与后世明显不同的特色,比如周厉王时期“国人暴动”就跟西周“国人”身份特殊可以参政有关;“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也起源于此,刑法当时主要用于惩治平民和奴隶,贵族可以“金作赎刑”以免罪;分封制也为春秋战国时期的分裂埋下了隐患。翦伯赞先生根据《左传·昭公九年》的记载,认为周灭商以后,其疆域和势力范围比商更大。那么清王朝灭亡明王朝,是否也是“以夷变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