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第265条:“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少阳不可发汗,发汗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和,烦而悸。”
本条以“脉弦细,头痛发热”为据,确立邪在少阳之诊断;重申少阳病位特殊,禁用汗法;并阐明误汗后邪热内陷阳明、扰动胃腑之病机传变及“胃和则愈”之救治大法。
原文释义
“伤寒,脉弦细,头痛发热者,属少阳。”
· 伤寒:指外感病初期过程。
· 脉弦细:
“弦”脉,端直以长,如按琴弦,是少阳病之主脉,主肝胆气郁、邪犯少阳。
“细”脉,脉道狭小,应指如丝。此处之“细”,非纯虚之象,乃因邪郁少阳,气血运行略有受阻,或兼有津液未伤而气机郁结之象。
弦细并见,是 “邪在少阳,正气略受郁遏” 之典型脉象。
· 头痛发热:
少阳经脉行于头侧,邪郁少阳,经气不利,故头痛(多以两侧为主)。
少阳为枢,邪正相争于半表半里,故见发热。此发热当与“往来寒热”之热型互参,或为发热之初期表现。
· 属少阳:
综合“脉弦细”与“头痛发热”,排除太阳(脉浮紧)、阳明(脉大),故诊断为病属少阳。
“少阳不可发汗,”
少阳病邪不在肌表,故发汗不能祛其邪;其位在半表半里,发汗反会徒伤津液,引邪深入。
此戒与“不可吐下”同等重要.
“发汗则谵语。此属胃,胃和则愈,胃不和,烦而悸。”
· 发汗则谵语:
津液外泄,少阳邪热因津伤而化燥,内陷阳明胃腑。胃热炽盛,上扰神明,故发谵语。
此谵语与阳明腑实之谵语病机相通。
· 此属胃:
谵语虽因误汗引发,但其直接病位与病机已在 “阳明胃腑” 。
提示救治重点应从少阳转向阳明。
· 胃和则愈:
“胃和”指通过治疗使胃腑燥热得清、气机得降,恢复其和降通顺之性。具体可选用调胃承气汤一类方剂,微和胃气,泻热存津。热清胃和,则谵语自止,病可向愈。
· 胃不和,烦而悸:
若未能及时使“胃和”,则胃中燥热持续,不仅谵语不除,更会进一步耗伤阴血。热扰心神则“烦”(烦躁不安);阴血亏虚,心失所养则“悸”(心悸)。
此乃由实转虚、虚实夹杂之坏病,治疗更为棘手。
思辨
· “脉弦细”:
最具鉴别诊断价值的脉象。临证见外感发热、头痛,若其脉非浮(太阳)、非大(阳明),而见弦细之象,当首先考虑少阳。
此脉象亦提示,少阳病本有正气相对不足的一面(细),故治疗时需扶正(如小柴胡汤中用人参、大枣、甘草)与祛邪并举。
· “三禁”之原理合一:
汗、吐、下三法,均为祛除实邪之法,然其作用趋向分别为向外、向上、向下。
少阳病位在中(半表半里),邪气弥散,非其位而治之,反伤正气,引邪深入。故唯“和法”能枢转气机,透邪外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