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法的空间效力
(一)在中国境内犯罪:属地管辖原则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犯罪的,除法律有特别规定外,均适用中国刑法。
1.“我国领域”的范围
包括领土、领水、领空。按照旗国主义:悬挂中国国旗的航空器与船舶,无论位于何处,均视为中国领域。例外:国际列车、国际长途汽车不属于中国领域。
2.属地管辖的“地”
(1)包括行为地和结果地,二者有一项发生在我国领域内即视为在我国领域内犯罪。
(2)犯罪行为:包括实行行为、教唆行为、帮助行为、预备行为等,只要其中一项行为发生在国内,即适用我国刑法。
(3)犯罪结果:包括实害结果与危险结果,只要有一项结果发生在国内,即适用我国刑法。
(二)在中国境外犯罪
1.属人管辖原则
中国公民在境外犯罪,适用中国刑法。
(1)一般公民:犯我国刑法规定之罪,原则上适用我国刑法;若最高刑为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不予追究。
(2)国家工作人员和军人:在境外犯罪,一律适用我国刑法。
2.保护管辖原则
外国人在境外对中国国家或公民犯罪,适用中国刑法的条件:针对我国国家或公民的犯罪;法定最低刑为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符合双重犯罪原则(犯罪地法律也认为是犯罪)。
3.普通管辖原则
(1)对国际条约规定的罪行,我国在承担条约义务范围内行使管辖权。
(2)必须是危害人类共同利益的犯罪(如劫持航空器、海盗、恐怖活动等);我国缔结或参加了相关公约;我国刑法将该行为规定为犯罪;犯罪人出现在我国领域内。
注意:适用我国刑法,而非国际公约。
二、刑法的时间效力
(一)基本原则:从旧兼从轻
1.原则上适用行为时的法律(旧法);
2.若新法对被告人更有利,则适用新法;
3.禁止不利于被告人的溯及既往。
(二)适用对象:未决犯
1.适用于行为发生在旧法时期、审判在新法时期的案件;
2.已决犯不适用该原则。
(三)司法解释的时间效力
1.行为时无司法解释,审判时有司法解释:按司法解释处理。
2.行为时有旧司法解释,审判时有新司法解释:适用“从旧兼从轻”原则。
(四)再审案件的处理
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的案件,适用行为时的法律。若原判事实与法律适用无误,应维持原判。
知识体系图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