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公法,与刑法、刑诉、行政法、理论法、民诉掺杂着,出现在卷一中,也因此大家概括地称上午考“公法”,下午考“私法”即民法、商法、以及国际经济法和国际私法。周末把三国法纸题做了一遍,竹马系统做一遍,看解析,有些案例每次做都画面感很强,所以写一下很有意思。即便没有考试的打算,平时看国际新闻也就能明白了,和人聊天装个逼还是很有用的!1. 甲乙丙三国均为联合国会员国,甲国是安理会非常任理事国,乙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丙国是乙国的盟国。甲丙两国发生大规模武装冲突,安理会10个非常任理事国共同提交决议草案,要求联合国采取行动以实施在甲国境内的人道主义救援并推动甲丙两国永久停火。该决议草案14国投票赞成,乙国投票反对。根据国际法的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甲国作为争端当事国,不得对该项决议进行投票
B.乙国作为丙国的盟国,不得对该项决议进行投票
C.对该项决议表决,乙国享有一票否决权
D.若该项决议未获通过,安理会不得再就甲丙两国的停火事宜作出决议
解析:A×,联合国下属机构安全理事会(简称“安理会”),由10非常任理事国与5个常任理事国(中法俄美英)。安理会是联合国唯一有权“采取行动”的机构,其表决事项分为:程序性事项和实质性事项,前者表决只需9票以上即可,后者需9票+5常无反对票(弃权或缺席不计票)。本题中,甲国作为安理会中的“非常” ,对涉及其表决的事项不得行使表决权,但安理会针对甲国“采取行动”的表决项,有表决权。
B×,乙国是丙国的盟国,不就是在这个时候起到盟友的作用吗?乙国是安理会“常任理事国”对实质性事项,享有一票否决权,故C√(所以看新闻是不是总有美丽国,投反对票,而决议没通过?)
D×,这次没通过,不代表下次就不能通过嘛,只要有国家提议表决,还可以再来的嘛。
2. 甲乙两国相邻,曾签订边界条约明确以洛英山为两国界山。后因地壳运动洛英山向甲国移动,乙国领土因此向甲国扩张。甲国人胡斯居住于乙国领土扩张区域,其长期从事非法制贩乙国货币的行为。根据国际法相关规则和实践,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胡斯的国籍自动转换成乙国
B.除非另有约定,扩张地区的财产和档案归属乙国
C.甲乙两国不得在靠近边界的地区设立靶场或者武器试验
D.乙国只有在领土扩张后才有权管辖胡斯非法制贩乙国货币的行为
解析:目前有着国籍取得的方式主要有两种:出生血统和加入,而血统又分单血统(父或母其一具有该国国籍)和双血统(必须父母同一国籍)。A×,不能因为地壳运动胡斯而自动转换国籍,应视两国对扩张区域后领土划界后的情况再确定。BC√,财产和档案归属首先,当事国可以约定归属,无约定则适用“领土实际生存原则”。由此领土是从乙国向甲国方向扩张,那么财产和档案也即在乙国这一侧,故归属乙国。国与国边界都应遵循“相邻权”即不得损害对方利益,在边界地区设立靶场或武器试验必然侵害到对方的“相邻权”。D×,胡斯虽然是甲国人,但其非法制贩乙国货币的行为,系对乙国国家的危害,乙国可基于保护主义原则享有管辖权。3.定居德国的中国人李峰因与德国人安娜结婚而取得德国国籍,但其未向中国公安机关申请注销其身份证与户籍。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如果李峰在我国涉及民事诉讼,人民法院应认定其国籍国为中国
B.如李峰在我国有未了结的民事诉讼,其不得出境
C.如李峰因涉嫌危害公共安全而被我国公安机关采取行政强制措施限制人身自由,其可依法提起行政复议
D.李峰因严重违法被公安部驱逐出境,其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解析:A×,我国国籍丧失有两种情形:自动丧失和申请丧失。李峰同时符合“自动丧失”的两个要件:定居德国+取得德国国籍。若只有一个要件,事实上无论其有几个国籍,在我国涉诉,都只承认其为中国国籍(不承认双重或多重国籍)。B×,涉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可限制其出境,而涉民事诉讼案件,只有法院做出限制出境才“不得出境”。C√,“强制措施”属于行政法内容,李峰作为行政相对人,对该具体行政行为有权申请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D×,公安部作出的“驱逐出境”决定,具有终局性,这关乎一国主权和尊严问题,不允许复议和诉讼。4.乘坐乙国航空公司航班的甲国公民,在飞机进入丙国领空后实施劫机,被机组人员制服后交丙国警方羁押。甲、乙、丙三国均为1963年《东京公约》、1970年《海牙公约》及1971年《蒙特利尔公约》缔约国。据此,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A.劫机发生在丙国领空,仅丙国有管辖权
B.犯罪嫌疑人为甲国公民,甲国有管辖权
C.劫机发生在乙国航空器上,仅乙国有管辖权
D.本案涉及国际刑事犯罪,应由国际刑事法院管辖
解析:乙国飞机,甲国公民,丙国领空劫机,三个国家都有管辖权。故AC×,B√。根据国际法规则乙国航空器(飞机内)内享有管辖权,即管辖权的延伸;甲国是犯罪人该公民的国籍国,依据“属人主义”享有管辖权;丙国是领空主权国,即对在该国主权范围内的犯罪享有“属地管辖权”。D×,国际刑事法院,设立于荷兰海牙,其管辖的范围仅包括4种:灭绝种族罪、战争罪、危害人类罪、侵略罪。本题中,属于劫机罪,无管辖权。记得这个法院前两年以“战争罪”,发出过逮捕P京和内塔尼亚胡的逮捕令,所以那一阵子,两位不敢出国。只要出国到访国已加入《国际刑事法院罗马规约》的国家,都有义务将其逮捕并引渡到海牙。中国尚未加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