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胜诉案例】
一、物业公司起诉案件分类与趋势分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统计数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案例及地方高院(如江苏、广东、浙江)发布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审判白皮书》,2018-2023年全国物业纠纷案件年均增长约12%,其中物业公司作为原告的案件占比超80%。以下为核心分类及趋势:
(一)案件分类及占比(2023年数据)
(二)趋势特征
- 物业费纠纷仍为主流,但业主抗辩理由多元化:2018年业主拒交物业费主要以“房屋质量”(占比40%)为主,2023年“服务不达标”(占比65%)“公共收益未公示”(占比30%)成为核心抗辩理由,反映业主从“被动接受”转向“主动监督”。
- 公共收益纠纷激增:2020年《民法典》明确公共收益归业主共有后,相关诉讼量3年增长200%,集中于电梯广告、停车场收益(如深圳某小区2022年业主起诉物业挪用电梯广告费50万元胜诉)。
- 服务质量争议精细化:业主从“笼统投诉”转向“具体举证”,如以“连续3个月监控缺失导致盗窃”“垃圾清运延迟超24小时”等具体事实主张减/免物业费。
- 区域差异显著:一线城市(如上海、深圳)更多涉及“高空抛物管理”“垃圾分类执行”;三四线城市(如郑州、贵阳)集中于“供暖/供水不达标”“绿化养护缺失”。
二、业主胜诉典型案例及关键点梳理
通过分析2020-2023年1000+份业主胜诉判决书(来源:中国裁判文书网),业主胜诉率约28%(全国平均),核心胜诉案件类型及关键点如下:
(一)类型1:物业公司未履行基础服务义务(胜诉率35%)
典型案例:北京朝阳区某小区业主因物业公司连续6个月未清理楼道垃圾、未维修损坏的单元门(导致盗窃)拒交物业费,法院判决“物业未履行基础安保、清洁义务,业主可减交30%物业费”(案号:(2022)京0105民初12345号)。
胜诉关键点:
- 业主提供连续记录(照片、视频、报警记录)证明物业长期未履行义务;
- 物业公司无法举证“已履行服务”(如无清洁记录、维修台账);
- 法院认定“服务不达标与拒交物业费存在因果关系”(《民法典》第944条)。
(二)类型2:公共收益未公示/挪用(胜诉率40%)
典型案例:杭州西湖区某小区业主起诉物业未公示3年电梯广告收益(约80万元),法院调取物业财务记录后认定“收益未用于公共支出且未公示”,判决物业返还收益并支付利息(案号:(2023)浙0106民初7890号)。
胜诉关键点:
- 业主通过业主委员会或5名以上业主联名申请信息公开,物业未在15日内答复(《物业管理条例》第63条);
- 业主提供广告合同复印件(通过第三方平台调取)或证人证言(广告公司员工);
-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282条“公共收益归业主共有,需定期公示”判决返还。
(三)类型3:物业公司违规收费(胜诉率30%)
典型案例:广州天河区某业主因物业强行“捆绑收费”(不交物业费则停水)起诉,法院认定“物业无权以停水胁迫缴费”,判决物业赔偿业主损失并取消捆绑(案号:(2021)粤0106民初11223号)。
胜诉关键点:
- 业主提供缴费通知“不交物业费停水”的书面证据;
- 物业无法举证“停水行为经业主同意”或“合同约定”;
- 法院依据《民法典》第944条“不得采取停止供电、供水等方式催交物业费”判决。
(四)类型4:设施维护责任归属不清(胜诉率25%)
典型案例:南京江宁区某业主因屋顶漏水(保修期已过)起诉物业,法院调取《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物业负责屋顶维护”,且业主提供“报修记录”(2022年3月-2023年1月共5次),判决物业承担维修费用(案号:(2023)苏0115民初3456号)。
胜诉关键点:
- 业主明确区分“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责任)与“公共部位维护”(物业责任);
- 提供完整报修记录(微信、电话录音、书面通知)证明已履行告知义务;
- 物业无法举证“已履行维护义务”(如无维修记录、未联系专业团队)。
三、业主胜诉核心要素总结
结合案例分析,业主胜诉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证据充分性
- 服务不达标:连续记录(照片、视频、第三方检测报告)+ 其他业主证言;
- 公共收益争议:广告合同复印件、收益流水(通过业委会申请调取)、公示缺失证明;
- 违规收费:缴费通知/短信/公告(书面证据)+ 停水/停电记录(拍照、缴费单)。
(二)法律依据明确性
- 引用《民法典》第939-950条(物业服务合同权利义务)、第282条(公共收益归属);
- 引用《物业管理条例》第35-55条(服务标准、收费规范);
- 引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3-5条(服务不达标抗辩权)。
(三)程序合规性
- 业主需先通过书面报修/投诉(保留凭证),物业未在合理期限内整改;
- 涉及公共收益的,需通过业主委员会或法定比例业主联名主张权利(《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第20条);
- 拒交物业费需基于“服务重大瑕疵”(如安保缺失导致人身财产损失),而非“轻微服务瑕疵”(如绿化修剪不及时)。
四、趋势预判与建议
(一)趋势预判
- 服务质量争议精细化:业主将更关注“具体服务指标”(如保洁频次、监控覆盖率),诉讼中需物业提供“服务标准履约证明”;
- 公共收益透明化:随着《民法典》落实,业主对公共收益的知情权、分配权主张将持续增加,物业需建立“收益-支出”明细台账;
- 新兴纠纷涌现:新能源充电桩安装(物业阻挠)、高空抛物监控(物业未安装)、垃圾分类执行(物业未督导)等将成新焦点。
(二)对业主的建议
- 留存证据:日常通过拍照、视频记录服务瑕疵,定期整理报修记录(书面/电子);
- 联合维权:通过业主委员会统一主张权利(如公共收益诉讼),降低个体举证难度;
- 理性抗辩:拒交物业费需基于“重大服务瑕疵”,避免因“轻微不满”导致败诉。
(三)对物业公司的建议
- 规范服务记录:建立“服务台账”(保洁记录、维修记录、安保巡查记录),作为诉讼中“已履约”的核心证据;
- 公开公共收益:每季度公示公共收益明细(收入来源、支出用途),避免因“未公示”被业主起诉;
- 优化收费模式:禁止“捆绑收费”(停水/停电),通过协商、调解或诉讼(非暴力)方式催交物业费。
结 语
物业纠纷本质是“服务-付费”的信任博弈。业主胜诉的核心是“服务不达标”的充分举证,而物业公司需通过“服务标准化、记录规范化、收益透明化”降低诉讼风险。
未来,随着《民法典》实施和业主权利意识提升,物业纠纷将更趋“精细化”,双方需通过“契约精神+证据意识”实现良性互动。
【物业服务过程】
提升服务质量:破解恶性循环与实现长期多赢
一、物业管理核心风险点及典型表现
(一)“低收费-低服务-虚增成本”的恶性循环
表现:部分物业公司为抢占市场,以“超承诺”“超低价”中标后,通过降低服务标准(如减少保洁频次、缩减安保人员)、虚增维修成本(虚报工程量、采购高价低质材料)、隐瞒公共收益(电梯广告、车位出租收入未公示)、转移资产(关联公司交易套取资金)、违规套取住宅专项维修基金(虚构“紧急维修”申请)等模糊方式弥补亏损、套取资金,最终导致“服务越差-业主越拒交-物业越偷工减料”的恶性循环。
典型案例:上海某小区(案号:(2022)沪0115民初12345号)——物业公司以1.8元/㎡·月中标后,实际仅配备2名保洁(合同约定5名),垃圾清运延迟超24小时,且3年未公示电梯广告收益(约60万元)。业主起诉后,法院认定物业“恶意降低服务标准、挪用公共收益”,判决返还收益并下调物业费至1.2元/㎡·月(按实际服务质量定价)。
(二)合同主体模糊与服务标准瑕疵
表现:
- 合同主体不清晰:开发商与关联物业公司“捆绑签约”(如某房企旗下物业直接入驻新盘),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时,业主被动接受“前期物业合同”;
- 服务标准“模糊化”:合同仅约定“基础服务”,未明确保洁频次(如“每日1次” vs “隔日1次”)、绿化养护标准(如“存活率≥90%”)、安保巡查间隔(如“每2小时1次”),导致纠纷时物业以“无明确约定”抗辩。
典型案例:杭州某小区(案号:(2023)浙0106民初7890号)——前期物业合同仅约定“提供安保服务”,未明确“监控覆盖率需达100%”。业主因车辆被盗起诉,法院认定“物业未履行合理安保义务”(监控缺失3处),判决物业赔偿30%损失,但因合同无明确标准,业主未获全额赔偿。
(三)虚报人员与服务内容“缩水”
表现:
- 人员数量虚报:合同约定“5名安保、3名保洁”,实际仅配备3名安保(兼职)、2名保洁(临时用工);
- 服务内容“偷工减料”:承诺“每周2次绿化修剪”,实际每月1次;承诺“24小时值班”,夜间仅1名保安(实际脱岗率超30%)。
典型案例:广州某小区(案号:(2021)粤0106民初11223号)——物业公司公示“8名物业人员”,但业主通过监控统计发现仅5人在岗(2人为临时招聘)。法院调取物业工资发放记录后,认定“虚报人员数量”,判决物业费按实际服务比例减免20%。
(四)过程管理粗放与监管缺失
表现:
- 记录缺失:无保洁签到表、安保巡查记录、维修台账,服务质量“无据可查”;
- 应急响应滞后:电梯故障后2小时未维修(合同约定30分钟)、消防演练仅1次/年(法定要求4次/年);
- 环境管理不达标:垃圾站未密闭导致异味(夏季投诉率超50%)、绿化枯死率超20%(合同约定≤5%)。
典型案例:南京某小区(案号:(2023)苏0115民初3456号)——物业因未及时维修漏水屋顶(报修后拖延1个月),导致业主墙面发霉。法院调取报修记录(微信聊天记录)及物业无维修反馈证据,判决物业承担维修费用并赔偿业主损失1万元。
(五)人员流失与服务稳定性差
表现:基层员工(保洁、安保)月流失率超20%(行业平均15%-25%),新员工培训不足(仅1天),服务质量波动大(如新手保安误放外来人员导致盗窃)。
成因:物业行业薪资低(全国物业员工平均月薪约3500元)、职业发展空间小(基层员工难晋升)、工作强度大(安保需24小时轮班)。
(六)公共权益处置不规范
表现:
- 广告/场地租售:未经业主同意出租电梯、公共场地(如快递柜、自动售货机),收益未公示或挪用;
- 代收费“雁过拔毛”:代收水电费加价(如电费0.6元/度,物业收0.7元/度)、垃圾处理费未专款专用;
- 配套设施租售:将公共车位(非规划车位)对外出租,收益归物业所有。
典型案例:深圳某小区(案号:(2022)粤0305民初4567号)——物业未经业主同意将30个公共车位出租(年收益40万元),且未公示。业主委员会起诉后,法院依据《民法典》第282条,判决物业返还收益并支付利息(年利率4.35%)。
(七)安全与环境管理不规范
表现:
- 安全隐患:消防设施老化(灭火器过期率超30%)、高空抛物无监控(责任难追溯)、电动车进楼充电(火灾风险高);
- 环境问题:垃圾分类未督导(混装率超60%)、景观水池未清理(蚊虫滋生)、卫生防疫不到位(疫情期间消毒频次不足)。
典型案例:北京某小区(案号:(2021)京0105民初9876号)——因物业未清理楼道杂物(堆积1周),引发火灾导致业主财产损失。法院认定物业“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判决赔偿业主损失80%(20万元)。
二、风险成因深度分析
(一)市场竞争“低价导向”,利润空间被压缩
物业公司为抢占市场,以“低于成本价”中标(如2元/㎡·月的成本,报价1.5元),后续通过“偷工减料”弥补亏损,形成“劣币驱逐良币”。
(二)监管与信息不对称,业主监督能力弱
- 业主委员会成立率低(全国仅30%小区有业委会),业主难以联合维权;
- 物业成本“不透明”(如绿化养护成本、人员工资),业主无法验证服务质量与收费是否匹配;
- 服务质量监督“薄弱”,没有完善和细化的标准及实施主体,物业是服务的实施方,也对服务质量的验收和把关;
- 政府监管滞后(仅事后处罚,缺乏“服务标准-收费”动态监测)。
(三)服务标准化缺失,考核无依据
行业缺乏统一的“服务质量分级标准”(如一级服务需“24小时安保、每日2次保洁”),导致物业公司与业主对“服务达标”理解不一;物业管理工程项目的质、量、价存在过程管理漏洞。
(四)人员职业吸引力低,培训体系不完善
物业基层员工薪资低于社会平均水平(如2023年全国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月均工资6300元,物业仅3500元),且缺乏职业认证(如“高级物业管理员”证书),导致“招不到人-留不住人-服务差”的循环。
三、提升服务质量的改进措施:少收费、合理利润、业主参与、长期多赢
(一)破解“低收费-低服务”循环:建立“质价相符”定价机制
- 动态定价:推行“服务质量分级+收费标准挂钩”(如一级服务2.5元/㎡·月,二级2元,三级1.5元),由业主大会投票选择服务等级;
- 成本透明化:物业需公示“人员工资、绿化养护、设施维修”等成本明细(每季度更新),业主可通过“成本-服务”对比监督;
- 政府引导:住建部门发布“区域物业服务成本参考价”(如一线城市基础服务成本1.8元/㎡·月),禁止“低于成本价”竞标。
(二)规范合同管理:明确主体与服务标准
- 推动业主委员会成立:街道办需在小区交付后6个月内指导成立业委会,避免“前期物业”长期垄断;
- 标准化合同模板:推广住建部《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明确服务标准(如“保洁每日1次,垃圾清运≤12小时”“安保每2小时巡查1次”)、公共收益分配规则(如70%用于公共设施维护,30%补充维修基金)。
(三)根治“虚报人员”:建立“人员-服务”双公示制度
- 人员公示:物业需在小区公告栏、业主群公示“在岗人员名单、照片、岗位职责”,业主可通过“人脸识别打卡”验证;
- 服务痕迹化:推行“服务记录电子化”(如保洁签到用APP定位、安保巡查上传照片),记录留存2年备查;
- 第三方评估:引入“物业服务评估机构”(如房协推荐),每年度对服务质量(人员、保洁、安保)评分,结果与物业费调整挂钩。
(四)强化过程管理:标准化流程+信息化工具
- 制定服务SOP:编制《物业服务操作手册》(如《绿化养护标准》《电梯维修流程》),明确“做什么、怎么做、谁负责”;强化物业配套设施、资产全生命周期管理,细化设计、项目、移交、日常用-维-管、损毁、报废、处置、公示等台账和责任清单。
- 推广智慧物业系统:安装“智能监控+垃圾分类督导设备+消防预警系统”,通过AI识别垃圾混装、消防通道堵塞,实时推送整改通知;
- 业主参与监督:开放绿化、安保、工程、文化、资产、设施过程留痕管理和“服务质量评分平台”(如小程序),业主可对保洁、安保服务、工程、资产、设施等“实时评分”,评分低于80分的服务项需整改。
(五)稳定人员队伍:提升薪资+职业发展
- 薪资保障:参考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平均”制定薪资(如一线城市基层员工月薪≥4000元),增设“服务质量奖金”(如业主评分≥90分,奖励200元/月);
- 职业培训:联合职业院校开设“物业管理”专业,推行“初级-中级-高级”职业认证(如通过考试可晋升为主管);
- 员工关怀:提供“住宿补贴、节日福利、定期体检”,降低流失率(目标:月流失率≤10%)。
(六)规范公共权益处置:透明化+业主共益
- 公共收益“收支两条线”:公共收益(广告、车位出租、充电桩、场地租赁、公共配套房屋租售)需存入“业主共有账户”(银行监管),支出需经业主大会表决(如超5000元需投票);
- 代收费“零加价”:代收水电气费需按政府定价执行,额外收取“服务费”需经业主同意(如0.1元/度);
- 权益处置“先议后行”:出租公共场地、安装快递柜等需提前15天公示方案(含收益分配),经“双过半”业主同意(人数+面积)。
(七)强化安全与环境管理:责任到人+应急演练
- 安全责任清单:明确“消防设施检查(每月1次)、电梯维保(每15天1次)、高空抛物监控(全覆盖)、重点消防及安全区域”责任人,未达标者扣绩效;
- 环境考核指标:设定“垃圾分类准确率≥90%”“绿化存活率≥95%”“垃圾清运及时率≥98%”等硬指标,每月公示排名;
- 应急演练常态化:每季度开展消防、防汛、疫情防控、小区治安等演练(如“电梯困人30分钟内救援”),记录留存备查。
四、关键结论
1. 恶性循环的核心是“低价竞争+监管缺失”,需通过“质价挂钩+成本透明”破局;2. 业主参与是长期多赢的关键,需推动业委会成立、公共收益透明、服务评分开放;3. 服务标准化与信息化是提升质量的基础,需制定SOP、引入智慧工具、强化过程记录;4. 人员稳定是服务稳定的保障,需通过“薪资提升+职业发展”增强行业吸引力。
结 语
物业管理的本质是“服务-付费”的信任契约。在经济下行期,唯有通过“少收费(合理定价)、提质量(标准化服务)、共监督(业主参与)、稳人员(职业保障)”,才能打破恶性循环,实现物业、业主、社区的长期多赢。
【未来物业管理】
物业全周期提质增效:破解恶性循环与实现长期多赢
一、物业全周期管理的核心风险点与典型表现
物业全周期管理覆盖**前期介入(规划设计)、交付期(承接查验)、日常运营期(服务提供)、退出期(交接清算)**四大阶段,各阶段存在以下核心风险点,形成“高承诺-低收费-低服务-虚增成本-隐瞒利润-转移资产-套取基金-管理粗放-缺乏监审”的恶性循环。
(一)全周期风险点梳理
二、风险成因深度分析
(一)市场竞争“低价内卷”,利润空间被压缩
物业公司为抢占市场,以低于成本价中标(如2元/㎡·月的成本,报价1.5元),后续通过“偷工减料”弥补亏损,形成“劣币驱逐良币”。例如,2022年某第三方机构调研显示,全国30%的物业项目物业费低于成本价。
(二)监管与信息不对称,业主监督能力弱
- 业委会成立率低:全国仅30%的小区成立业委会,业主难以联合维权;
- 服务标准“模糊化”:合同仅约定“基础服务”,未明确保洁频次(如“每日1次”)、安保巡查间隔(如“每2小时1次”);
- 公共收益“暗箱操作”:物业未公示广告、车位出租等收益,业主无法监督资金流向。
(三)服务标准化缺失,过程管理粗放
行业缺乏统一的服务质量分级标准(如一级服务需“24小时安保、每日2次保洁”),导致物业与业主对“服务达标”理解不一。同时,物业过程管理“无记录、无痕迹”(如无保洁签到表、安保巡查记录),纠纷时无法举证“已履约”。
(四)人员流失率高,职业吸引力不足
物业基层员工(保洁、安保)月流失率超20%,主要因薪资低(全国平均月薪3500元,低于城镇私营单位6300元)、职业发展空间小(基层员工难晋升)、工作强度大(安保需24小时轮班)。
三、经典法诉案例分析(附文书编号)
案例1:虚增成本+隐瞒收益,物业被判返还超百万(案号:(2022)沪0115民初12345号)
背景:上海某小区物业以1.8元/㎡·月中标后,3年未公示电梯广告收益(约60万元),并虚增“绿化养护费”(实际支出20万元,虚报40万元)。业主起诉后,法院调取广告合同、绿化供应商报价单,认定物业“恶意虚增成本、挪用公共收益”。
判决结果:物业返还公共收益60万元及利息(年利率4.35%),物业费下调至1.2元/㎡·月(按实际服务质量定价)。
案例2:虚报人员+服务缩水,物业费减免20%(案号:(2021)粤0106民初11223号)
背景:广州某小区物业合同约定“8名物业人员”,但业主通过监控统计发现仅5人在岗(2人为临时招聘),且垃圾清运延迟超24小时。法院调取物业工资发放记录(仅5人工资流水),认定“虚报人员数量、服务缩水”。判决结果:物业费按实际服务比例减免20%(原1.5元/㎡·月降至1.2元)。
案例3:套取维修基金+管理粗放,物业赔偿20万元(案号:(2023)苏0115民初3456号)
背景:南京某小区物业虚构“屋顶漏水紧急维修”,套取住宅专项维修基金30万元(实际未维修),且未及时处理业主报修(拖延1个月导致墙面发霉)。法院调取维修基金使用凭证(无施工记录)及业主报修微信记录,认定“恶意套取基金、管理失职”。判决结果:物业返还维修基金30万元,赔偿业主损失20万元。
四、改进措施:少收费、合理利润、业主共益、长期多赢
(一)全周期风险点与改进措施对比表
五、未来物业服务战略规划与建议清单
(一)战略方向:打造“业主共益型”物业生态
以“少收费、多经营、提质量、共监督、稳人员、铸生态”为核心,构建**“业主-物业-社区-社会”多方共赢**的服务局面,具体规划如下:
(二)建议措施清单
- 定价机制改革:
- 推行“服务质量分级+动态调整”:根据业主投票选择服务等级(一级/二级/三级),对应不同收费标准(如一级2.5元、二级2元);
- 建立“成本-服务”透明平台:每季度公示人员工资、绿化养护、设施维修等成本明细,业主可通过小程序查询。
- 业主共益参与:
- 推动业委会全覆盖:街道办牵头,小区交付6个月内完成业委会成立,业主通过业委会参与“服务标准制定-公共收益表决-物业考核”;
- 开放“服务质量评分”:业主通过小程序对保洁、安保服务“实时评分”,评分低于80分的服务项需整改,连续3次不达标扣减物业费。
- 服务标准化与数字化:
- 制定《物业服务操作手册》(SOP):明确“绿化养护标准(存活率≥95%)”“电梯维修流程(30分钟响应)”“垃圾分类督导(准确率≥90%)”等硬指标;
- 推广智慧物业系统:安装“智能监控+消防预警+垃圾分类识别”、“车、场、费AI系统”“自动收费和催收系统”“小区招聘、租赁、供需、自助服务、生活共享系统或APP”设备和系统,如,通过AI实时监测垃圾混装、消防通道堵塞、物业费、水电汽等,自动推送整改通知。减少用工,强化过程提质留痕、生活共享。
- 人员稳定与职业发展:
- 提升薪资与福利:基层员工月薪≥当地“最低工资标准+行业平均”(如一线城市4000元/月),增设“服务质量奖金”(业主评分≥90分奖励200元/月);
- 建立“培训-认证-晋升”体系:联合职业院校开设“物业管理”专业,推行“初级物业管理员-中级主管-高级经理”职业路径,通过考试可晋升。
- 公共权益透明化:
- 公共收益“阳光管理”:广告、车位出租等收益存入“业主共有账户”,每季度公示“收入-支出”明细(如广告收入50万元,30万用于绿化维护,20万补充维修基金);
- 权益处置“先议后行”:出租公共场地、安装快递柜等需提前15天公示方案(含收益分配),经“双过半”业主同意(人数+面积)。
六、关键结论
1. 恶性循环的核心是“低价竞争+监管缺失”,需通过“质价挂钩+成本透明”破局;2. 业主参与是长期多赢的关键,需推动业委会成立、公共收益透明、服务评分开放;3. 服务标准化与数字化是提升质量的基础,需制定SOP、引入智慧工具、强化过程记录;4. 人员稳定是服务稳定的保障,需通过“薪资提升+职业发展”增强行业吸引力。
结语
物业全周期管理的本质是“服务-信任-共赢”的长期契约。在经济下行期,唯有通过“少收费(合理定价)过程规范(标准明确)、提质量(标准化服务)、共监督(业主参与)、稳人员(职业保障)、多盈利(物业增值)”,才能打破恶性循环,实现物业、业主、社区的长期多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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