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2026 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中,关于宗教工作的表述高度凝练,主要集中在民族、宗教和侨务工作板块中。核心表述
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报告中指出:“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加强宗教事务治理法治化。”
这一表述明确了未来一年宗教工作的三大核心方向:
- 1、坚持基本方针:贯彻宗教信仰自由政策,依法管理宗教事务,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 2、坚持中国化方向:推动宗教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融合,深入挖掘教义教规中有利于社会和谐、时代进步、健康文明的内容,作出符合当代中国发展进步要求、符合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阐释。
- 3、加强法治化治理:将宗教事务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依法保护合法宗教活动,规范宗教活动场所管理,维护宗教和睦与社会和谐。
2026 年 3 月 12 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三部新制定法律,均由国家主席签署主席令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团结进步促进法》
- 通过时间:2026 年 3 月 12 日
- 施行时间:2026 年 7 月 1 日
- 核心定位:新时代民族工作基本法律,是除宪法外第四部设“序言”的法律
- 主要内容: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规范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促进民族地区高质量发展、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
- 重要意义:将党的民族工作成功经验上升为法律,为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提供法治保障
第四十六条:宗教团体、宗教院校和宗教活动场所,应当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宣传教育,坚持我国宗教中国化方向,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引导宗教教职人员、信教群众弘扬爱国主义传统,促进民族和睦、宗教和顺、社会和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