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6、监理规划应包括下列内容:
①工程概况;
②监理工作范围和依据;
③监理工作目标和内容;
④项目监理机构和人员进退场计划;
⑤监理工作程序、方法和措施;
⑥监理工作制度;
⑦监理设施与设备;
⑧监理工作重点和难点;
⑨监理工作进度计划;
⑩监理工作风险管理。
57、监理规划的编制依据主要包括以下几方面:【改】
①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
②工程建设批准文件;
③工程环境调研资料;
④工程监理合同文件;
⑤工程承包合同文件及施工组织设计;
⑥建设单位要求;
⑦工程实施过程中输出的有关工程信息。
58、监理规划的编制要求
监理规划应在签订工程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监理规划的基本框架应力求统一;
②监理规划的内容深度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③监理规划的表达形式应科学规范;
④监理规划的编制应具有动态调整机制。
59、监理规划的报审
监理规划编制完成后,应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而在报送建设单位前,监理规划还应由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核签字。
1.监理规划的内部审核 工程监理单位技术管理部门应是监理规划的内部审核单位。
2.监理规划的报送和实施监理规划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经工程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单位公章后,在第一次工地会议前报送建设单位。监理规划须经建设单位确认后方可实施。
工程监理实施过程中,因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工期和质量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需要调整监理 规划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及时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修改监理规划。修改后的监理规划应按原报审程序审 核批准、确认后方可实施。
60、监理规划的时间节点
序号 | 时间节点安排 | 工作内容 | 负责人 |
1 | 签订监理合同及收到工程设计文件后 | 编制监理规划 | 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编制 |
2 | 编制完成、总监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 | 监理规划审批 | 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加盖单位公章 |
3 | 第一次工地会议前 | 报送建设单位确认 | 总监理工程师报送 |
4 | 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工期和质量要求等发生重大变化 | 调整监理规划;重新审批监理规划 | 总监及时组织专监修改;按原报审程序审核批准、确认后方可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