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行政法【概述】
这周一就开始了行政法的学习,先看书,再听课,最后做题看解析。这几天工作比较忙,花在学习上的时间就少了些,好在进度没有落后,在计划之内有序推进。三大诉讼法,刑事诉讼先修,民事诉讼后,行政诉讼,不是因为老师们上架课件的顺序,而是行政诉讼法知识点关联着刑诉和民诉,没有前两科的基础,行诉和国家赔偿有种空中楼阁的感觉。行政法只是在狭义上的简称而已,这个科目涵盖的内容可以说是包括一切与行政行为有关的内容,并不是只包括字面上的,行政法这一个实体法,而包括与行政管理行为有关的实体(行政行为)、程序(复议、诉讼,务虚)、赔偿(务实)。用李佳老师的话来概括就是:行政机关对一个人(自然人、企业、其他组织)做了一个行为的故事。这个行为是一种事实判断(做没做),行为是否合法是一种价值判断,而行政法就是用来判断一个行为在做了之后,是否侵害了当事人的权利。行政诉讼法、行政复议法是用来解决当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侵害了当事人权利时该怎么救济的问题。是去法院起诉呢,还是向作出行为的行政机关上级申请复议,不同行为需要根据具体个案判断。最后,一些侵害当事人权利的行政行为(违法行为)造成了当事人损害,却不能诉讼或复议时,则应当申请国家赔偿。比如行政机关执法过程中打伤人、拘留错人、刑事案件冤假错案等。这个科目入门难,看似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日常生活中无处不在的行政行为。如此时我在写的日记,不能胡说八道,否则就是造谣生事,轻则警告拘留,重则构成犯罪。平时我们走路闯红灯、骑车不戴安全帽、开车超个速,这些其实都是违法行为。所以人这辈子要做到不“违法”真的很难,但不犯罪就相对容易。行政法之所以难,是因为范围太广,管理着社会的方方面面,涉及的法律规范、各行各业规范更是多到不计其数。从大的行政立法、规章制定、审查、通过、公布各个环节细节,到公务员进、转、出又是环环相扣。一个行政行为的作出前依据、证据、批准、执法处处都要讲逻辑和记忆。好在,法考这个圈有着取之不尽的学习资源,只要你肯学,一定能学会学通,且这个法最大的好处就是,生活中遇到行政机关执法,能够快速的反映出有没有违法,懂得原来还有知情权、陈述、申辩权,以及听证申请权。曾经我也是结果无价值论者,即做一件事儿只看结果不看过程,如果结果没有达成就会否定过程无意义。如今我更忠实于行为无价值论,一件事儿的成功与否,结果自然重要,但过程更让我们值得肯定,因为只有努力坚持的过程才能走到最后。最后,送给有缘人一句话吧:成功的路上从不拥挤,因为坚持的人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