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相信,不但写作,而且所谓的写作才能,都是一种习惯。
托尔斯泰在日记中叮嘱自己:无论好坏时时都应该写。他为什么要这样叮嘱自己呢?就是为了不让写作的习惯中断。如同任何习惯一样,写作的习惯一旦中断,要恢复也是十分艰难的。相反,只要习惯在,写得坏没有关系,迟早会有写得好的时候。
2.某位作家太太下的定义:作家是一种喜欢当众抖落自己的或别人的隐私的人。
作家的辩护:在上帝或永恒面前,不存在隐私。
3.写作是永无止境的试验。一个以写作为生的人不得不度过不断试验的一生。
4.这里是我的生命的果实。
请吧,把你们选中的吃掉。剩下的属于我自己,那是我的最好的果实。
即使我没有更多的东西可让你们回忆,我也要提供更多的东西让你们忘却。
5.创造的快乐在于创造本身。对于我来说,写出好作品本身就是最大的快乐,至于这作品能否给我带来好名声或好收益,那只是枝节问题。再高的稿费也是会被消费掉的,可是,好作品本身是不会被消费掉的,一旦写成,它就永远存在,永远属于我了,成了我的快乐的不竭源泉。
由于这个原因,我当然就不屑于仅仅为了名声和稿酬写作。我不会为了微小的快乐而舍弃我的最大的快乐。
6.我对身后名毫无兴趣,因为我太清楚死后的虚无。我写作,第一是因为写作本身使我愉快,第二是因为作品发表后读者的共鸣使我愉快。就后者而言,我对身前名是在乎的,不过那应该是真实的名声,从中我的确能感受到读者对我的喜爱。所以,我从来不像有些人那样请人写书评,对我的作品的反响完全是自发的。—周国平
二、美图摘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