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平台知识产权连带责任怎么定?从典型案例看裁判关键
电商平台可不是 “侵权避风港”!能不能认定连带责任,核心就看两点 —— 是否尽到合理注意义务,以及是否知道 / 应当知道平台内有侵权行为,绝非收到权利人通知才需要行动。案例核心事实一眼懂
长沙某文化公司是涉案图书的著作权人,发现上海某电商平台(“×A 平台”)上的 “×B 店铺” 在卖盗版图书。从 2019 年 9 月到 2020 年 7 月,公司先后给平台发了 7 封律师函,不仅明确指出侵权店铺,还告知店铺主体已经注销,自己已经起诉多家同类侵权店铺并立案。但平台没及时处理,直到店铺注销一年半后,才把涉案盗版图书下架删除。最终法院判定:平台没尽到定期核验义务,且明知或应知侵权仍不采取措施,需要和侵权店铺经营者一起承担连带责任。平台连带责任认定的 3 个核心规则
1. 商家资质不能 “一注册管终身”
《电子商务法》明确要求,平台得对入驻商家做登记核验,还得定期更新信息。这可不是走个过场,比如案例里店铺都注销了,平台还允许它持续经营一年半,这种明显没尽到核验义务的情况,直接就是认定平台有过错的关键。对平台来说,不能只看初始注册资料,得建动态核查机制,比如每 6-12 个月校验一次商家营业执照是否有效。2. 权利人的通知不能 “挑格式找茬”
平台对权利人的投诉通知,不能只做表面审查,纠结材料齐不齐。案例里原告发了 7 次函,把侵权店铺、商品、诉讼情况都说得明明白白,哪怕缺了点形式要件,也不影响平台判断侵权,这就属于 “有效通知”。要是平台拿 “格式不对” 当借口不处理,就会被认定为故意拖延,反而要担责。3. “应当知道” 的 3 个直观判断标准
商家资质异常:店铺注销了还在经营,平台没发现;
通知够明确够频繁:权利人多次发函,把侵权事实、证据说清楚,平台没合理理由不回应;
侵权持续时间长:侵权商品长期在平台售卖,平台没做任何预防(比如关键词屏蔽、管控店铺)。
实务干货:平台和权利人该怎么做?
对电商平台:
建立 “通知 - 核查 - 处置” 闭环:收到投诉后,别只转发给商家,得自己核查店铺资质、侵权事实,再决定要不要下架;
定期核验商家信息:至少每半年查一次商家是否还存续,避免 “僵尸店铺” 侵权;
高风险品类提前预警:如图书、影视、美妆这些容易侵权的品类,设置关键词屏蔽、侵权商品预警。
对知识产权权利人:
发通知要 “要素齐全”:写清楚侵权店铺名称、商品链接、自己的权利证明,还有侵权比对的意见;
保留送达证据:用公证、快递签收等方式,把每次发通知的记录存好,尤其是多次通知的凭证;
盯紧平台履职:要是平台收到通知还不处理,直接把平台一起列为被告,主张连带责任,维权效果会更好。
关键法律依据
《电子商务法》第四十五条: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平台内经营者侵犯知识产权的,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侵权人承担连带责任。总结下来,平台的 “避风港” 不是免罪金牌,合理注意义务是底线;权利人维权时,既要把投诉通知写扎实,也要盯着平台有没有切实履职,必要时拉平台入局,才能最大限度守住自己的知识产权。我已整理了一份电商平台合规自查清单,需要的请私信或留言:电商平台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