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筮真诠】学习笔记11
(第十一章 确定与选取用神)
注释:前十章多为基础知识,故多为原文整理录入,自此章节后,只对核心知识点进行总结、概括。
正确选取代表用神的六亲:
用神,乃代表占事目的之爻。
父母爻:生助我者父母。即一切庇护我身之人与物。
官鬼爻:约制我者官鬼。即一切拘束与约制我身者。
兄弟爻:同类者兄弟,即一切与我同类者。
妻财爻:占妻财类,即一切归属我所占有或控制者。
子孙爻:占子孙类,以子孙爻为用神。
世爻:凡占与自身祸福安危密切相关的,以世爻为用神。
应爻:凡不属上述具体对象范围的他人他事,以应爻为用神。
主观取用神的选择次序:
(1)第一顺序:用神多现,首先优先取世、应位置上的备选作为用神。
即:世应皆有,有动取动;世应皆静,有异取异。自占取世,他人取应。
注释:世应、动变皆为卦象之重点信息,故会优先取此。
(2)第二顺序:优先取动爻、变爻、暗动之爻作用用神,即“有动取动”。
(3)第三顺序:选取临月建日建、临月合日合、临月破日冲或旬空被墓之爻为用神,即“有异取异”。
(4)第四顺序:卦中只有一个用神,直接取用。
(5)第五顺序:卦中用神不见,基日令月令位置上有,取日月为用神。
(6)第六顺序:若日月亦无用神备选,套算伏爻为用神。
总结:世应优先,有动取动,有异取异,再看日月,最后伏藏。
特殊情况:用神多见而却难分彼此先后顺序,则皆取为用神。
体会:此章为主观取用神的套路,初学以此,不建议初学时便客观取用,客观取用对理论及实践经验要求高。过早用进阶理论则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