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届华政考研宪法与行政法真题、参考答案、命中统计和考题解析:15问全部考点都可用笔记原文答题!2道案例大题都被命中!
考完试之后,很多同学过来给我们报喜,说资料内容好,说押题厉害,说命中率高。
我们一方面惊喜于我们资料对考题知识点的基本全部命中,另一方面依然还是想对同学们说那句话:重点永远是重点,基础永远是基础,任何考试,都是以知识点为中心的,排除知识点的“超纲”,一切所谓的难题,都是答题思路或技巧问题!一切简单题,也都只是因为你“背到了”或者“看懂答题逻辑了”。
2027届考研,我们依然会继续加油!
本文汇总《2026届华东政法大学【宪行法】考试真题(回忆版)+参考答案+命中统计+考题解析》。命中就是命中!没有就是没有!下面统计标注的页码,因为版本不同前后页数可能产生差异,但既然标注了,知识点上肯定会有!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考研加油!
——震川考研
2026届华政考研宪法与行政法
真题(回忆)、参考答案、命中统计和考题解析
以下所标页数以当年资料版本为准
【总体点评】
一、命中情况
26届宪行考研共10题,共15问,毫不夸张的说:
1、15问的所有设问答案和知识点,全部都能从我们笔记中找到原文作答!
甚至于,15问中,有13问,都可以直接利用笔记原文答题即成完整答案,一字不改,即可满分!
只有2小问需要适当加入所谓的结合分析(案例)!
2、2道案例大题,全部被命中,甚至于就是我们的冲刺笔记的原案例题!
3、冲刺点睛班讲师押题10题,直接命中2题!
4、模拟卷总共命中原题、考点或关联考点6题!
二、命题趋势
1、今年宪行无论题型、题量还是分值都延续往年,没有变化。
2、今年宪行难度有所下降,但也只是比去年难度低一些,属于宪行正常难度水平。
3、今年宪行知识点密集度有所提升,如考察2题基本权利,再如,行政复议和行政许可都在集中命题。
4、今年宪行考题灵活性依旧,不论是设问上还是具体知识点考察上,都较为灵活,设问上的灵活体现在存在一定的可解释空间,具体知识点的灵活体现在部分题目可以多角度阐释,一般来说,言之成理都能得分。
5、今年宪行依然在追踪热点考点,2个案例都被我们命中,主要原因就是此二题都算热点,所以,考生必须认真对待我们的冲刺笔记、增补资料和补充内容。
6、今年宪行也考察了偏点,比如精神损害赔偿。
三、复习建议
对于27届考生复习,依然建议如下:
1、考宪行,精讲+冲刺+模拟卷,另外,加上历年真题解析,足够应对华政宪行考试。不推荐你额外拓展!
2、适当关注学界动向,关注新法修订知识更新,是有一定的必要的,但并不需要很多。有需要补充的内容我们也会发布。
3、重者恒重依然是我们宪行的核心,但是,细节点的考察是越来越重要了,所以,考生复习不能只看重点,而应尽量全面。
4、做题训练是必须的,但只需要适量,我们宪行的题目,只有2类题目需要单独练习,一类叫案例题,一类叫开放题或灵活运用题。当然那,这2类题目的核心还是如前面第3点所述的你背诵过的知识点。
5、一定要关注我们的冲刺笔记中的补充和平时的增补!27届考生必须关注冲刺笔记!
四、结语
最后,预测下:2027届宪行考题难度会和2026届持平,考生应提早复习,注重积累与理解运用。
宪法学部分(75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基本权利
【参考答案】
宪法权利通常被称为“基本权利”,是指人作为人所享有的固有权利,即由人性所派生的或为维护“人的尊严”而应享有的、不可或缺的、具有重要意义的权利。
宪法规定的基本权利具有以下性质:
(1)基本权利既是固有权利,也是法定权利。基本权利是宪法所确认的权利,而宪法“确认”基本人权的外化形式,就是通过宪法规范对基本权利的……
【命题解析】简单题。本题考察基础知识,背过就有分。而且被我们模拟卷命中原题,为送分题。
比较特殊的是,今年宪法部分考察了2题基本权利有关的题目,这种情况非常特殊,一般来说,宪行考题量较少的情况下,命题人一般都会发散、分散命题。笔者猜测,本题的出现具有一定的偶然性。
另外,本题作为第一题,基本算送分题,考生复习考试应当首重此类基础知识点,如果此类知识点都失分,那是很难竞争得过其他竞争者的。考研复习,基础为重。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348页,精准命中!12月模考卷类似原题命中“请阐述基本权利具有主观权利和客观价值秩序的双重性质”。笔记原文抄上就是满分!以上参考答案即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2、监察委员会
【参考答案】
(一)独立、配合和制约原则
1、根据《宪法》第127条、《监察法》第4条的规定:
(1)监察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监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监察机关办理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应当与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执法部门互相配合,互相制约。
(3)监察机关在工作中需要协助的,有关机关和单位应当根据监察机关的要求依法予以协助。
2、强调监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监察权,绝不意味着监察机关可以不受任何约束和监督:
(1)监察机关在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和监……
【命题解析】简单题。本题考察基础知识,背过就有分为送分题。
本题依然是基础题,笔记上其实有两处不同的表述内容,考生可以任选其一作为答题。为何笔记会有两个论述逻辑?因为,当前华政宪行考研,其实不局限于某本教材,某种观点,很多情况下,会出现某些陌生名词,而此类名词其实仅仅只是同一个知识点的另外一种形式的展开,所以,笔记上附带的所谓重复知识点,我们一般也推荐考生予以复习,以避免不必要的失分。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431页,冲刺笔记180页,精准命中!。笔记原文抄上就是满分!以上就是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二、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基本权利分类
【参考答案】
有学者将学理分类与宪法规定结合起来,分类为:平等权、政治权利、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社会经济权利、文化教育权利、监督权与请求权。等。
1、宪法平等权是由成文宪法、宪法性法律、人权公约、宪法解释、宪法判例、宪法惯例等确认或默认的,要求国家机关或其他公权主体遵守“相同情况相同对待、不同情况差别对待”的要求;在作出决定时,不得考虑与“事物本质”……
【命题解析】中等难度题。本题考察框架知识,背过就有分。为送分题。
不管是法综还是专业课,基本权利的体系都是考生必须掌握的核心内容,故,本题其实颇为简单,唯一的难点就在于书写,考生需要做到2点,其一,必须对各个名词进行解释,其二,考生应当条理清晰的进行列举。能做到这2点的基本都能获得满分。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353-389页(每一节标题知识点和概念),冲刺笔记143-159页(考点二至考点八的每一个标题知识点和概念),精准命中!模拟卷8套之第1套关联命中设问“此案件涉及公民何种基本权利”,回答本题,即需对全部基本权利进行全面检索。笔记原文抄上就是满分!以上参考答案即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2、保证权
【参考答案】
《地方组织法》并未规定政府保证权。所谓政府保证权,从立法考虑,可能已经融入其职权之内……
地方各级政府是地方各级国家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是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作为地方各级权力机关的执行机关,要对本级人大负责并报告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在本级人大闭会期间,对本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作为地方各级国家行政机关,要对上一级国家行政机关负责并报告工作,由于都是国务院统一领导下的国家行政机关,因此都服从国务院。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保证权已经融入其职权之内,具体来说,地方政府需:
1、执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县以上地方各级政府还要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2、制定政府规章、发布措施、决定……
【命题解析】难题。开放题。
本题有错题之嫌,或者考生回忆错误,或者命题人有意为之。经多方求证,多位考生表示,本题最终问的是“政府保证权”,且设问中带有省略号,且题目中出现各级政府字样,但是,实际上,地方组织法的规定的保证权围绕的主体为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而非地方政府,传统知识点国家职权方面的职能中,一般也仅讨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保证权。
我们认为,若是命题人有意为之,本题的答题思路可以参考如上,当可做考场应对。
若考生回忆错误,还请理解。
但无论如何,作为答题,既然题设问的是政府的保证权,考生即应当“将错就错”继续回答政府的保证权问题。
不谈题目内容或考点,仅从设问方式来说,本题回归我们宪行法常考的一种题目,即开放题,纵观历年宪行真题,多数年份都是必有开放题、灵活题的,有的年份甚至考察近半的此类题目。应对此类考题,只要考生言之成立、说理清晰,一般都能得分。可以参考学习以下解题思路和答法。
本题,首重切入点寻找,既然本题考的是地方政府的权力,那最直截了当的知识点就是职权,事实上,本题比较妥当的切入点和论述内容就是以政府职权展开,当较为合理。
当然,考生也可以选择从诸如政府保证权是否合理、是否必要、如何实现的角度评述,又或者从政府在维护宪法和法律实施方面如何作为(即利用宪法实施的相关知识点答题),都是可以的!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424页,冲刺笔记176页,可以应对本题。以上参考答案除了第一段话切入点,其他全部来自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三、分析题(共15分)
某地方性法规关于连接城市公共供水管网系统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规定……
1、效力等级
【参考答案】
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
行政法规的效力高于地方性法规、规章。
本案中《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
【命题解析】中等难度题。需要结合分析的半灵活题。核心考察的是地方性法规的效力等级,辅助考察法律的地位,行政法规的地位。
另外,根据考生回忆,本题在《城市供水条例》《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前明确提示了“国务院”或“国务院制定”字样,这无疑降低了本题的难度。
本题考察常规知识效力等级。答题时首先列举规定或原理,其次结合进行分析,即可满分。
本题考点简单,为行政法基础知识点,考生直接单列法条原文即可答题,也可以从理论分析角度编写效力等级原理予以作答。
本题需结合分析,考生答题时若无结合分析可能扣分,且此类分析较为简单,考生平时需进行适当的训练。
本题在我们冲刺笔记附带补充模拟案例第4题中有关联设问“地方性法规在宪法中的地位和效力如何?”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52页,冲刺笔记26页,精准命中!冲刺笔记附带补充模拟案例第4题关联命中“地方性法规在宪法中的地位和效力如何?”笔记原文抄上附加结合分析就是满分!以上参考答案除了结合分析之外,其他均是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特别备注】本题,整个案例实际为冲刺点睛班押题命中,冲刺点睛班押题第4“《备案审查决定》《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与司法部发布8件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工作案例”,且为课程所强调,算上本题,冲刺点睛班押题10题中命中2题,非常厉害!
2、条例生效条件
【参考答案】
地方性法规同样可以设定《行政许可法》第12条所列的事项,但它的设定条件更加严格。具体有四项条件:一是通过《行政许可法》第13条方式无法规范的。二是尚未制定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如果作为上位法的法律和行政法规已设定了某项许可,地方性法规就不得再行设定,只能作出规定了。三是在内容上,不得设定应当由国家统一确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格资质的行政许可,不得设定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登记及其前置性行政许可。四是在效力上,设定的行政许可,不得限制其他地区的个人或者企业到本地区从事生产经营和提……
【命题解析】较难题。原理性内容需要考生整合的半灵活题。
本问和上一问不同,本问理论上无结合分析之必要,因原理性知识点即构成完备答案,案涉材料或条例仅为切入点。
本题考察地方性法规的设定,知识点为常规重点,但问法上为半灵活题,即没有直接问有关规定,而是问制定与生效条件为何,事实上和直接原理的问法异曲同工,没有本质差异。
以上参考答案三段文字全部来自笔记原文,一字未改,完整契合本题的答案。
事实上,考生也可以只利用以上第一段+第二段的文字答题,当也可以获得满分的分数。
又或者,考生只回答以上第二段文字,当也可以获得不错乃至满分的分数。
至于以上第三段文字,则为额外拓展,从命题和批卷的角度,如果完备、无任何扣分点来算,当也是答题需要的内容,但考场上考生可能较难顾及。
以上所有文字,实际考试中,考生可以自行编辑和筛选措辞予以展示,不用和以上参考答案完全一致。
另外,提醒注意,本题的设问明确要求从立法法规定的角度答题,故,答题不能脱离立法法的规则,或者不能没有立法法的规则。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62页(以上参考答案第一段原文),421页(以上参考答案第二段和第三段原文),冲刺笔记173页,精准命中!模拟卷6案例分析几乎完整命中本问“试述宪法和立法法中对地方性法规制定的规定”。笔记原文抄上就是满分!以上参考答案全部来自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3、撤销条例?
【参考答案】
不能。
参考答案一: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规章的权限是:国务院有权改变……
参考答案二:《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规定:审查发现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由国务院备案审查工作机构移……
【命题解析】较难题。半灵活半开放题。
本题可以从两个角度答题:
第一,从国务院撤销权权限角度答题,权力机关与行政机关不属同一机关体系,后者无法直接对前者的生效文件予以撤销,此即参考答案一的答题切入点和逻辑来源。参考答案一来自精讲笔记和冲刺笔记原文,一字未改抄上即可满分。当然,考生也可以加入辅助性结合分析文字,但实际意义有限,同上一设问类似,本问之原理性知识点即能构成完备答案。
第二,从法规规章备案审查条例规定的角度作答,即按照新规,国务院只能移送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处理,必要时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处理,而无权直接撤销。此即参考答案二的答题切入点和逻辑来源。参考答案二来自冲刺笔记原文,一字未改抄上即可满分。
以上两种思路,无论选择哪种,都可以应对本题,当然,若考生都能回答,那更佳!
另外,若考生还能选择其他合理角度答题,能自圆其说,逻辑自洽,结论合理,亦无不可。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53页(以上参考答案一原文,冲刺笔记26页原文),冲刺笔记215页(以上参考答案二原文),精准命中!笔记原文抄上就是满分!以上参考答案均是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4、监督?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一: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公民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或者认为规章以及国务院各部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政府发布的其他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行政决定、命令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
参考答案二:省级人大常务委员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依据:
设区的市、自治州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地方性法规,由省、自治区的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国务院备案。
改变或者撤销法律、行政法规、地方……
【命题解析】难题。考验考生审题的能力,对知识点的整体把握能力,对知识点的灵活运用。
以上参考答案一和二并非非此即彼的关系,因考题回忆精准度问题或题目本身设置问题,可能有一定的争议,从结论来说:本题的最终作答,可能需要将参考答案一和参考答案二一并作为完整答案予以展示或者只能选择参考答案一作为答案有后者以上参考答案一和加加起来都不算完备。
原因是:首先,按照考生回忆的题目来看,设问强调“其他社会主体”,“社会”二字说明,一般不再指代国家机关主体,从此意义来看,当无讨论人大、人常、国务院等主体的必要,故参考答案二的内容似无必要。
其次,按照考生回忆的题目来看,设问强调“哪些”,说明监督途径不止一个或者主体不止一方,若只回答参考答案一的内容则或有疏漏和欠缺。此时,若真只答参考答案一,是否还有必要结合公民监督权内容答题?对此不无疑问。
如上仅为简要分析。
事实上,在考场情况下,考生不必纠结以上问题,能写什么就写什么,方为答题正道。
以上参考答案一和二均来自笔记原文文字,不管考生回答为何,一般都能得分,如果2者兼顾,但更佳。
【命中统计】冲刺笔记215页(以上参考答案一原文),精讲笔记53页(以上参考答案二的第一段和第二段原文)、421页(以上参考答案案二的第三段原文),精准命中!笔记原文抄上附加结合分析就是满分!以上参考答案除了结合分析之外,其他均是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行政法部分(75分)
一、简答题(每题10分,共20分)
1、精神损害赔偿
【参考答案】
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是指行政赔偿责任的成立,在法律上应当满足的条件。根据我国《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行政赔偿的构成要件包括以下:
(一)侵权主体是行政主体
行政侵权行为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国家赔偿法》规定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违法行使职权侵害公民的合法权益并造成损害的,产生行政赔偿责任。
(二)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违法
1、侵权行为必须是行政主体行使职权的行为
《国家赔偿法》中规定的行使职权的行为是指行……
【命题解析】中等难度题。灵活题。本题考察偏僻知识,但只要掌握解题思路,并不是很难。
行政赔偿的直接知识点已经十几年没有在宪行真题中出现了,今年考了此偏点,而且考的是偏点中的灵活题,的确出人意料,但如上所述,本题的首重答题思路,而非知识点本身,知识点其实并不难:
本题考察精神损害赔偿构成要件,本知识点并无完整构造呈现于教材或笔记,故可以拆解为:行政赔偿构成要件+精神损害赔偿特有要件。参考答案即围绕此二点进行答题。对于前者,直接利用笔记284页原文照抄答题即可,对于后者,也是直接利用笔记第290页关于精神损害赔偿的规定内的要件照抄答题即可。最终呈现即如上参考答案,一字不改,就是笔记原文!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284页(行政赔偿构成要件)+290页(《国家赔偿法》第35条精神损害赔偿),冲刺笔记121页,精准命中!笔记原文抄上就是满分!以上参考答案即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2、行政许可
【参考答案】
行政许可决定作出后,若存在法定事由,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行政机关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根据利害关系人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可以撤销行政许可。
可撤销的行政许可包括:
(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玩忽职守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2)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
【命题解析】简单题。本题考察基础知识,背过就有分。为送分题。
本题为常规知识点下的常规题目,从命题的角度而言,就是送分题。
行政许可一直都是宪行考试的热点、重点章节,本章内容已经连续考察4年,除了2016届和2022届之外,从2009届至今从未间断考察,是非常重要的一章,请考生务必重点复习。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69页,冲刺笔记32页,精准命中!笔记原文抄上就是满分!以上参考答案即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二、论述题(每题20分,共40分)
1、复议主渠道功能
【参考答案】
2023年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第1条将“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明确列为行政复议法的立法宗旨之一,这标志着行政复议制度将在新时代治国理政的伟大征程中扮演更为重要的角色。就其理论内涵而言,主渠道作用既要“保证一定数量的行政争议顺利进入到行政复议渠道”也要“保证进入到行政复议程序的案件得到实质性化解”。
本文认为,能收尽收的受案范围、能置尽置的案件分流,是主渠道地位在数量层面的坚实保障;能调尽调的办理程序、能改尽改的复议决定,是主渠道地位在质量层面的坚实保障。四者构成了内在逻辑严密的制度规范体系,有望共同支撑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目标尽快实现。
一、入口:能收尽收的行政复议受案范围
行政复议范围的解释空间:
2023年修订的《行政复议法》从四个方面优化了行政复议受案范围的规定:
一是以“行政行为”全面取代“具体行政行为”,从基础性概念层面直接扩大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
二是将所有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措施、行政强制执行、行政许可、征收征用及补偿决定、行政赔偿、工伤认定、排除或者限制竞争、拒绝履行、未依……
【命题解析】中等难度题。灵活题。开放题。本题考察综合知识,精讲笔记、冲刺笔记中有诸多内容可以直接照抄,背过就有分。
本题,被我们的模拟卷直接命中原题,被冲刺点睛班直接押题命中(押题10题之第7题)。
本题为热点题、新法修改解读题,按照我们一贯的预测,复议法修改内容将在未来3-5年内一直处于“强制考察”阶段,请考生继续着重复习有关知识点。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155页“加强行政复议吸纳行政争议的能力”解读,精讲笔记157-159页“明确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的功能定位”解读,冲刺笔记244-245页论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作用的实现进路”(以上答案即采纳此论文框架做题),精准命中!模拟卷8套之第1套原题命中“论述你对‘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的看法”,冲刺点睛班押题10题之第7题原题命中。笔记原文抄上就是满分!以上参考答案即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2、变更判决与变更决定
【参考答案】
一、变更判决
变更判决是人民法院经过对被诉行政行为的审查,针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明显不当的行政处罚或者其他涉及款额确定、认定确有错误的行政行为直接予以改变的判决。变更判决涉及司法权和行政权之间的界限,需要审慎行使。
司法变更权:新《行政诉讼法》之所以赋予人民法院有限的司法变更权,原因在于行政处罚行为的经常性、权益影响性以及涉款项行为认定的可操作性。一般认为,“明显不当”和“确有错误”是根据普通人的常理来判断的,并不需要……
【命题解析】较难题。灵活题。但知识点基础。
本题的难点在于:第一,需要考生综合变更判决、变更决定、区别、成因这四个点分别作答,理论上缺一不可;第二,需要考生将上述4点进行适当整合和阐述,条理清晰,脉络分明,始终围绕题目设问来答;第三,需要考生通过设问联想到直接可用“复议和诉讼”的区别来转化答题,如此就较为轻松,当然,考生也可以自行对比得出区别予以答题,一样可以得分;第四,需要考生最后总结动因,此动因需联系到一次性实质解决争议、复议化解纠纷主渠道、复议的优先性等基础理论或理念予以答题,当然,有关内容完全可以由考生自行总结。
以上参考答案,除了四个标题,其他所有文字和措辞全部来自以下页码所示笔记原文,一字未改!即非常契合本题答题需求,也能满足前述四点难点的应对。
本题继续考察复议法,一如前述,复议法将持续考察,请考生持续关注、重点复习。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182页(变更决定)、269页(变更判决)、194页(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冲刺笔记82页(变更决定)、115页(变更判决)、86(行政诉讼与行政复议的区别)、245页(能改尽改的行政复议决定),命中考点!模拟卷8套之第8套关联考点命中“简述行政复议变更决定”,第1套关联知识点涉及“一审判决类型(四)变更判决”。笔记原文抄上就是满分!以上参考答案即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最后,以下附上非笔记内容的参考答案以供更多参考:
行政复议在“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方面更具优势
“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要求纠纷裁决机关对行政实体法律关系进行调整,以保障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获得实质救济,但法院在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中经常受限于司法权与行政权的分工关系。基于复议机关与行政行为作出机关之间领导与被领导关系的组织属性,源自行政审判实践的“实质性解决行政争议”在行政复议中获得实现的……
三、案例分析题(每问5分,共15分)
某省某市人民政府49号会议纪要规定……
1、会议纪要性质?
【参考答案】
参考答案一:(知识点对应冲刺笔记212页原文,一字未改)
是行政允诺。
某房地产公司依约履行调解协议后,某市人民政府未能履行其承诺的另行协议出让40亩土地及对某房地产公司案涉损失给予容积率、配套费等优惠或补偿的行政允诺。最高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机关应当守信践诺,营造更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
参考答案二:(知识点对应精讲笔记145页原文,一字未改)
是对相对人具有效力的外部行政行为。
①内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实施内部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循的程序。行政主体不遵守内部行政程序的,只能通过行政系统内部来解决,因而内部程序的法律化程度不高。②外部行政程序,是指行政主体作出外部行政行为时所应当遵守的程序。……
参考答案三:(知识点对应精讲笔记37页原文,一字未改)
是产生外部效力的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指行政主体在行使行政权对公共事务进行管理的过程中所实施的能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这一概念包括以下要素:(1)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所做的行为。(2)行政行为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管理过程中行使行政职权的行为。(3)行政行为是能……
参考答案四:(补充学习)
是发生外化效力的内部行政行为。
会议纪要作为行政机关用于记载和传达有关会议情况和议定事项的内部公文,属于内部行政行为,通常不对外发生法律效力,也不对行政相对人的权利和义务产生直接影响。会议纪要对外发生法律效力应满足两个条件:一是会议纪要的内容直接涉及……
【命题解析】较难题。需要结合分析的半灵活题。开放题,言之成理当都能得分。
本案是我们的冲刺笔记第212页的原案例“六、某房地产公司诉河南省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允诺案”,以上参考答案一的全部文字都来自于此,可以直接应对本题,一字未改。
本案是热点案例,是最高人民法院首个适用民营经济促进法进行裁判的行政案件。但是,本案由最高法最后介入处理,案件实际处处理和理论角度出发的分析不无纠结之处,尤其体现在利用何理论分析本案所涉文本的性质时,比较为难。笔者认为,本案会议纪要能否认定为行政行为是可以开放答题的,且,在认定为是行政行为之后是否需要进一步分析以及分析结论确认到底是是何种行政行为也有争议。从答题角度而言,笔者认为,只要考生围绕是否是行政行为、具体属于哪种行政行为展开讨论,都能获得分数。
以上参考答案一全部文字来自冲刺笔记原文,一字未改(冲刺笔记命中原题案例)。
以上参考答案二和三的理论性文字全部来自精讲笔记原文,但分析文字需要考生自行编写。
以上参考答案四可供补充学习,其结论和参考答案二和三实质没有差别。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145页(以上参考答案一原文)、37页(以上参考答案二原文),冲刺笔记212页原题命中(六、某房地产公司诉河南省某市人民政府、某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行政允诺案),精准命中!原案例题命中!笔记原文抄上附加结合分析就是满分!以上参考答案除了结合分析之外,其他均是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2、受案范围?
【参考答案】
属于。根据《行政诉讼法》第2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一规定明确了可诉行政行为的标准。《行政诉讼法》第2条对行政诉讼的受案范围作了总体规定,即公民……
【命题解析】中等难度题。需要结合分析的半灵活题。
本问直接顺延上一问。但答法上依然不无争议。
首先,按照设问,似乎只需回答是否属于受案范围即可,而不需进一步讨论涉案行为的性质,如此,仅需回答以上参考答案呈现部分内容即可完整应对本题。
其次,若考虑进一步说明“的确符合受案标准”,实则又回归第一小问的问题,似乎又需按照第一小问的逻辑进行重复答题,或者进一步讨论行政诉讼解释列举的有关不可诉的内容从而进行反推,如此,似乎需要在以上参考答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进行编写。
最后,考生也可以考虑从行政诉讼受案范围的其他知识点角度进行答题,亦无不可。本答案和以下知识点命中不再具体统计相关知识点位置和命中情况,笔记上基本都有。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195页,冲刺笔记86页,精准命中!模拟卷第8套命中关联考题“论述新《行政诉讼法》如何对受案范围进行拓展”,其答案设置与本题也相对契合,也可以直接用来回答本题。笔记原文抄上附加结合分析就是满分!以上参考答案除了结合分析之外,其他均是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3、裁判?
【参考答案】
依法征收集体土地并支付补偿费用是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法定义务。某房地产公司系在集体土地经征收转为国有土地后,通过公开“招拍挂”方式取得案涉国有土地使用权。因征收补偿争议未能妥善解决,某市人民政府以会议纪要的形式同意某房地产……
【命题解析】中等难度题。需要结合分析的半灵活题。
如前所述,本题被我们的冲刺笔记原案例命中,直接按照法院裁判结论和理由进行答题即可满分。上述参考答案即冲刺笔记此处原文。
当然,本题依然可以另行发挥,一般来说,只要结论和最高法类似,都能得分,至于说理部分,只要阐述到有关“应当履行”“营商环境”“行政行为效力”“侵害当事人权益”“信赖利益保护”等内容,都可以得分。
另外,本题从理论角度来说,我们还可以提供如下知识点的答题思路:本题和精讲笔记第19页“信赖保护原则”知识点比较契合的,完全也可以利用此知识点答题,或者依照精讲笔记第21页的“救济原则”知识点来答题,应当也完全可以作为说理理由!
【命中统计】精讲笔记第19页“信赖保护原则”,21页的“救济原则”,冲刺笔记212页原案例命中,精准命中!笔记原文抄上就是满分!以上参考答案均是笔记原文,一字未改!
以上就是全部的宪法与行政法2026届真题解析和质量统计,如上分析,仅为编者个人观点,主要作为答题技巧参考使用,实际批卷当以华政官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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