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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证据调取(只能调取司法程序的相关证据,受托方可允许委托方前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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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院← →区域法院(婚姻家事类)、高等(其他民商事案件)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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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间、程序、方式,依照被请求方的规定,内地2年,不服内地上一级法院复议,港澳上诉。【口决】同时两地,澳判不能,同时内地都不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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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内地与香港的生效判决、仲裁裁决,可同时在两地申请执行(不超总额);内地与澳门的生效判决不能同时申请执行,可申请保全;仲裁裁决可同时申请。 |
| 2.台湾向内地送达法律文书、申请认可和执行,当事人和权利承受人,自然人有台湾居民的大陆居住证,免身份认证和查明,材料一次性补正告知,且执行内容的可拆分,部分认可执行。 |
| 3.不得以“专属管辖”为由,拒绝接收“送达、取证”,但可以“专属管辖”为由拒绝,生效判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