辛三(破有来去之能立)分五:一、破来去之因——发;二、破来去之业——道;三、破来去之对治——住;四、破来去之果——返回;五、破住等具有存在之能立。
壬一(破来去之因——发)分二:一、承许作业也不成发;二、不承许作业也不成发。
癸一(承许作业也不成发)
已去中无发,未去中无发,
去时中无发,何处当有发?
此颂开始破来去之能立,因为对方说去的能立存在,所以去也必定存在。比如出发、道路、住、返回存在的话,来去就会存在。现在主要遮破此能立不存在。首先从两方面遮破出发,一是有动作或是作业时无法安立出发,二是没有动作或作业时也没法安立出发。
颂词解释:对方认为去肯定存在,因为出发存在之故。他们将发作为因,去作为果,认为若出发这个因存在,则去这个果也肯定存在。中观宗驳斥说:已去的道路中没有出发;未去的道路中也没有出发;正去的道路——去时中同样没有出发,既然三时的道路上都没有出发,何处还当有出发呢?
下面我们再对三时进行严格观察。1、已去道路没有出发,可以从三个理论进行分析。(1)已去过的道已经毁灭而成为无实有,远离一切体性,如同虚空一样。既然如此又怎能往已过去的道出发呢?(2)出发是属于现在的法,已去的道属于已经过去的法,过去和现在二者互相相违,现在的法不可能接触已经过去的法。一者是实有的事物,另一者已经成为无实有,实有与无实有二者没法发生联系,二者毫无关联。(3)破自生的方法来进行破斥,如果已去过的道路还要出发,出发就成为没有功德或者有无边无际无穷的过失。因为前面破自生时我们安立已有的法不生,既然道路已有、已存在或者已灭,那已有的法再产生出发即果在因中有,便是自生,就有无义和无穷的过失。2、未去的道路没有出发,可以从两个理论进行分析。(1)未来的法就如石女儿一样根本没有出现,其本体不存在。所以未来的道路当中不可能有一个所谓的出发。(2)未去的道路还没有形成,是无实法,出发是现在法,两者无法发生任何关系。要产生举足下足的动作,一方面依靠脚,另一方面依靠道路。然而现在只有脚,未来的道路还不成立。3、现在的道路没有出发,同样通过三个理论进行分析。(1)除了过去未来以外,不存在一个既不属于过去,也不属于未来的法,没有中间这样的道。如前所观察的一样,脚跟后面是已去过的道,前面是未去的道,除此二者之外,没有一个正在去的道路。(2)正在去的道路是现时的法,举足下足的动作也是现时的法,现时的法若不是一体,则二者不会有关系,如同现在的柱子与瓶子,因为不是一体,就无法互相有联系一样。如果安立去时和出发一体,则有两种过失:去时的道路和自己的出发变成一模一样,即自己变成道路或道路变成自己;另一过失是有去时则无出发,有出发则无去时。(3)去时的道若要成立为道路,必须要有动作,如果没有动作,则只能说称之为一片地,而不能称为道,在成立道路的基础上,才可以说去时中有发。但这样就必须要有二个动作,而实际上提婆达多只有一个出发的动作,所以不成立去时发。
癸二(不承许作业也不成发)
于未发之前,何处发可成?
去无去时无,未去何有发?
此颂是在未承许行为的前提下,从道路方面进行观察:既然正在停留,并没有去的行为,那三时去的道路就不能成立,如此一来更不可能有上面的出发。
“于未发之前,何处发可成”,在没有出发之前,发的动作还未形成,在还安住即停留的时候,哪个地方可以找到出发?“去无去时无,未去何有发”,在已去的道路有无发?没有已去的道路,因为还没有出发。正在走的道路上有无发?也没有,因为没有出发就没有正在走的道路。未去也不存在,因没有出发的缘故。
对于此颂词的解释不同注释稍有不同,当前解释是认为没有出发则没有来去及来去的道路,这样在哪个地方都找不到出发。也有解释认为在停留的道路上找不到已去、未去、正去的行为,故无法安立出发。上述两者仅是角度不同。
壬二(破来去之业——道):
一切无有发,何故而分别?
去无未去无,亦复去时无。
他宗认为作业上不能成立发,那就从道上成立发,因为道存在的缘故,所以有出发,二者观待故。如果成立道——已去的道、未去的道、去时的道,就能成立出发。
颂词解释:“一切无有发,何故而分别”,要成立道就必须成立出发,有出发之后才有道。但是“一切无有发”,不管是去还是停留,一切情况下都没有发,既然没有这种真实的出发,“何故而分别?”那通过什么来分别出发或者出发的道存在?“去无未去无,亦复去时无”:第一个“去无”,因为没有出发的缘故,已去的道路不存在;第二个“未去无”,如果没有出发,则不存在尚未走的或者将走的道路;第三个“去时无”,如前分析一切的出发都不能安立、不能存在,所以正在去的道路本身也不存在。
按其他注释的观点,认为此颂词并非破来去之业——道,而是破去的行为当中应该存在出发。如正在去当中不可能有出发,因为正去和出发完全相违;未去的行为还没有产生,也不可能有出发;已去的行为已经过去,同样没有出发。因此三时去的行为当中都没有出发。
壬三(破来去之对治——住)分二:一、总破住;二、别破去者住。
癸一(总破住):
去者则不住,不去者不住,
离去不去者,何有第三住?
言实有的论师们并没有因此而心服口折,进一步提出:来去应该存在,因为住法存在的缘故。所谓“住”,也就是停下来。如果没有来去,又怎么会住呢?有住则有来去,有来去则有住,来去和住三者是互相观待而成立的,而住法是必然存在的。
中观宗驳斥说:去者则不可能住;不去者也不可能住(因为他本来就已经安住着,所以不可能再住,否则就会有在一刹那有两种住的行为之过失);离开了去者和不去者,何处还会有第三种住者住呢?在这个世间根本不存在。因此所谓的住不能成立。
为何去者无法住?因为去者之所以成立为去者,就必须要有去的动作。提婆达多站在门口还没有启程时,就不是去者。既然已经是去者,就绝不会有住,因为住法是不可能有运动的。住或静止与运动是相违的二个法,去者不能是住者,住者也不会是去者,所以不能说去者住。
为何不去者也无法住?可以从两方面分析,破法1:不是去者就没有动作,以前因为静止而没有去的动作,所以称之为不去者。现在如果要成为住者,就需要得到第二个静止的动作,但第二个静止的动作是无法得到的。(比如一棵树断了,它是已断的树断了,还是未断的树断了呢?已断的树没有任何断的必要。再断就会有两个断的过失;未断的树也不可能断,因为既然树的本体并没有断,那就不存在所谓的断。)破法2:既然你方说去与住二者是观待的法,那若不去则不会住,若有住就必须要有去来。只有来去的动作停下来时才叫住,没有来去就不会有停,所以“不去者不住”。
癸二(别破去者住):
若当离于去,去者不可得,
去者若当住,云何有此义?
如果对方认为:后两者的确没有住,但是在去者中住应该是成立的。如一个人从这里到成都后停下来住了一天,然后又到别的地方住了一天,这样去者住应该是合理的。
中观驳斥:去者和住本身存在矛盾之处,1、既然是去者,又怎么会有住呢?如果要成立住,必须首先舍离去的运动。只有舍去运动后,才能成为住者。2、但如果去者离开了去法,该众生就不能成立为去者。一旦失去了运动,就立即成为不去者,这时即使有住,也不是去者住,所以没办法成立去者住。
壬四(破来去之果——返回):
去时无有回,去未去无回。
对方认为:去是存在的,因为从这里去到那里以后就不会再去,之后就会返回。既然返回或停止存在,则去肯定存在。中观宗驳斥说:“去时无有回”,去时——正在去的道路上无有返回。因为所谓的返回,需要把正去的动作停止以后才能产生。但如果没有了去的动作,正去的道路就无法安立,如此一来,怎么会有上面的返回呢?“去未去无回”,已去和未去的道路上也无有返回。在已去的道路上无有返回,因为去的行为已经灭尽之故。即使说返回存在,但以这个返回的行为并不能成立之前的去存在,因为两者没有任何关联。未去的道路上也不存在返回,比如一个人还没有去色达,既然还没有去,那未去的道路就不能成立,这样怎会有上面返回的行为呢?
壬五(破住等具有存在之能立):
所有去发回,皆同于去义。
对方认为安住应该存在,主要有三个原因:一、与安住相反的“去”存在;二、安住刚开始的动作“发”存在;三、安住最后的果“返回”存在。中观宗驳斥说:安住肯定不存在,因为安住所有的能立——去、发和返回都不存在,这皆等同于去之能立不存在的意义。因为前面我们分析来去的能立出发、安住、返回不存在,所以来去不存在。现在同等理分析去、发、返回不存在,即安住不存在。所以在破斥时可以通过前面的理论稍作调整进行分析。
1、破与安住相反的去存在,我们就分析安住中是否有去。类比前文是分析去中是否有安住,其破法为“去者则不住,不去者不住,离去不去者,何有第三住?”那此处破斥方法可以改为“住者则不去,不住者不去,离住不住者,何有第三去?”以此就遮破了去。2、破安住开始的发动存在,破斥方法“已住中无发,未住中无发,住时中无发,何处当有发?”以此就遮破了住的发。3、破安住之果返回存在,破法为“住时无有回,住未住无回”就可遮破安住的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