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479】纪检查办案件丨确保证据客观性需把握什么
学习链接:文末“阅读原文”
学习笔记:
证据是决定案件质量的基础性因素,认定违纪、违法、职务犯罪事实必须依靠确实充分的证据。收集、固定的证据应当具有客观性、关联性、合法性三个特征,其中,客观性是证据的首要属性。如何在收集证据时确保证据客观性,笔者认为需把握以下方面。
一、坚持实事求是,确保证据真实可靠
审查调查组应当依规依纪依法行使审查调查权,提高对证据真实性的分析鉴别能力,对证据要认真深入审核,确保收集、固定的证据是真实的、可靠的,坚决杜绝非法取证甚至伪造、变造证据。在收集固定证据时,要了解证据的形成原因、发现证据时的客观环境,复印件、复制品必须与原件、原物认真核实,对存在疑点的证据重点核实,从而建立一条相互闭合、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条。
如,在一起受贿案件中,被审查调查人交代于2015年在某酒店客房内收受行贿人所送现金5万元,行贿人供述也予以印证。但审查调查组查询该酒店开业经营时间时,发现该酒店2017年才开业经营。因此,该笔受贿事实的具体细节就需进一步核实。
二、坚持深挖细查,确保证据有效有力
三、坚持客观全面,确保证据链条完整
四、坚持以证辅谈,确保证据收集及时
学习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以上笔记内容仅供学习参考
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