庳:bì,低矮。
梐:bì,门槛。
挈:qiè,提着、拎着。
豫贾:yù jià,预先定价、哄抬物价。
燔:fán,焚烧。
1. 孙叔敖相楚
原文
孙叔敖者,楚之处士也。相楚庄王,施教导民,上下和合,世俗盛美,政缓禁止,吏无奸邪,盗贼不起。秋冬则劝民山采,春夏以水,各得其所便,民皆乐其生。庄王以为币轻,更以小为大,百姓不便,皆去其业。市令言之相曰:“市乱,民莫安其处,次行不定。”相曰:“如此几何顷乎?”市令曰:“三月矣。”相曰:“罢,吾今令之复矣。”后五日,朝,相言之王曰:“前日更币,以为轻。今市令来言曰‘市乱,民莫安其处,次行不定’。臣请遂令复如故。”王许之,下令三日而市复如故。楚民俗好庳车,王以为庳车不便马,欲下令使高之。相曰:“令数下,民不知所从,不可。王必欲高车,臣请教闾里使高其梐。乘车者皆君子,君子不能数下车。”王许之。居半岁,民悉自高其车。此不教而民从其化,近者视而效之,远者四面望而法之。故三得相而不喜,知其材自得之也;三去相而不侮,知非己之罪也。
白话译文
孙叔敖是楚国的一位隐士。他辅佐楚庄王时,推行教化、引导百姓,君臣上下和睦同心,社会风俗十分淳美,政令宽松却能制止邪恶,官吏中没有奸邪之人,盗贼也不再兴起。秋冬季节,他就鼓励百姓上山采伐木材,春夏季节,就利用河水通航,让百姓各自得到便利,百姓都安居乐业。楚庄王认为货币太轻,就把小货币改成大货币,百姓使用不便,都放弃了自己的本业。市令把这件事禀报给孙叔敖说:“市场秩序混乱,百姓不能安心在那里做买卖,物价涨跌不定。”孙叔敖说:“这种情况持续多久了?”市令说:“已经三个月了。”孙叔敖说:“行了,我现在就下令恢复原来的货币。”五天后,上朝时,孙叔敖把这件事禀报给楚庄王说:“前些日子更改货币,认为原来的货币太轻。如今市令来禀报说‘市场秩序混乱,百姓不能安心在那里做买卖,物价涨跌不定’。我请求立即下令恢复原来的货币。”楚庄王同意了,下令三天后,市场就恢复了原来的秩序。楚国人的习俗是喜欢乘坐低矮的车子,楚庄王认为低矮的车子不便于马匹奔跑,想要下令把车子改高。孙叔敖说:“政令多次下达,百姓就会不知所措,不可以这样做。大王如果一定要把车子改高,我请求去教导乡里的人把门槛加高。乘车的人都是有身份的君子,君子不会频繁下车(门槛高了,低矮的车子无法通过,自然会改高车子)。”楚庄王同意了。过了半年,百姓都自己把车子改高了。这就是不用下令教化,百姓就会跟随他的教化而行,身边的人看到后纷纷效仿,远方的人也四处观望而学习。所以孙叔敖三次担任国相却不欣喜,因为他知道这是凭借自己的才能应得的;三次被免去国相却不悔恨,因为他知道这不是自己的过错。
2. 子产治郑
原文
子产者,郑之列大夫也。郑昭君之时,以所爱徐挚为相,国乱,上下不亲,父子不和。大宫子期言之君,以子产为相。为相一年,竖子不戏狎,斑白不提挈,僮子不犁畔。二年,市不豫贾。三年,门不夜关,道不拾遗。四年,田器不归。五年,士无尺籍,丧期不令而治。治郑二十六年而死,丁壮号哭,老人儿啼,曰:“子产去我死乎!民将安归?”
白话译文
子产是郑国的列大夫。郑昭君在位时,任用自己宠爱的徐挚担任国相,国家混乱,君臣上下不亲近,父子关系不和睦。大宫子期把这件事禀报给郑昭君,推荐子产担任国相。子产担任国相一年,年轻人不再轻佻嬉戏,老年人不用自己提重物,童仆不破坏田埂。担任国相第二年,市场上物价稳定,不再有预先定价、哄抬物价的现象。第三年,夜晚不用关门,路上没有人拾取别人丢失的东西。第四年,百姓耕种的农具不用带回家(放在田间也不会丢失)。第五年,百姓安居乐业,没有征兵的军籍,丧葬礼仪不用下令就能自觉遵守。子产治理郑国二十六年去世,青壮年大声哭泣,老年人像孩子一样啼哭,说:“子产离开我们去世了!百姓们该依靠谁呢?”
3. 公仪休相鲁
原文
公仪休者,鲁博士也。以高第为鲁相。奉法循理,无所变更,百官自正。使食禄者不得与下民争利,受大者不得取小。客有遗相鱼者,相不受。客曰:“闻君嗜鱼,遗君鱼,何故不受也?”相曰:“以嗜鱼,故不受也。今为相,能自给鱼;今受鱼而免,谁复给我鱼者?吾故不受也。”食茹而美,拔其园葵而弃之。见其家织布好,而疾出其家妇,燔其机,云:“欲令农士工女安所雠其货乎?”
白话译文
公仪休是鲁国的博士。他凭借优异的成绩担任鲁国国相。他奉公守法、遵循事理,不随意更改政令,大小官员都能自觉端正自己的行为。他规定,享受俸禄的官员不能和百姓争夺利益,得到大利益的人不能再谋取小利益。有客人送给他鱼,他不接受。客人说:“听说您喜欢吃鱼,特意送给您鱼,为什么不接受呢?”公仪休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才不接受。如今我担任国相,能够自己供给自己鱼;如果现在接受了你的鱼,而被免去国相之职,谁还会再给我鱼呢?所以我不接受。”他吃了自家种的葵菜,觉得味道很好,就把自家菜园里的葵菜都拔掉丢弃了。他看到自己家里织的布很好,就立刻把家里的妻子打发走,烧毁了织布机,说:“我这样做,是想让农民、工匠、女子们的货物有地方出售啊(自己织布会与百姓争利)。”
4. 石奢徇法
原文
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王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
白话译文
石奢是楚昭王的国相。他为人坚定正直、廉洁公正,不徇私情、不回避权贵。有一次他到各县巡查,路上遇到一个杀人凶手,他追上去捉拿,发现凶手竟然是自己的父亲。他放走了父亲,然后自己把自己拘禁起来。他派人禀报楚昭王说:“杀人凶手是我的父亲。如果因为父亲而破坏政令,就是不孝;如果废弃法令、放纵罪犯,就是不忠;我罪该万死。”楚昭王说:“你追赶凶手却没有追上,不应当承担罪责,你还是继续治理国事吧。”石奢说:“不偏袒自己的父亲,就不是孝子;不遵守君主的法令,就不是忠臣。大王赦免我的罪责,是君主的恩惠;我接受惩罚而死,是臣子的职责。”于是他不接受楚昭王的命令,自刎而死。
5. 李离过听自刑
原文
李离者,晋文公之理也。过听杀人,自拘当死。文公曰:“官有贵贱,罚有轻重。下吏有过,非子之罪也。”李离曰:“臣居官为长,不与吏让位;受禄为多,不与下分利。今过听杀人,傅其罪下吏,非所闻也。”辞不受令。文公曰:“子则自以为有罪,寡人亦有罪邪?”李离曰:“理有法,失刑则刑,失死则死。公以臣能听微决疑,故使为理。今过听杀人,罪当死。”遂不受令,伏剑而死。
白话译文
李离是晋文公的法官。他因为误听案情而错杀了人,就自己拘禁自己,请求判处死刑。晋文公说:“官职有高有低,刑罚有轻有重。这是下面的官吏犯的过错,不是你的罪责。”李离说:“我担任官职是长官,没有把职位让给下属;我享受的俸禄最多,没有和下属分享利益。如今因为误听而错杀了人,却把罪责推给下属,这是我从来没有听说过的事。”他推辞不接受晋文公的命令。晋文公说:“你如果认为自己有罪,那我也有罪吗?”李离说:“法官有法官的法度,判处错了刑罚,自己就要承受相应的刑罚;判处错了死刑,自己就要被处死。您因为我能够听察细微的案情、判断疑难案件,所以才让我担任法官。如今我误听案情而错杀了人,罪该处死。”于是他不接受晋文公的命令,拔剑自杀而死。
6.太史公论赞
原文
太史公曰:孙叔敖出一言,郢市复。子产病死,郑民号哭。公仪子见好布而家妇逐。石奢纵父而死,楚昭名立。李离过杀而伏剑,晋文以正国法。
白话译文
太史公说:“孙叔敖口出一言,郢都的市场秩序得以恢复。子产病逝,郑国百姓失声痛哭。公仪休看到妻子织出的布好就把她赶出家门。石奢放走父亲而自杀顶罪,使楚昭王树立了美名。李离错判杀人罪而伏剑身亡,帮助晋文公整肃了国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