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依据
2.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
3.《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财会〔2012〕21号)
4.关于印发《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的通知(财会〔2025〕24号)
5.部门或单位的内部控制度
二、定义
1.内部控制评价:内部控制评价,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本部门、本单位内部控制建立与实施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价结果、出具评价报告的全过程。它不仅仅是对制度文本的检查,更侧重于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量化衡量和质性判断。
2.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是指单位通过一定的程序和方法,对自身内部控制体系的建立健全、执行有效性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和评估,旨在发现内部控制缺陷、优化制度设计、完善执行流程,最终保障单位经济活动合法合规、资产安全完整、财务信息真实准确,提升公共服务效率和效果的管理活动。
分析:《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办法》第三条对内部控制评价进行了定义,侧重于对内部控制有效性的量化衡量和实质性判断。简单说,就是看看单位内部关于钱怎么花、资产怎么管、项目怎么招投标的规章制度是否完善,有没有漏洞;检查实际工作中是不是真的按制度办事,有没有“拍脑袋”决策或“走形式”的情况;对之前发现的问题有没有及时纠正,避免下次再犯。所以,内部控制评价本质上就是行政事业单位给自己打分、照镜子、找毛病,从而让自己管理更规范、少犯错、不出事的一种自我监督手段。
三、评价的内容
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评价主要涵盖三个层面,具体包括:
1.组织层面内部控制。包括议事决策机制、权力运行规范情况、内部控制组织架构设置及运行、会计核算与财务报告质量、内部控制信息系统建设情况等。即:组织架构:是否建立健全内部控制领导小组、职责分工是否明确;决策机制:重大事项是否经集体决策,决策程序是否规范;权利规范:关键岗位人员是否具备资质,轮岗、培训机制是否到位;信息系统:财务及业务系统是否有效对接,数据是否安全。
2.业务层面内部控制。覆盖六六大经济业务活动领域(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合同),以及单位根据自身职能职责设置的特殊业务活动。重点核查相关制度和流程的建立与执行情况。即预算管理:预算编制、执行、调整、决算是否合规,有无超预算、无预算支出;收支管理:收入是否全额入账,支出审批流程是否规范,有无虚列支出;采购管理:采购流程是否公开透明,有无违规采购、围标串标;资产管理:资产购置、登记、使用、处置是否合规,有无账实不符;合同管理:合同签订、履行、归档是否规范,有无法律风险;建设项目管理:项目立项、招投标、验收等环节是否合规,有无超概算。
3.内部监督情况。包括内部监督制度的建立、实施以及发现问题后的整改机制是否健全,即是否建立常态化监督机制,问题整改是否及时。
四、评价流程
(一)内控评价流程
1.单位自我评价。单位应当在年度终了对上一年度内控情况进行评价。由内部审计部门或指定部门(需与内控建设牵头部门分离)组织实施,制定评价方案,细化指标,形成单位内部控制自评得分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
2.主管部门复核。各单位将评价报告提交主管部门(上级单位)。主管部门进行复核,若发现得分存在偏差,有权调整评价得分和结果档次,并出具复核意见书。经主管部门复核调整后的得分,才是最终得分 。
3.财政部门监督。各级财政部门每年抽取一定比例的同级政府部门,对其内部控制评价情况进行监督。
(二)单位内控评价流程
1.准备阶段。成立评价小组:由财务、业务、纪检等部门人员组成;制定评价方案:明确范围、方法、时间表;收集相关资料:制度文件、业务流程、历史审计报告等。
2.实施阶段。通过访谈、查阅文件梳理内控现状;采用抽样检查、穿行测试等方法验证控制措施的执行有效性;识别“设计缺陷”和“执行缺陷”,即制度设计是否完善,制度执行是否落实。
3.报告阶段。汇总缺陷并分级(重大、重要、一般),编制评价报告,报告内容中要含缺陷清单、整改建议,报单位领导班子审议。
4.整改阶段。针对缺陷制定整改方案,方案中要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限,跟踪整改效果,并将结果纳入绩效考核。
五、关注点
1.责任主体的界定。必须明确单位负责人对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同时,必须坚持不相容岗位相分离原则,即负责评价的部门(内审)必须与负责建设的部门(财务或办公室)相互分离,否则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评价将失去公信力 。
2.与“内部控制报告”的区别。从2026年起,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内部控制报告的重要组成部分。内控报告侧重于反映总体情况;而内控评价报告侧重于反映水平高低和得分情况。单位需先完成评价,再将评价结果纳入年度报告一并报送 。
3.警惕“评价得分”与“实际情况”两张皮。评价必须客观公正,如果在评价基准年度内单位存在与内控相关的违法违纪行为,评价结果需根据程度下调档次,且最终结果不得高于“中” 。此外,主管部门的复核和财政部门的监督会纠正偏差,提供虚假评价资料的单位及相关负责人将依法追责 。
4.结果应用。评价的核心在于整改与提升,单位应针对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明确时限 。更重要的是,要将评价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监督问责、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参考,以及完善预算管理、绩效管理的依据 。
5.重点领域与特殊豁免。评价需遵循重要性原则,重点关注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的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如工程建设、大额采购。企业所属事业单位、以及经县级财政部门批准暂不开展年度评价的基层单位,需注意本单位是否在豁免名单内,避免做无用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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