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笔记|民事诉讼法【概述】
在没有系统学习民事诉讼法前,我人生中的第一个民事案件,便是合同纠纷。日常生活中最常见的就是合同纠纷,大到买房买车,小到淘宝拼多多网络购物、街边买个烤串。可以说我们的衣食住行都离不开一个又一个的合同,发生争议(纠纷)也是在所难免的,但真正会通过诉讼程序(向法院起诉)解决纠纷的,不及万分之一。诉讼程序过于复杂繁琐、审理期限太长,一个案子从立案、审判、执行、终结短则三五个月,长的三五年都不算什么,所以大多数纠纷,都通过双方和解达成协议私力救济结案、或向人民调解组织寻求社会救济请求调解出具调解协议、又或是双方达成仲裁协议申请仲裁的社会救济,起诉只是公力救济请求法院行使司法审判权对争议做出裁判。不能说四种救济方式哪种最好,因为具体到每个案件都会存在不同的情况,好的律师就是帮助当事人分析案情为其提供多种可供选择的方案,并能够说服当事人选择最有利于其的方案。和解看似私力救济,张三买李思的煎饼果子,吃坏了肚子,张三要赔偿,两人和解了,如果李思当场付钱完事,但若约定一个期间履行义务,这就有太多的讲究了。给张三造成的损害是否存在后遗症、和解是不是需要李思提供担保其按期履行义务等等。调解就更复杂,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其中当事人前往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者在法院立案前由法院邀请人民调解组织进行的调解,达成的调解协议有法律效力(相当于合同)却没有强制执行力。是啊,法院邀请的也不能申请法院直接执行,只有在法院立案后组织的调解且制作调解书,双方签字后方可直接申请执行。那么,是不是法院调解结案就只有好处,而没有坏处呢,答案是否定的。法院一旦出具调解书且双方签字生效后,这个纠纷就一审终审,日后对调解不满意也只能忍着不能上诉,也不存在二审。诉前调解和诉中调解还有个区别就是:前者不收取诉讼费,而后者按标的额收取诉讼费。仲裁,这是个民间组织,只有设区的市一级以上才设有,以双方达成书面仲裁协议、且仲裁内容具体明确、选定了明确的仲裁机构为前提,才能申请仲裁机构对纠纷进行仲裁。同时,仲裁被告一裁终局,只要双方达成有效仲裁协议,法院就无管辖权即不能向法院起诉。仲裁庭做出裁决具有强制执行力,当事人可以向中级法院直接申请强制执行。仲裁最大的好处就是仲裁员是双方选定的服务也比法院好,毕竟仲裁费用是诉讼的好多倍,所以,当你签订合同时,一定要看清楚合同中是否存在“本合同发生纠纷由XX仲裁委申请仲裁”条款,且注意仲裁委所在地是否方便日后申请,务必慎重选择仲裁方式。民事诉讼,字面意思只有“民事”才应遵守的诉讼程序法,但实则不然。由于我国没有《商法典》也没有商事诉讼程序,所以民商事案件都遵循的是民事诉讼法的规则进行诉讼。大多数人认为法条没有一个生僻字,都认识也好像能理解,但事实却相距甚远。专业的事儿由专业的人来做,这话在法律这个事上再恰当不过。比如:什么叫诉讼时效、当事人的范围包括哪些、陪审员到底是什么意思、哪种情况下法院可以向当事人释明、约定的违约金过高又有哪些情况可以请求减少或少了能不能请求增加.......是不是,哪个字儿都认识,可没有经过系统学习的人,仅凭字面意思知道怎么处理案件吗?显然是不能,但是法律这个工作又是一项极需信任的工作。时常听闻亲朋好友花钱请了律师,结果并不如期待。一方面是双方沟通并不充分,供方所提供的服务可能专业但并不能为当事人所理解,没有做好充分的说理释明;另一方面,律师虚假承诺或当事人期望过高。总之,无论任何行业都一样,鱼龙混杂、参差不齐,但请不要以偏概全否定一个行业。这世界长得好看的不一定都是善良人,但长相平平的人群中,也一定会有真心实意的人。当遇到不良人,请尽早止损远离,当遇到良人请用真心换真心。愿每一个有缘人,人生路上皆遇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