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所緣緣論
陳那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諸有欲令眼等五識以外色作所緣緣者,或執極微許有實體,能生識故;或執和合,以識生時帶彼相故。二俱非理。所以者何?
極微於五識, 設緣非所緣,
彼相識無故, 猶如眼根等。
所緣緣者,謂能緣識帶彼相起,及有實體令能緣識託彼而生。色等極微,設有實體能生五識,容有緣義,然非所緣,如眼根等於眼等識無彼相故。如是極微於眼等識無所緣義。
和合於五識, 設所緣非緣,
彼體實無故, 猶如第二月。
色等和合於眼識等有彼相故,設作所緣,然無緣義。如眼錯亂見第二月,彼無實體不能生故,如是和合於眼等識無有緣義。故外二事於所緣緣互闕一支,俱不應理。
有執色等各有多相,於中一分是現量境,故諸極微相資各有一和集相。此相實有,各能發生似己相識,故與五識作所緣緣。此亦非理。所以者何?
和集如堅等, 設於眼等識,
是緣非所緣, 許極微相故。
如堅等相雖是實有,於眼等識容有緣義,而非所緣,眼等識上無彼相故。色等極微諸和集相理亦應爾,彼俱執為極微相故。執眼等識能緣極微諸和集相,復有別失。
瓶甌等覺相, 彼執應無別,
非形別故別, 形別非實故。
瓶甌等物大小等者,能成極微多少同故,緣彼覺相應無差別。若謂彼物形相別故覺相別者,理亦不然。頂等別形唯在瓶等假法上有,非極微故。彼不應執極微亦有差別形相。所以者何?
極微量等故, 形別惟在假,
析彼至極微, 彼覺定捨故。
非瓶甌等能成極微有形量別捨微圓相,故知別形在假非實。又形別物析至極微,彼覺定捨。非青等物析至極微,彼覺可捨。由此形別唯世俗有,非如青等亦在實物,是故五識所緣緣體非外色等,其理極成。彼所緣緣豈全不有?非全不有。若爾,云何?
內色如外現, 為識所緣緣,
許彼相在識, 及能生識故。
外境雖無,而有內色似外境現為所緣緣。許眼等識帶彼相起及從彼生,具二義故。此內境相既不離識,如何俱起能作識緣?
決定相隨故, 俱時亦作緣;
或前為後緣, 引彼功能故。
境相與識定相隨故,雖俱時起亦作識緣。因明者說:若此與彼有無相隨,雖俱時生,而亦得有因果相故。或前識相為後識緣,引本識中生似自果功能令起,不違理故。若五識生唯緣內色,如何亦說眼等為緣?
識上色功能, 名五根應理,
功能與境色, 無始互為因。
以能發識比知有根,此但功能,非外所造,故本識上五色功能名眼等根亦不違理,功能發識理無別故。在識在餘雖不可說,而外諸法理非有故,定應許此在識非餘。此根功能與前境色,從無始際展轉為因。謂此功能至成熟位,生現識上五內境色,此內境色復能引起異熟識上五根功能。根境二色與識一異、或非一異?隨樂應說如是諸識惟內境相為所緣緣,理善成立。
彼不應執極微亦有差別形相。所以者何?
極微量等故, 形別惟在假,
析彼至極微, 彼覺定捨故。
非瓶甌等能成極微有形量別捨微圓相,故知別形在假非實。又形別物析至極微,彼覺定捨。非青等物析至極微,彼覺可捨。由此形別唯世俗有,非如青等亦在實物,是故五識所緣緣體非外色等,其理極成。彼所緣緣豈全不有?非全不有。若爾,云何?
內色如外現, 為識所緣緣,
許彼相在識, 及能生識故。
外境雖無,而有內色似外境現為所緣緣。許眼等識帶彼相起及從彼生,具二義故。
彼不應執極微亦有差別形相。所以者何?
你们不应认为极微本身也有差别的形状。为什么呢?
極微量等故, 形別惟在假,
析彼至極微, 彼覺定捨故。
極微量等故:极微的数量如果相同,形別:形状差别,惟在假:只存在于假名和合物上。析彼至極微:如果把物体分析到极微,彼覺定捨故:对原来形状的知觉必定会消失。
非瓶甌等能成極微有形量別捨微圓相,故知別形在假非實。
微圓相:体积微小而且呈圆形之状,和我们现在理解的原子有点像。这是外道们所认为的极微的相。非瓶甌等能成極微有形量別捨微圓相:并不是说组成瓶、盆的极微本身有特殊形状、抛弃了极微原本的圆形。故知別形在假非實:可见形状差别只在假名法上,并非实有。
又形別物析至極微,彼覺定捨。非青等物析至極微,彼覺可捨。由此形別唯世俗有,非如青等亦在實物,是故五識所緣緣體非外色等,其理極成。
又形別物析至極微:再者,把有形状的物体分析到极微时,彼覺定捨:对其形状的知觉必定消失。非青等物析至極微,彼覺可捨:但青、黄等颜色属性,即使分析到极微,对其颜色的知觉未必消失。就像是黄金,可以锻造不同形状的器物,虽然形状各异,但是当我们去分析这些器物的极微时,作为器物的形状差别就不存在了,但是作为金色这种颜色还是可以相对成立的。所以菩萨在后面说:由此形別唯世俗有,非如青等亦在實物:由此可见,形状差别只是世俗假名,不像青、黄等颜色属性还可以在实物(极微)上成立。是故五識所緣緣體非外色等,其理極成:因此,五识的“所缘缘”实体不是外境色等,这个道理是成立的。
彼所緣緣豈全不有?非全不有。若爾,云何?
那么,“所缘缘”难道完全不存在吗?
并非完全不存在。
那它是什么呢?
在这里外道终于被破斥地无路可走了,极微不行,合集不行,现量极微合集也不行,那到底什么是真正的所缘缘?最终的答案来了:
內色如外現, 為識所緣緣,
許彼相在識, 及能生識故。
内色,这里不是“外色”。本论开篇第一句就是“諸有欲令眼等五識以外色作所緣緣者”,所以识的所缘缘是内,不是外,但是因为像“外”,所以菩萨说“內色如外現”,内识所变之相分色,如同外境一样显现。所以菩萨们破斥的最重要的是:外,破斥我们认为这些色法是独立于心识之外的,通过破斥色法的不实,破解我们认为外物的实有性,消解我们对于外物的执着。再告诉我们正确的答案,外境确实不是实有,但是它看起来存在,而存在的原因是内识的相分。所以它才可以為識所緣緣,成为认识对象,满足所缘缘的两个条件:① 它的相状存在于识中;② 它能引生识。
外境雖無,而有內色似外境現為所緣緣。許眼等識帶彼相起及從彼生,具二義故。
外境雖無:外境虽然不存在,而有內色似外境現為所緣緣:但有内色(识内相分)好似外境一样显现,作为所缘缘。許眼等識帶彼相起及從彼生,具二義故:承认眼等识带着它的相状生起,并且从它而生,就同时满足了“所缘”与“缘”两个条件。
“内境”不是指身体内部,而是指“在心识之内”。你看花,花不在你心外,而是你心识变现出来的影像。正是因为不在外,所以才能满足所缘缘的两个条件:① 能缘的识带着它的形象生起(能看到花的样子、颜色)(即识中有其相);② 它必须有实体,能让识依托它而生起。(因为花的实体非花,是识,可以依托它而生起)
在护法菩萨造的《觀所緣論釋》中,也非常清楚地解释了这一原因:
非极微相现如似外相显现之时此即是其所缘缘也,彼相相相应故。由若与相理相相应故者,此即是此,如因性等。由与自相理相相应故,复显所缘差别体相,如云识有彼相故等,明不假藉外事为境,如情所计,境相随生。
简单来说就是,如果某物在理上与“相”相应,那它就是这个“相”本身,就像“因”具有“因性”一样。正因为与自己的“相”在理上相应,所以能显现出各种不同的所缘境相。比如经中说“识有彼相”,这说明认知对象并不依赖外在事物,而是随着众生的妄想分别(情计)而自然生起境相。所以真正的认知对象(所缘缘),必须是识能缘取且与之相应的’相’。这就像因果关系:因为识中有此相,才能生起对此相的认知。不需要假设外物。
另外成观阿阇黎在《观所缘缘论义贯》中详细解释了“内色如外现”是怎么现的:众生以无明力而生三细、再转六粗,自识内变现出相分,又再起妄而见此「内相分」(内色)是在心外,更又计此「如外现」的「内色」是心外实有自体之物,转迷转深。是故经云:「妄认四大为自身相,六尘缘影为自心相。」而不知心外无法,一切诸法皆「自心梦现」(楞伽经)。
所以“变现”或者说“外现”的过程,不是一蹴而就的,是因缘际会的。另外阿阇黎在上面提到的那部经是《圆觉经》,因为这部经是我曾经日日都要读诵的,所以看到这句经文既熟悉又亲切,且佛在此解释了“无明”,故将上下文摘录于下:
云何無明?善男子!一切眾生從無始來種種顛倒,猶如迷人四方易處,妄認四大為自身相,六塵緣影為自心相;譬彼病目見空中花及第二月。善男子!空實無花,病者妄執。由妄執故,非唯惑此虛空自性,亦復迷彼實花生處,由此妄有輪轉生死,故名無明。
一切众生从无始以来,就陷入各种颠倒错乱的认知,就像一个迷路的人,把东南西北都搞反了方向。错误地把地、水、火、风这“四大”当作自己的身体,又把六尘(色、声、香、味、触、法)在心中留下的影像,当作自己的心。把所谓“快乐、伤心、付出、得到”等等这些情绪都当成是自我存在的证明。佛说这就像眼睛有病的人,看到空中有花,或者看到第二月。其实虚空中其实根本没有花,只是病人因为眼病而妄自认为有。因为这种妄执,不仅误解了虚空本来清净,还进一步去追问:“这花是从哪儿长出来的?”正是由于这种根本性的错觉和执着,才产生了轮回生死的幻象。这种最深层的迷惑,就叫做“无明”。
无明缘行,行缘识,识缘名色,名色缘六入,六入缘触,触缘受,受缘爱,爱缘取,取缘有,有缘生,生缘老死忧悲苦恼。轮回之旅就此开始,无有停歇。而学佛,就是打破这一局面的唯一出口。
不管是经、还是论,所有的真相都是一个:三界唯心,万法唯识。这也就是为什么心佛众生无二,法尔如是。
知道是一回事,知道多少又是另一回事,去行更是一回事。在这里分享一条“行”的标准,虚空寺的三真体系中的三条规范:
1、不恼众生 2、念念觉知 3、供养行修行
所谓历事炼心,知道什么是心,才知道怎么炼心。用这三条规范时时提醒自己,对照着做。以戒为师,以禅为进,以密为实。
谷竹·2026·1月
腊月十二·於大风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