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面的内容讲了不少反洗钱相关的,其实还有一块内容是最不容忽略的:
恐怖融资
首先我们先看看,
恐怖融资和洗钱之间的相同点和不同点
相同点
很多监控措施都同时针对打击洗钱和防范恐怖融资活动这两大目标。
为打击洗钱活动而实行的管控措施,也加强了识别、遏制和瓦解恐怖融资活动的能力。
洗钱的技术是一致的
不同点
最根本差别体现在资金来源方面。
恐怖融资活动将资金用于非法政治目的,但其资金本身并不一定是非法所得。为恐怖分子开展洗钱活动的目的是为恐怖活动提供资金。但负责筹集资金的人并非洗钱资金的受益人,而这些资金却是用于恐怖主义活动。 相反,洗钱所涉及的资金均为非法活动所得。 洗钱的目的在于确保金钱可以合法使用。 开展非法活动的个人通常为洗钱资金的最终受益人。
哈瓦拉体系是一种非正规的价值转移体系,能够在合法的银行系统之外实现国际价值转移。这个体系基于个人信任网络,在转移恐怖资金时也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侦测恐怖融资活动
为避免成为恐怖融资活动的通道,金融组织必须关注以下因素:
恐怖分子如何筹集、转移和储存资金
利用哈瓦拉和其他非正规价值转移体系
替代性汇款体系或非正规资金转账体系 (IVTS) 通常与非洲、亚洲和中东地区的民族有关。这些体系通常绕过正规银行体系,基于信任体系进行跨国价值转移。 该体系在不同的国家或地区拥有不同的名称:哈瓦拉、亨递、及第 (Chiti) 银行业务、地下钱庄和坡依款。
希望将资金汇回国内的商人会将其资金存放在通常拥有贸易企业的哈瓦拉从业者处。 在收取小额费用后,哈瓦拉从业者会通过安排确保该笔款项可在另一国的另一个哈瓦拉从业者处提取,而那位哈瓦拉从业者通常也拥有自己的贸易企业。 两个哈瓦拉从业者则通过常规贸易流程进行账户清算。
哈瓦拉是一个汇款体系,它可用于洗钱的任何一个阶段。 它可以提供一种有效的处置手段:哈瓦拉从业者收到现金后,可将现金存入银行账户。 并向银行工作人员解释其为合法业务所得。 他还可能将部分现金用于支付业务费用,减少将现金存入银行账户的必要性。 哈瓦拉从业者通常利用合法公司或幌子公司运作,掩护其活动,并将资金混入企业账户。
滥用慈善组织和非营利组织 (NPO)
以下特征使得慈善组织和非营利组织特别容易成为恐怖融资活动所利用的对象:
恐怖组织可能采取以下伪装:
最佳实践涉及:各国及非营利组织等机构识别并缓释风险,非营利组织实行自我监管,非营利组织保障获取金融服务的途径。
恐怖融资的新风险
外国恐怖主义分子 (FTF) 自行融资
通过社交媒体募集资金
新型支付产品和服务
恶意利用自然资源
前文已经对机构和个人可能涉及的洗钱和恐怖融资风险点进行了初步介绍。
接下来,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的组织及其重要活动标准进行介绍。
首先,我们了解下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1989 年,七国集团在巴黎召开年度经济峰会时,联合成立了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自此,反洗钱 (AML) 领域的国际行动力度大大加强。 这一国际组织协调一致,并致力于打击国际洗钱犯罪活动。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最初被称为七国集团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 (G-7 Financial Action Task Force),现已成为为世界各国提供反洗钱指导的先锋力量。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 (IMF) 和世界银行 (World Bank) 也为这一领域提供了重要的观点。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给全球金融组织与企业的经营模式带来了巨大变革。它也推动各国法律和政府运行模式发生变革。
作为一个政府间组织,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秘书处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 (OECD) 联署办公,总部位于巴黎。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宗旨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的目标为"制定标准,推动有效落实法律、监管和业务手段,实施打击洗钱、恐怖融资和其他国际金融体系诚信的威胁。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要求成员国落实反洗钱相关建议;研究洗钱和恐怖融资手法及应对措施;推动各国采纳和落实其建议。"
主要工作内容
在全球范围内传播反洗钱信息
监督成员国落实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的情况
在第四轮评估中采用的是一种全新的评估方式,评估各成员国在技术层面上遵守建议的情况以及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的有效性。
评估方法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
技术合规性评估
评估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中的具体要求,包括成员国如何将这些建议纳入相关法律和制
度框架,以及有关部门的权力和工作流程。
评估的重点是各国反洗钱 / 反恐融资体系的构建基础。
有效性评估
评估成员国对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建议的落实情况,确保有证据表明成员在建立健全的反洗钱 / 反恐融资制度方面取得预定成效。
评估的重点是成员国的法律和制度框架取得了多大的成效,是否保护金融体系免遭滥用。
研究洗钱趋势及对策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成员国须不断搜集洗钱趋势信息,确保提出的建议与时俱进。
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始终专注于以下三大主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