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选题:ISO45001:2018标准强调,( )时,与非管理的工作人员协商分配组织岗位、职责和权限。
A. 适当
B .合适
C.适用
D.必要
首先理解这几个词语:
1. 适用 - 前提性判断(第一步:是否存在?)
这是第一道筛选。它问的是一个客观事实问题:“组织是否存在需要分配给非管理类工作人员的、与职业健康安全相关的角色、职责和权限?”
什么情况下“适用”? 当组织将特定的OHS任务明确赋予给非管理类员工时。例如:
任命某位一线员工作为班组安全员。
指定某些员工作为消防员或急救员。
什么情况下“不适用”? 如果组织所有OHS角色和权限都只赋予给管理人员(如经理、主管),没有任何一项正式或非正式的角色分配给了普通员工,那么此项协商就“不适用”。
所以“适用时”关注的是“有无”的问题。
2. 必要 - 强制性判断(第二步:哪些必须谈?)
当确定“适用”后,进入第二层判断。“必要” 指的是法律法规、标准强制要求或出于控制重大风险所必须进行的协商部分。它具有强制性。
如何体现“必要”?
法律要求:例如,《安全生产法》明确规定,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即知情权)。当给员工分配一个涉及危险区域(如进入密闭空间)的角色时,告知并协商这些危险和控制措施就是“必要”的,这是法律义务。
标准核心要求:分配的角色直接关系到能否消除或降低重大风险(如急救员、危险作业监护人),协商其职责和权限就是“必要”的,以确保其能有效履行职责。
区别:“适用”是广泛的,“必要”则是其中的关键和强制部分。可以只协商“必要”的部分,但绝不能少于“必要”的部分。
3. 适当/合适 - 优化性判断(第三步:怎么谈最好?)
这是在确定了协商“必要”且“适用”的范围后,对协商方式、深度和形式的选择。它关注的是可行性、有效性和效率。
如何体现“适当/合适”?
对象适当:是与被分配了该角色的员工本人及其直接同事协商,而不是与全体员工泛泛而谈。
时机合适:在角色分配前或调整时及时进行,而非事后很久才补。
方式合适:根据事项的复杂程度和员工的理解能力,选择正式会议、一对一交谈、书面征求意见等多种方式。
程度合适:协商要充分,但不能陷入无休止的争论。要确保员工理解并能接受其角色,同时组织也能达成管理目标。
总结:
“适用时” 是 “入场券”,解决要不要启动协商的问题。它是一个客观事实判断。
“必要” 是 “硬约束”,规定协商中不可触碰的底线和核心内容。它是一个强制性规范判断。
“适当/合适” 是 “方法论”,指导我们如何聪明、有效、人性化地执行协商。它是一个优化性、情境化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