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前言
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职责部门
第七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储存、使用、经营、运输实施安全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以下统称负有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
(一)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组织确定、公布、调整危险化学品目录,依法对新建、改建、扩建生产、储存危险化学品(包括使用长输管道输送危险化学品,下同)的建设项目(以下统称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和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核发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工作,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
(二)公安机关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负责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车辆进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限制通行区域的许可,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纳入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包括罐体,不包括储存危险化学品的固定式大型储罐,下同)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和产品质量监督,签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
(四)生态环境主管部门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组织危险化学品的生态环境危害性鉴定和生态环境风险程度评估,负责新化学物质环境管理登记,依照职责分工调查相关危险化学品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生态环境应急监测。
(五)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水路运输活动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输的许可或者备案,以及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督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水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船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申报人员、集装箱装箱现场检查员的资格认定。铁路监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铁路运输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督管理。民用航空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航空运输以及航空运输企业及其运输工具的安全监督管理。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
(六)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单位职业健康的监督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事故受伤人员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七)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在编制国土空间规划时,将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及化工园区、储存危险化学品的专门区域和周边安全控制距离等有关内容按照程序纳入当地国土空间规划,并做好规划监督实施。
(八)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依照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相关行业规划和布局,组织制定化工园区的建设标准和认定管理办法,并推动落后工艺、产能退出。
(九)海关负责依法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检验。
(十)其他部门依照各自职责履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对因涉及新兴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不明确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及时确定监督管理部门。
与《安全生产法》有效衔接
”三管三必须“核心意义
明确部门的安全监管职责
管行业必须管安全,明确了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各个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以内对所负责的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监督管理。如交通运输、住房和城乡建设、水利、民航,分别对各自的行业实行安全监管。应急管理部门既要负责对这些行业的综合安全监督管理,同时也有直接监管的行业,如冶金、有色、建材、轻工、纺织、机械、烟草、商贸这八大行业,还有危化品、烟花爆竹等,都是应急管理部直接监管的行业,这是部门监管职责的明确。
明确新兴行业的安全监管职责
新兴的一些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不明确,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确定监督管理的部门,防止部门之间互相推责而形成监管的“盲区”。比如近些年来出现的“农家乐”,既涉及到旅游,也涉及到餐饮,还涉及到农业农村,每一家的责任都不是唯一的,有时候哪个部门都不愿意接单,怎么办?就按照法律规定,由地方人民政府按照业务相近的原则,指定一个行业部门来监督经营行为。
明确企业的决策层和管理层的安全管理职责
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在企业中除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以外,其他副职需根据分管业务对安全生产工作负一定的职责,负一定的责任。如企业总部,董事长和总经理是主要负责人,就是企业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副职,如副总经理,分管人力资源的副总,对分管领域的安全要负责任。下属企业,安全管理团队配备得不到位,缺人,由此导致的事故,副职也是要负责任。比如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如果下属企业里安全投入不到位,分管财务的副总经理也是要承担责任。这就是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说到生产,我们很多企业里面都有管生产的副总经理,不能只抓生产,不顾安全,抓生产的同时必须兼顾安全,同时抓好安全,否则出了事故,管生产的副总也是要负责任的,这就是“三管三必须”的核心要义。
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行业领域
工矿商贸行业:这是应急管理部门直接监管的核心领域,具体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八大行业。应急管理部门对这些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进行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执法。
危险化学品与烟花爆竹行业:应急管理部门负责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这涵盖了从生产、经营到储存等多个环节的安全监管。
矿山行业:
非煤矿山:包括陆上石油天然气开采、金属非金属矿山等。
煤矿:根据职责划分,应急管理部门也负责煤矿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作为专业机构,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除了上述直接监管行业,应急管理部门还依法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这包括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如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水利等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并依法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需要明确的是,应急管理部门并非承担所有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其他行业领域的安全监管职责由相应的主管部门负责。例如:
燃气、供热的安全监管由城市管理部门负责。
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由市场监管部门负责。
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管由公安部门负责。
交通运输的安全监管由交通运输部门负责。
建筑施工的安全监管由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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