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知识记忆点
1、十天干: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
2、十二地支:子、丑、寅、卯、辰、巳、午、未、申、酉、戌、亥。
3、六十甲子:
甲子 | 甲戌 | 甲申 | 甲午 | 甲辰 | 甲寅 |
乙丑 | 乙亥 | 乙酉 | 乙未 | 乙巳 | 乙卯 |
丙寅 | 丙子 | 丙戌 | 丙申 | 丙午 | 丙辰 |
丁卯 | 丁丑 | 丁亥 | 丁酉 | 丁未 | 丁巳 |
戊辰 | 戊寅 | 戊子 | 戊戌 | 戊申 | 戊午 |
己巳 | 己卯 | 己丑 | 己亥 | 己酉 | 己未 |
庚午 | 庚辰 | 庚寅 | 庚子 | 庚戌 | 庚申 |
辛未 | 辛巳 | 辛卯 | 辛丑 | 辛亥 | 辛酉 |
壬申 | 壬午 | 壬辰 | 壬寅 | 壬子 | 壬戌 |
癸酉 | 癸未 | 癸巳 | 癸卯 | 癸丑 | 癸亥 |
4、十二生肖、十二时辰(现代24小时)与十二地支的对应关系:
十二地支 | 子 | 丑 | 寅 | 卯 | 辰 | 巳 | 午 | 未 | 申 | 酉 | 戌 | 亥 |
十二生肖 | 鼠 | 牛 | 虎 | 兔 | 龙 | 蛇 | 马 | 羊 | 猴 | 鸡 | 狗 | 猪 |
十二时辰 | 初 | 23 | 1 | 3 | 5 | 7 | 9 | 11 | 13 | 15 | 17 | 19 | 21 |
正 | 24 | 2 | 4 | 6 | 8 | 10 | 12 | 14 | 16 | 18 | 20 | 22 |
5、24节气名称、顺序及与农历月的基本对应关系:
四季 | 农历月 | 包含节气 | 农历月 | 包含节气 | 农历月 | 包含节气 |
春 | 正月 | 1立春、2雨水 | 二月 | 3惊蛰、4春分 | 三月 | 5清明、6谷雨 |
夏 | 四月 | 7立夏、8小满 | 五月 | 9芒种、10夏至 | 六月 | 11小暑、12大暑 |
秋 | 七月 | 13立秋、14处暑 | 八月 | 15白露、16秋分 | 九月 | 17寒露、18霜降 |
冬 | 十月 | 19立冬、20小雪 | 十一月 | 21大雪、22冬至 | 十二月 | 23小寒、24大寒 |
6、二十四节气与“建寅之月”的对应关系
月支 | 起始日 | 中气 |
寅月 | 立春 | 雨水 |
卯月 | 惊蛰 | 春分 |
辰月 | 清明 | 谷雨 |
巳月 | 立夏 | 小满 |
午月 | 芒种 | 夏至 |
未月 | 小暑 | 大暑 |
申月 | 立秋 | 处暑 |
西月 | 白露 | 秋分 |
戌月 | 寒露 | 霜降 |
亥月 | 立冬 | 小雪 |
子月 | 大雪 | 冬至 |
丑月 | 小寒 | 大寒 |
二、名词解释
1、24节气
24节气产生于黄河流域,依据地球围绕太阳公转产生的四季变化而确定,其加入农历之中,属于阳历范畴。太阳在天球上沿着黄道作周年视运动,以春分点为零点起算,每移动黄经15°叫做一气,一年共有24气,春、夏、秋、冬四季每一季有6气,每月2个。其中每月第一个气称之为“节气”,第二个气称为中气,平常情况下,统称为节气。因24节气属于阳历范畴,其在现行的公历中日期基本固定,上半年在6日、21日,下半年在8日、23日,前后相差不超过1—2天。
2、历法
为了配合人们日常生活的需要,根据天象变化的自然规律,建立比日更长的时间间隔、并以月和年作为计量单位,制订并组合构成年、月、日它们之间时间长度、序列关系和彼此之间换算方法的一种时间计量法则,从而达到计量时间、判断气候、变化,预示季节来临的目的。
历法可分为三类:以回归年为主要依据制定的历法,叫做阳历,如现行的公历;以朔望月为基本单位制定的历法叫做阴历,如伊斯兰历;兼顾回归年和朔望月编制的历法叫做阴阳历,如中国的农历。众所周知,根据地球绕太阳的公转周期确定的时间长度称为年。
所谓回归年,从天文学上来讲,即太阳连续两次经过平春分点的时间间隔称为一回归年,也就是我们常规认知里的公历年。
3、公历
即格里历,又称西历、阳历,罗马教皇格里高利13世于公元1582年对儒略历改进后形成的历法,如今在世界大多数国家使用。我国自新中国成立以来,为推进国际化进程,在日常生活中,普遍遵行公历,如今日为2026年1月6日。公历的起始基础,可追溯到古埃及历,主要以地球围绕太阳运转周期规律为准则,实为“阳历”的一种。公历运行的常规有:平年包含365天,闰年包含366天,能被4整除的年份设为闰年,世纪年份则需能被400整除才是闰年。对月份的安排规则为:1、3、5、7、8、10、12设为大月,每月31天;4、6、9、10为小月,每月30天;2月在平年中为28天,闰年中为29天。
4、阴历
阴历别称太阴历,又称月亮历,在天文学中,主要指按月亮绕地球转动的月相周期进行时间计量的历法。阴历历法规定,月球绕行地球一周为一月,即以朔望月作为确定历月的基础,每月初一为朔日,十五为望日,一年分为十二个历月。阴历,只管朔望月,不管回归年,所以和一年四季完全无关。
5、干支历
又称节气历或中国阳历,是中国上古文明的产物,也是一部深奥的历法,其源于何时几不可考。明代有历法家考证“天干地支”为三皇之“天皇”所制,虽无法证实证伪,但足以证明干支历的久远。古籍中记载夏商时期国君孔甲、履癸(桀)名字中含有甲、癸等字,殷墟甲骨记载文字也早已证明殷历即用干支纪法,足以证明干支纪历的久远。
干支历就是用天干、地支相配合,以60组各不相同的天干地支循环标记时间的历法,主要由干支纪年、干支纪月、干支纪日、干支纪时四部分组成。天干之首为甲、地支之首为子,干支相配,则为甲子。干支纪历按甲子、乙丑、丙寅……顺序排列下去,到癸亥一共60组,此为甲子一周,故称为60甲子,亦称花里子。“甲子”是干支纪年、纪月、纪日、纪时的起点,也是六十甲子循环的开始。
干支历以太阳回归年为基础,属阳历系统,其以立春为岁首,用节气划分十二个月,节气交节日为月首,一个月中含一节气一中气,二十四节气和十二月建是其基本内容,与属阴阳合历的农历历法存在年份起点、月份规则等差异。夏朝确立"正月建寅"后,干支纪年广泛应用于官方与民间,其结合节气反映气候变化,渗透至天文、医学及命理学领域,成为中华历法文化的重要构成。《素问·六微旨大论》云:“天气始于甲,地气始于子,子甲相合,命曰岁立,谨候其时,气可与期。”《素问·天元纪大论》云:“天以六为节,地以五为制,周天气者,六期为一备。终地气者,五岁为一周……五六相合后,七百二十气为一纪……凡六十岁而为一周。”天干往复轮周六次,地支往复轮周五次而构成六十年一个周期。前三十年包括七百二十节气,是为一纪,后三十年亦有七百二十节气,凡一千四百四十节气,共计六十年。甲子中的天干主五运的盛衰,甲子中的地支司六气的变化,故讲五运六气,就不能离开天干地支所组成的六十年甲子。
6、农历
为我国的传统历法,其取月相的变化周期即朔望月为月的长度,参考太阳回归年为年的长度,通过设置闰月以使历年的平均长度接近于回归年,故农历实为阴阳合历。
农历以月亮朔的时刻所在的日期作为每月的月首,朔望月长约29天半,因此有的月份29天,为小月;有的月份30天,为大月。此特点,体现了农历的阴历性质。农历平年一年12个月共354天左右,与回归年差11天左右,长期不与调整,则15年内,夏冬的历月将彻底颠倒,极不利于农事。为此,古人根据气象、天文测算与经验积累,定下了“十九闰七”规则,即每十九年中安排七个闰年,闰年一年十三个月共384天左右,比平年多一个闰月,比回归年多19天,通过每19年中插入七个闰月,正好将13个平年相差的11天积累的时间差距填平,保证了农历时间与自然物象的相符。农历中闰月的设置,根据24节气确定。
当代使用的农历月份的编排和命名规则为:包含冬至在内的农历月固定为农历十一月;如果从某个农历十一月开始到下一个农历十一月(不含)之间有13个农历月,则取其中最先出现的一个不包含中气的农历月为农历闰月;农历十一月之后第2个(不计闰月)农历月为农历年的起始月;除闰月外,农历月按照在其农历年中的先后顺序依次命名为正月、二月、三月……十月、十一月、十二月,闰月采用在其前一个农历月的名称前加“闰”字的方法命名闰某月。
7、黄历
又称老黄历、农民历,是中国传统历书,原为帝王颁布的农事行为时间准则,故称“皇历”,辛亥革命后改称“黄历”。现行黄历是在公历、农历基础上融入阴阳五行、天干地支等传统文化元素,附加吉凶宜忌、节气、星宿等趋避规则。黄历作为传统历书,粤语避讳“输”字亦称通胜。
三、知识扩展:中国上古历法
中国上古六历为黄帝历、颛顼历、夏历、殷历、周历、鲁历。古六历虽都以干支纪历,但都属于农历范畴,即阴阳合历,六历之间既有所传承,也各有不同。以下简单介绍三种。
殷历为商朝时期使用的阴阳合历,以冬十二月(干支历建丑)为岁首,历元可追溯至公元前1567年,至战国时期形成包含闰月调整、节气推算的完整历法体系。该历法兼具三种含义:古六历中的特定历法、商代实际应用的历法体系及托名殷商的成文历书。其采用四分历法,以《历术甲子篇》为推算基础,将大寒节气设为腊祭日(后世演变为腊八节)为岁首庆典,殷墟出土的甲骨文记载证实其月份分为大小月,采用年终或年中置闰法平衡年长。殷历与夏历建寅、周历建子共同构成先秦“三正”体系,商朝将丑月改称腊月以避讳,该习俗延续至汉代。
黄帝历,传说为黄帝打败蚩尤后命容成氏所制《调历》。其纪年以开元为始,推算方式为西元年份加2697年(如1912年对应黄帝纪年4609年),农历及道教历法均沿用此纪年体系。黄帝历原历规则已佚,据古籍记载为阴阳合历,以建子之月为岁首,采用干支纪年并置闰月调整四时。武昌起义后湖北军政府曾短期使用黄帝纪元,革命派刊物《民报》采用公元前2697年为起点推算1911年对应黄帝纪年4608年。1912年中华民国成立后改行西元纪年,孙中山宣布停用黄帝纪元,但部分国学机构仍延续使用并称其为“中元”。
夏历,相传为夏代创立,但原历法规则已佚失,现仅能从古籍记载中了解其内容。该历法即为我们当代还在使用的“农历历法”的前身。其以月亮绕地球运行的朔望周期为基准,将每月初一称为"朔",十五称为"望",采用定朔法确定月份起讫。其岁首定于建寅之月(今农历正月),形成春、夏、秋、冬四季的划分。汉代太初历继承夏历建寅制度,确立以正月为岁首的历法体系。夏历在发展过程中融合太阳运行规律,通过"十九年七闰"的置闰法调和阴历与阳历差异,并逐步加入二十四节气系统。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使用国际上大多数国家通用的公历和公元作为历法与纪年。但是,为了方便农事生产,也并没有废除农历。现行历法于1970年以后改称“夏历”为“农历”。由中国科学院紫金山天文台负责制定。台湾及香港地区也有各自独立的官方机构负责编制农历历法。
2017年5月,为了保证农历编算的准确性和权威性,有效维护农历作为国家历法的统一性和严肃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于发布了国家标准《农历的编算和颁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