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二审稿 | 《草案》三审稿 |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章 总则 |
第十一条 经当事人同意,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 | 第十一条 仲裁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在线进行,但当事人明确表示不同意的除外。 |
第二章 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和仲裁协会 | 第二章 仲裁机构、仲裁员和仲裁协会 |
第二十二条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二)从事律师工作满八年的; …… (五)具有法律或者科学技术知识、从事法律或者经济贸易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 第二十二条 仲裁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 (二)律师执业满八年的; …… (五)具有法律或者科学技术知识、从事法律或者经济贸易海事海商等专业工作并具有高级职称或者具有同等专业水平的。 |
第四章 仲裁程序 | 第四章 仲裁程序 |
第三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请求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申请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 第三十九条 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请求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 当事人申请保全的,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因情况紧急,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在申请仲裁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请求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申请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
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 | 第五十五条当事人应当对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 仲裁庭认为有必要收集的证据,可以自行收集;必要时,可以请求有关方面依法予以协助。 |
第五十八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 第五十八条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申请证据保全。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仲裁机构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证据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因情况紧急,仲裁协议的当事人可以在申请仲裁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证据保当事人申请证据保全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
第八十二条 涉外海事纠纷或者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内设立登记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涉外纠纷,当事人书面约定仲裁的,可以选择由仲裁委员会进行;也可以选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仲裁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约定的地点,由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人员组成仲裁庭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进行,该仲裁庭应当在组庭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当事人名称、约定地点、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仲裁规则向仲裁协会备案。 | 第八十二条 涉外海事纠纷或者在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自由贸易试验区、海南自由贸易港以及国家规定的其他区域内设立登记的企业之间发生的涉外纠纷,当事人书面约定仲裁的,可以选择由仲裁机构进行;也可以选择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为仲裁地,由符合本法规定条件的人员组成仲裁庭按照约定的仲裁规则进行该仲裁庭应当在组庭后三个工作日内将当事人名称、仲裁地、仲裁庭的组成情况、仲裁规则向仲裁协会备案。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请求责令另一方当事人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的,仲裁庭应当依法将当事人的申请提交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
第八章附则 | 第八章附则 |
第九十一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
仲裁收费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财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司法行政部门制定。 | 第九十二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规定交纳仲裁费用。仲裁机构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制定收取仲裁费用的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