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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一固定资产根据不同的估值原则进行不同的处理是很常见的。例如,某些类别的资产的使用寿命或折旧方法应该有所不同。在美国,常见的折旧方法是半年惯例,即无论资产何时购置或报废,在购置当年和报废当年都要计提半年的折旧。当然,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或当地公认会计原则(GAAP)相比,这种方法会导致折旧金额不同,因为后两者并不采用这种方法。在 SAP 系统中,通过使用不同的折旧范围来实现对不同估值原则的管理。与主分类账关联的折旧范围 01 应代表集团视角下的主要估值方法。通常,对于美国公司而言,这种估值方法应为美国公认会计原则(US GAAP)或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对于欧洲公司而言,几乎总是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其他常用的折旧范围用于遵循当地公认会计原则和当地税法。因此,如果需要,每个国家都可以管理特定的当地会计原则和特定的当地税收规则。折旧范围和分类账之间的关联纽带是会计原则。让我们重新回顾一下折旧范围的配置,您可以通过菜单路径“财务会计 • 资产会计 • 一般估值 • 折旧范围 • 定义折旧范围”来访问该配置。当您点击某个折旧范围时,您将看到其定义,如下图所示。如上图所示,在“定义折旧范围”的“会计原则”字段中,您可以分配一个会计原则——在我们的示例中是“IFRS”,它代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估值。会计原则是在“财务会计 • 财务会计全局设置 • 分类账 • 平行会计 • 将会计原则分配给分类账组”中分配给分类账的。你若喜欢,点个❤️谢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