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第347条:“伤寒五六日,不结胸,腹濡,脉虚复厥者,不可下。此亡血,下之,死。”
此条论阴血亏虚,不能载阳、不能温养四末而致厥,治当补血扶正,绝不可下。若误下,重亡其血,阴竭阳脱,必死。
原文释义
“伤寒五六日,”
病程已历多日,邪气或传或解,正气已伤。
“不结胸,”
结胸:热实结胸证(大陷胸汤证),以胸胁硬满疼痛、按之石硬为特征。今无此证,示邪不在上焦。
“腹濡,”
腹濡:腹部按之柔软,无硬满、无拒按。排除阳明腑实(大承气汤证)及蓄血证(小腹硬满)。
“脉虚复厥者,”
脉虚:按之无力,主气血两虚,尤以血虚为甚。
复厥者:同时又见手足厥冷。血虚不能濡养四末,阳气不行,故厥。
“不可下。”
里无实邪,且气血已虚,攻下之法大忌。
“此亡血,下之,死。”
亡血:指营血亏耗。或因病后失血,或久病血虚,或汗利太过,皆可致此。
下之,死:
下药苦寒伤胃,更能劫夺阴血。血亡则阳失依附,阴阳离决,故死。
思辨
· 厥证之分类比较:
· “脉虚”与“脉微”、“脉细”之别:
脉虚:按之无力,主气血同虚。
脉微:极细而软,按之欲绝,主阳衰。
脉细:脉体窄,主阴血不足。
本条“脉虚”兼厥,主血虚不能载阳,治宜补血通脉(当归四逆汤类)。
· 与第337条“阴阳气不相顺接”之关系:
第337条为厥证总病机,本条“亡血致厥”乃该病机下的一种具体类型。血虚则阴不能内守,阳不能外达,阴阳气不相顺接,故厥。
· 临床启示:
凡见手足厥冷,脉虚无力,腹濡软,面无华,唇甲淡者,属血虚致厥,当用当归四逆汤养血通脉。
不可因厥冷而误投姜、附,更不可因腹濡而误用承气。
现代多见于贫血、失血后、营养不良、低血压等患者出现肢冷、脉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