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书笔记---《心理抚养》(六)只有大人好好学习,孩子才能天天向上
大家有没有注意到,几乎每个班都会有一个另老师万分伤脑经的孩子,这种孩子往往无法无天,成天不是欺负人就是惹事生非,家长管不住,老师的话不听,最可恶的是,这种孩子的家长总是一副撂挑子的模样,出现了问题他就会直接甩给老师一句话:我管不了他,送到学校不就是让你们教育的吗?不然上学做什么? 这种人就是典型的生而不养、养儿不教或教而不当型父母。他们不明白孩子并不是父母的私有财产,而是全社会的。如果孩子得到很好的养育,那么他长大之后就会造福社会,反之,没有被好好养育的孩子,长大之后可能是社会的灾难。所以,作为父母,我们必须意识到养育孩子不仅是父母的责任,社会也提供相应支持的义务。 作者在文中提出一个非常好的建议,即向英国学习成立家长学校。在英国,如果10至17岁的孩子已出现违法行为,而父母又不能保证孩子能去正常上学,则法庭可判父母去上“家长学校”。父母要学习如何给孩子树立行为规范,以及如何对孩子的青春期做出适当的反应等。若父母不遵守这个养育令,将被视为犯罪,并处以罚款。 另外,作者认为当未成年人的行为严重危害了社会,由于未成年人的年龄不满刑事责任年龄而逃脱法律的制裁时,应该由其父母为其负部分法律责任,这里说的法律责任除了让其父母进行相应的民事赔偿外,还要强制接受家长教育。 近几年已发生了几起情节极其恶劣的青少年犯罪案件,很多人对于法庭的判决不满,因为对于受害者的家庭实在是太不公平,所以法律应该对其父母追责,以引起家长们的对未成年人教育的重视。毕竟,我们的孩子也生活在这个大环境中,营造好的社会氛围和环境,是我们每个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