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再审基础认知
1. 核心定位
•再审=审判监督程序,针对已经生效的判决、裁定、调解书纠错
•我国实行两审终审制,再审是非常规救济途径,非第三审
•再审分为两个独立程序(⭐️核心考点):
① 再审启动程序:审查原生效裁判是否可能错误、是否需要重审
② 重新审理程序:裁定再审后,适用一审/二审程序重审、作出新判决
2. 再审对象(可申请/启动再审的文书)
•可再审: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
•绝对不可再审:
① 特别程序、督促程序、公示催告程序所作判决
② 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调解书(婚姻关系不可逆,保护再婚权)
•可部分再审: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子女抚养部分可再审
3. 调解书再审事由
•法院启动:调解书确有错误
•当事人申请:违反自愿、合法原则
•检察院抗诉/检察建议: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
4. 再审性质:形成之诉(变更之诉)
目的是撤销、改变原生效裁判确立的权利义务,而非单纯确认错误或给付。
二、再审启动程序(谁能启动、怎么启动)
1. 有权启动再审的主体(仅2个)
•法院:本院+上级法院
•检察院:抗诉、检察建议
•当事人:不能直接启动,仅能申请,是启动材料来源
2. 法院启动再审
•本院:院长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
•上级法院:对下级法院生效裁判可直接启动再审
3. 检察院启动再审(⭐️重点)
(1)法定事由(简化记忆)
•事实证据问题
•法律适用错误
•程序违法
•审判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2)启动方式
① 抗诉:上抗下
•上级检→下级法院生效裁判→向同级法院抗诉
【举例】广州市中院生效裁判→ 广东省检 → 向广东省高院抗诉 |
② 检察建议:同级提+报上级备案
•基层检发现同级中院裁判错误→向同级中院提检察建议→报上级检备案
(3)抗诉效力(⭐️必考点)
•抗诉必然启动再审
•接受抗诉法院必须在30日内裁定再审,无审查权
4. 当事人申请再审
(1)管辖法院
•原则:向上一级法院申请
•例外:可向原审法院申请
① 一方当事人人数众多
② 双方均为公民
•冲突处理:一方找上一级、一方找原审→ 原审法院受理
(2)申请期限:6个月
•起算:裁判/调解书生效之日
•特殊起算(知道/应当知道之日起6个月):
① 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
② 原裁判依据证据伪造
③ 据以裁判的法律文书被撤销/变更
④ 审判人员贪污受贿、徇私舞弊
(3)申请效力
•当事人申请再审,不停止原裁判执行
原因:仅当事人主张错误,法院未审查认定
(4)法院审查规则
•审查组织:审判员组成合议庭
•审查内容:仅审查再审理由是否成立,不进行实体审理
•审查方式:书面审查→调卷审查→询问当事人→组织听证
•禁止:开庭审理、鉴定、勘验
(5)法院不予受理再审申请的情形
•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申请
•对再审判决、裁定申请再审
•检察院已作出不予抗诉/检察建议决定后又申请
5. 当事人申请检察监督(抗诉/检察建议)
(1)前提:断后性
必须先向法院申请再审,只有以下情形才能找检察院:
•法院驳回再审申请
•法院逾期未裁定
•再审裁判仍有明显错误
(2)终局性
检察院作出决定后,不得再次向检察院/法院申请救济→ 当事人再审救济机会:法院1次+检察院1次,共2次
三、重新审理程序(裁定再审后)
1. 审理法院(⭐️高频考点)
(1)法院启动再审:谁启动谁审理
•本院启动→本院审
•上级启动→上级提审
(2)检察院抗诉:原则接受抗诉法院提审
•事实证据问题→可交原审/其他下级法院
•该下级法院曾再审过本案→不得再交
(3)当事人申请再审
•原则:中级以上法院审理
•原审为基层法院,当事人向上级中院申请→中院裁定再审→只能中院提审(二审程序)
•一方人数众多/双方公民→可向原审基层法院申请→基层法院重审
•高院/最高院裁定再审:可自审、可交原审、可交其他下级法院
【记忆规律】指令再审法院级别不得低于原终审法院
2. 中止执行
•法院裁定再审时:应当中止原裁判执行
•例外可不中止:赡养费、扶养费、抚育费、抚恤金、医疗费、劳动报酬(注:医疗费为考试埋分点,极易忽略)
3. 审理组织
•再审必须另行组成合议庭,不得独任
4. 审理程序(无独立程序,套用一审/二审)
•原审一审终审→按一审程序重审→可上诉
•原审二审终审→按二审程序重审→终审判决
•上级法院提审→一律按二审程序审理→终审不得上诉
【做题技巧】先看是否提审,提审直接定二审;不提审再看原审审级
5. 再审范围有限原则(⭐️核心)
•再审仅纠错,不解决新问题
•原则:不得增加/变更诉讼请求,不得反诉
•调解不成直接告知另行起诉,不予调解
例外(发回重审+4种情形)
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且满足其一:
① 原审未经合法传唤缺席判决,影响诉权
② 追加新当事人
③ 诉讼标的物灭失/变化,原请求无法实现
④ 新增请求/反诉无法另诉解决→ 允许增加/变更诉讼请求、允许反诉
6. 再审结案方式(4种)
(1)裁判:重审后作出新判决,新判决中才可撤销原判
(2)调解:再审中调解必须制作调解书,送达后原判决视为撤销
(3)撤回起诉
◦二审/再审撤诉:需对方同意+不损害第三方利益
◦二审/再审撤诉后不得再次起诉
(4)终结审查/再审程序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无需继续审查/重审
四、一张图读懂再审
•OA段:启动程序,当事人申请再审→不停止执行
•A点:裁定再审→中止执行,不能撤销原判
•AB段:重审程序,原判有效但中止执行
•B点:作出新判决→方可撤销原判
【记忆口诀】申请再审不停止,裁定再审只中止,重审下判才撤销
五、小额诉讼再审(特殊规则)
1.小额诉讼一审终审,但可再审
2.申请再审管辖:向原审基层法院申请
3.重审组织:合议庭审理
4.判决能否上诉:看再审理由
◦理由:不应适用小额诉讼→重审判决可上诉
◦理由:事实/法律错误→仍一审终审,不得上诉
| 【案例1】再审诉的种类 欧某与王某买卖合同纠纷,一审判决王某付欧某10万,王某上诉,二审改判6万。欧某认为二审错误,申请再审,请求撤销二审判决,改判支付10万。 A. 本案是确认之诉,确认原判决错误❌️虽含确认内容,但核心是变更原权利义务,不是单纯确认 B. 本案是给付之诉,要求王某给10万❌️权利义务已由生效判决确定,再审是改变原确定内容,非新给付 C. 本案是变更之诉(形成之诉),撤销原终审判决✅️ D. 本案是形成之诉,改变原判决权利义务✅️ 【案例2】再审申请期限与新事实房某撞伤石某,法院调解赔偿10万并履行。1年后石某主张调解受欺诈胁迫,且因后遗症新增医疗费4万。 A. 可起诉申请撤销调解书❌️生效调解书只能通过再审推翻,不能直接起诉撤销 B. 可因违反自愿原则申请再审❌️已过6个月再审期限 C. 可就4万医疗费另行起诉✅️属于裁判生效后新事实,可另诉 D. 可起诉确认调解书无效❌️生效司法文书不能通过普通诉讼确认无效 【案例3】无正当理由不上诉,禁止再审张三诉李四100万,一审判赔80万。张三未上诉,李四上诉,二审维持原判。张三以判决错误申请再审。 结论:法院不予支持,驳回再审申请。 理由:两审终审为常规救济,未上诉视为放弃救济,禁止直接跳至再审。 案例4:再审程序适用(提审陷阱题)甲诉乙合同纠纷,A区法院一审,当事人未上诉生效。甲发现新证据申请再审。 A. 应向甲市中院申请✅️无法定例外,须找上一级 B. 可向A区法院申请❌️非人数众多/双方公民,不得向原审申请 C. 应适用一审程序重审❌️中院裁定再审后由中院提审,提审一律适用二审程序 D. 应适用二审程序重审✅️ 【案例5】再审中新增请求与反诉元丰诉神木货款纠纷,一、二审神木败诉,再审中元丰增加违约金,神木主张解除合同。处理:再审中不准增加请求、不准反诉,直接告知另行起诉。→ 调解不予组织。 【案例6】再审发回重审例外规则全某诉吴某利息2万,检察院抗诉,再审裁定撤销原判发回重审。重审中全某追加保证人郑某,吴某反诉返还3万不当得利。 A. 仅按抗诉范围审理❌️发回重审+追加当事人,允许反诉,应一并审理 B. 应追加郑某为共同被告✅️ C. 应审理吴某反诉✅️ 【案例7】小额诉讼再审李某诉谭某借款,法院适用小额诉讼判决。谭某以标的额超小额标准申请再审。 A. 应向M中院申请❌️小额诉讼再审向原审基层法院申请 B. 再审应组成合议庭✅️ C. 再审判决可上诉✅️因再审理由是程序适用错误 D. 再审判决一审终审❌️ |
【一、二、再审新增请求/反诉对比总结】
1.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可新增、可反诉,法院一并审理
2.二审:可调解,调解不成告知另诉;当事人同意可一并审
3.再审:原则禁止新增、禁止反诉,不调解;
例外:发回重审+4种情形→允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