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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近日参加了一场关于代言合同审查的实务讲座,结合《广告法》及行业新规,整理了以下学习笔记。
01 签约主体与称谓
签约前的尽调至关重要,需厘清“谁在签”以及“签什么”。
艺人方:若由经纪公司代签,必须审核相关合同,确认经纪公司拥有合法的授权。
02 工作内容:量化与细节
合同中的工作内容必须颗粒度够细,避免执行层面的扯皮。
线下拍摄与活动
拍摄:锁定地点、时间、导演/摄影师人选、工作时长及成品时长/数量。
站台:明确安保标准(如贴身保镖人数及费用承担)、有效出场时间(剔除妆发时间)、活动台本等细节。
线上推广与直播
社媒联动:明确平台(微博/小红书等)、发布频次(如一年3-6次)、防屏蔽费用承担方。
直播带货:严守《网络直播营销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广告法》相关规定,台本需提前确认(是仅做解说还是涉及“9.9上车”等强销售话术),避免夸大宣传。
03 风控条款:防塌房与质量合规
这是当前环境下最核心的保护机制,需建立双向的“防火墙”。
防塌房条款(道德条款)
触发条件:明确界定负面舆情标准(如行政处罚、热搜量级)。
品牌方义务:承诺自身及高管无劣迹,产品无重大事故(参考“新疆棉”类事件)。
后果:一旦触发,应享有单方解除权及索赔权。
质量保障与合规
前置审核:签约前审核质检报告、生产许可证。
红线禁区:保健品严禁代言。
追责机制:若因产品质量引发纠纷,艺人方应享有单方解约权,并要求品牌方承担所有法律后果及形象损失(包括先行垫付后的追偿权)。
04 权益保护:IP、排他与宽限期
明确权利归属与竞争限制,保障双方长远发展。
知识产权与人格权
知产归属:明确广告素材(视频/图片)的著作权归属(通常品牌方要求独占,但需界定范围)。
二创权利:明确品牌方是否有权对素材进行剪辑、拼接或改编,若授权二创,明确艺人方是否有发布前的审核权。
竞品排他
定义明确:必须在合同中穷尽列举“同类产品”的具体品类(如洗发水、面霜),避免模糊界定导致实际执行扯皮。
宽限期
品牌方:合同结束后通常有30-90天时间下架旧物料。
艺人方:宽限期≠代言期延续。必须约定在此期间艺人有权接拍新代言,不受原合同排他限制,确保职业发展的连续性。
结语
代言合同的审查不仅仅是文字游戏,在流量经济的浪潮下,唯有合规与严谨,方能行稳致远。
(本文基于讲座笔记整理,仅供参考,不构成正式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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