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为类型
谁来承担后果
判断要点
代表行为
公司承担,不受法定代表人离职去世影响
以法人名义签合同,合同主体是法人
个人行为
自己承担,公司不负责
法定代表人以个人名义签字,为个人做事
代理行为
员工是代理,不是代表,看有没有代理权
只有法定代表人是代表,其他员工都是代理,别写错概念
越权类型
效力规则
举证责任
超越法律授权(比如擅自对外担保、对外投资、加入债务)
推定相对人(对方)恶意,合同效力待定,公司不追认就无效;如果相对人能证明自己审查了公司决议(形式审查就行),就是表见代表,合同有效
相对人证明自己善意(已经审查决议)
超越公司内部限制(比如公司说你不能超过500万,你签了800万)
推定相对人善意,合同直接有效;公司能证明对方明知道你越权,才无效
公司证明相对人恶意
情形
表现
股东自己滥用
① 人格混同:股东和公司钱分不清,你用我的我用你的;② 过度控制:把公司当工具,完全没独立决策;③ 资本显著不足:拿一点钱干风险很大的生意,把风险转嫁给债权人
关联公司混同
同一个控制人控制好几个公司,钱混着用,利益互相输送,几个公司要对彼此债务连带
签合同用谁的名义
设立成功
设立失败
设立中法人名义
公司担;能证明发起人为自己利益签的,公司不担,对方善意除外
全体设立人连带
设立人自己名义
第三人可以选,要么找公司,要么找设立人,选了就不能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