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家与名辨思潮
1、名家学派在西方被译作智者学派,有时也被译作逻辑学家、辩证法家,代表人物有惠施和公孙龙,老子、孔子、荀子、墨子等人也关注了名与实的问题。
2、典籍:《公孙龙子》、《论语》、《荀子》、《老子》、《庄子》、《墨辨》
3、中心问题:语言、认识与逻辑
二、名
1、名的意分析
(1)名词,宽泛意义上存在的语言符号系统。
(2)概念:客观事物普遍、抽象、本质的属性。
一般概念:山、水、人、马(物指)
抽象概念:一、多、有、无、同、异(指)
(3)观念:主观的思想
2、命名:命名的方法包括具体与抽象、经验与理性、客观与主观、终极大全
三、名与实:名指名词、概念,实指实际存在的事物。名的作用在于指谓、描绘内容,名实的关系是“以名举实”,主要探讨名相概念、语言文字能否反映以及如何反映事物存在的问题。
1、老子的可名与常名
(1)可名:对于现象事物的命名
(2)常名:对于终极存在的命名
(3)老子认为现象之物可名,本原之道难名
2、孔子的正名
(1)伦理学:政治哲学意义上的正名
(2)孔子之名的依据在传统
3、荀子的制名以指实
(1)、制名的目的:伦理学、政治学意义即隆礼重法
(2)制名的过程:认识意义上以实定名,约定俗成
(3)荀子之名的依据在感觉
道家认为名是对实的界定,现象界的事物可以用名进行界定,但终极存在很难用有限的名进行界定。儒家的名从人伦、政治和社会角度来讲,孔子认为名与实相符,要从正名开始即以实定名,然后约定俗成;荀子继承孔子的思想,强调隆礼重法,通过制名指实治理乱世。
四、名与意
1、庄子的意不可言传与不言之言
(1)、意不可言传:思想作为中介的语言的断裂性,语言的局限性,即有些意境是无法用语言表达的。
(2)不言之言:寻求新的中介,即沉浸在意境中感受与理解。
2、《易传》、孟子的立象以尽意与以意逆志
(1)立象以尽意:思想与作为中介的语言的一般性基础上的言尽意与言不尽意
《系辞上传》第十二章子曰:“书不尽言,言不尽意。然则圣人之意,其不可见乎?”子曰:“圣人立象以尽意,设卦以尽情伪,系辞焉以尽其言,变而通之以尽利,鼓之舞之以尽神。”
易传和中医提出用立象的方法,通过符号和象征表达意义。
(2)以意逆志
《孟子万象章》中载“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强调在解读时要关注整体意义,而非拘泥于字面文字。
五、惠施与公孙龙的名辨哲学
(一)惠施的哲学思想
1、惠施(约公元前370年—约前310年),战国中期宋国人。著名的政治家、思想家、哲学家,名家学派的开山鼻祖和“合同异”派的代表人物,也是庄子的至交好友。其生平事迹多见于《庄子》、《战国策》、《吕氏春秋》等典籍 。
2、惠施的学说特点:“弱于德”“强于物”,即他的学说对人文精神不太感兴趣,强调对事物的考察,主要是有关宇宙万物的学说。他的著作已失传,只有《庄子·天下篇》保存有他的十个命题,即“历物十事”。
2、惠施的“合同异”哲学思想(合同异之辨:万物之间的相似性和不同性都是相对的):
(1)、关于存在的命名:确定性与不确定性
(2)名之间的关系性:同与异,强调同
(3)历物十事:
(一)至大无外,谓之大一;至小无内,谓之小一
(二)无厚不可积也,其大千里
(三)天与地卑,山与泽平
(四)日方中方睨,物方生方死
(五)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
(六)南方无穷而有穷
(七)今日适越而昔来
(八)连环可解也
(九)我知天下之中央,燕之北,越之南也
(十)泛爱万物,天地一体也
“大同而与小同异,此之谓小同异;万物毕同毕异,此之谓大同异”,指事物本身的同一与差别的相对性。他得出万物“毕同”的结论,把相同的事物和不同的事物都抽象地统一起来,进一步推论出“泛爱万物,天地一体”即就逻辑来说“万物为一”,人应该同样地爱万物的结论。
他的“历物十事”虽然主要是对自然界的分析,却贯穿着“合同异”的思想,含有辩证的因素。
(二)公孙龙的哲学
1、公孙龙(公元前320年-公元前250年),曾为赵国平原君门客,善辩,以语言逻辑与分析见长,又称“辩者”,著《公孙龙子》,西汉时有14篇,现存6篇。
2、公孙龙的名辨思想
(1)名的确定性
(2)名的种与属,实体与属性的关系
第一:唯乎其彼此
出自《名实篇》,即一个名(概念)必须只反应一个或一类确定的对象,具体说就是实,强调“彼”之名必须专指“彼”之实,“此”之名必须专指“此”之实,这样的“彼”或“此”之名才能谓之“名正”,否则,“彼”或“此”之名就不能成立。
第二:坚白论
《坚白论》中载:“坚、白、石、三,可乎?”曰:“不可...视不得其所坚,而得其所白者,无坚也。拊不得其所白,而得其所坚。得其坚也,无白。”其意指,一块坚硬并且白色的石头,只能看到它是白的,不能看出它的坚硬,而用手触摸,只能摸到它的坚硬,不能摸到它的颜色。
“离坚白”的主要思想是将石头、坚硬和白色分开,通过人为刻意将触觉与视觉相分离,也就刻意地将石头的“白色”和“坚硬”性质相分离。他认为人的感官只能感知到事物的某些属性,不能同时感知到所有属性,这体现了一种主观唯心主义思想的特点,
第三:白马非马论
《白马论》中有载:“马者,所以命形也。白者,所以命色也。命色者,非命形也,故曰白马非马。”此论辩强调:“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白”的内涵是颜色,“白马”的内涵是一种动物还具有颜色,由于三者的内涵不同,因此白马非马。
“白马非马”论题的经典阐述,旨在探讨名实关系、共性与个性的哲学问题。可以说,从“白马是马”到“白马非马”,是诡辩之术从低级阶段到了一个高级阶段的表现。
第四:指无论
《公孙龙子指物论》中载:物莫非指,而指非指。天下无指,物无可以谓物。非指者,天下而物,可谓指乎?
“物”即天地及其产生的一切,“指”名词为手指,动词是用手指物的动作,引申为对世上万物的称谓即概念,“物指”意为万物皆可由指称表达,即每个事物都有对应的概念名称或属性,物本身是天地之间所具有的,如果没有”指“(概念名称)来称谓世界万物,人们对世界万物无法表述,人之间不可能交流。
公孙龙是中国古代思想史上最具争议的人物,但他独特的哲学思想和思维方式却对中国哲学、逻辑思想作出了巨大的贡献,正是在他的逻辑理论基础上,才产生了与西方形式逻辑、印度因明逻辑平起平坐的中国逻辑系统。
(观看大学MOOC,学习北京师范大学张伟文教授所讲的《中国哲学》,读冯友兰先生的《中国哲学简史》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