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阵子预告了要写一点儿《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的内容,毕竟我觉得自己也不是什么业界权威,只是做过一些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的、有一点儿经验的律师,所以我自己也是保持一个学习的态度,跟大家一起学习一下《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是为了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方案》而来的,目前网上我没找到这个改革方案,毕竟是中央深改委的文件,不一定能找到,但应该说,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从实务角度来说也是迫切的,目前看,诸多政府采购问题,源于采购需求管理不到位。接下来我会用非常笨拙和传统的方式,就是写下我对每一条条文的一些想法,作为政府采购需求方面初步的一些文章,待学习笔记结束之后,针对不同的实践问题,再对应不同的办法条文,去做更深入的解读。第一条 为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笔记:制定办法的法律依据自不必说,与政府采购有关的,财政部门发出的各类规范性文件,尤其是这类部门规章一类的,以其基础法律法规为基准立法,完全是常规操作。目的上,是为了加强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目标。
政府采购其实原则上非常重视绩效目标,或者说投入产出比。但确实,我们在实践中经常发现,政府采购的价格很多情况下都高于市场价格,非常诡异,当然,我们也可以归因于某些不正当现象或者违法违纪违规行为,但也可以说是政府采购需求管理不到位,需求调查不当,通过对需求进行管理,也会因此降低诸多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第二条 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的需求管理适用本办法。笔记:这还有什么可说的呢,政府采购本身就分为货物、服务和工程三大类,现在有些不太大的工程也归入服务,有些集成类项目更是货物和服务的叠加态项目,三者本来也不是有那么明晰和强烈的界限。当然,也为了方便管理进行相应归类,总的来说,无论何种项目,哪怕是适用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的工程类政府采购项目,也同样要适用《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政府采购需求管理,是指采购人组织确定采购需求和编制采购实施计划,并实施相关风险控制管理的活动。笔记:立法技术上看,更为具体的立法,尤其是针对某一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定义都是首选要解决的问题。
由法律规定的定义来拆解,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包含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实施计划、风控管理三个部分。又或者说,所谓采购需求,我们也可以拆成三个部分来看,逻辑上,其实很清晰,其实就是“是什么、怎么办、防风险”。通俗点儿说,最开始你总要知道,财政花了钱,到底要买啥,买的东西到底跟政府履行职责有没有关系,然后就要编制实施计划,这在后面的学习笔记中还会再具体说,但总归就是你要如何通过采购及其实施,最终实现你花钱买的这项需求对应的货物、服务或者工程,最后就是风控,不能说最终花钱买了一堆不能用的东西,也不能说最后花钱买了一堆凑合用的东西,一分钱一分货,还不能出什么问题,否则财政资金给你花了,岂不是打水漂。第四条 采购需求管理应当遵循科学合理、厉行节约、规范高效、权责清晰的原则。笔记:对采购管理需求的原则。这几个原则,也是这个办法后面规定内容的整体指导,都可以归入这几个原则,这几个原则也是与政府采购有关的各种主体,无论是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包括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和集中采购代理机构)、供应商,还是监管部门、律师,都要遵循,法律原则的意义在于,当规则出现空白时,原则要用来解释现象,提供法律渊源。第五条 采购人对采购需求管理负有主体责任,按照本办法的规定开展采购需求管理各项工作,对采购需求和采购实施计划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负责。主管预算单位负责指导本部门采购需求管理工作。笔记:注意了,注意了,各位采购人!你们是责任单位,出了毛病可不会找到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身上,而是采购人,也就是各家使用财政资金购买货物、服务或者工程的单位,也有行政机关,也有事业单位。同时,责任对应的,包括采购需求管理的各项工作,并对采购需求和实施计划的合法合理合规三方面问题都要负责,这是十分具体和细致入微的。至于财政部门的监管职责,这就自不必说了,现在大部分采购项目都在网上,监管效率还是不低的,至于采购前的这些环节,待之后再细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