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击蓝字
共同学习
------------------------

【原文】
病人有寒,复发汗,胃中冷,必吐蛔。
【注】
本条论述了素体虚寒之人误用发汗法后,导致中阳更伤、胃中虚冷,进而引发吐蛔(呕吐蛔虫)的变证。其核心病机为阳虚寒盛,误汗伤阳,中焦虚冷,蛔虫不安。此条是《伤寒论》“虚人禁汗”体系的重要一环(与第83-88条并列),深刻揭示了体质因素在治疗中的决定性作用,并体现了“治病求本”的学术思想。
【历代注家解读】
“病人有寒”的内涵:
体质本质: 指患者平素阳气不足,脾胃虚寒。其表现可包括:畏寒肢冷、腹部冷痛、喜温喜按、食欲不振、大便溏薄等。这标志着患者处于一种 “阴证、寒证、虚证” 的体质状态。
病位辨析: 尤在泾、曹颖甫等注家强调,此“寒”主要在里、在中焦脾胃。胡希恕先生则明确指出,此证属太阴病虚寒证。
“复发汗”的误治性质:
“复”字有两层含义:一为“反复”,即多次发汗;二为“反”,即错误的治疗行为。对于素体有寒之人,即使感受外邪,治疗也应以温里为主或表里兼治,单纯使用辛温发汗法(如麻黄汤)是严重的误治。发汗不仅耗伤津液,更会损伤阳气,对虚寒体质者而言是“雪上加霜”。
“胃中冷,必吐蛔”的病机与表现:
机理: 蛔虫具有“喜温恶寒”的特性。当胃中变得过于寒冷时,蛔虫为了寻求温暖的环境,会不安而动,上窜入胃或膈上,从而引发呕吐,并将蛔虫吐出。柯琴言:“胃脘阳虚,无谷气以养其蛔,故蛔动而上从口出也。”
现代意义: “吐蛔”是古代临床常见的现象。在现代,其意义可延伸为:① 标示胃寒的严重程度;② 代表一种寒邪扰动的病势,即误汗后出现的寒性呕吐、胃肠功能严重紊乱。恽铁樵先生曾对此机理表示存疑,但多数医家认可其象征意义。
胃中冷: 误汗导致中焦阳气衰败,虚寒加剧,胃的受纳、腐熟功能严重受损。成无己注:“发汗损阳气,胃中冷。”
必吐蛔:
要素 | 主要内容 |
|---|---|
体质特征(“有寒”) | 平素畏寒怕冷,四肢不温;饮食喜温恶凉;易腹泻或大便不成形;舌淡胖嫩,苔白滑;脉沉迟无力。 |
误治诱因 | 有不当或过度发汗的治疗史。 |
变证核心症状 | 1. 胃中冷: 胃脘部寒冷感,或冷痛,喜温捂;食欲极差,甚至呕吐清涎。2. 吐蛔或类似见症: 呕吐蛔虫(现代较少见),或见阵发性寒性呕吐、干呕、胃肠逆蠕动亢进。 |
病机关键 | 中焦阳虚,寒凝气逆。 |
证型/情况 | 与本证(89条)鉴别要点 |
|---|---|
厥阴病乌梅丸证(寒热错杂吐蛔) | 病机为 “上热下寒” ,症见消渴、气上撞心、心中疼热、饥而不欲食。吐蛔的同时伴有热象。本证为纯寒无热。 |
阳明腑实热呕 | 呕吐物酸臭,伴腹痛拒按、大便不通、潮热、舌红苔黄燥等一派实热征象。本证为虚寒。 |
少阳病喜呕(小柴胡汤证) | 呕吐伴往来寒热、胸胁苦满、口苦咽干等少阳枢机不利之证。病位在半表半里,非纯里寒。 |
既已误汗,当如何救治?本条虽未出方,但历代注家根据病机提出了明确方向。
【治疗原则】
急救: 温中散寒,回阳救逆。
善后: 建中补虚,恢复脾胃功能。
【参考方剂】
急救主方:
理中汤(丸): 为人参、干姜、白术、甘草组成。是温中散寒、补气健脾的基础方。成无己、郭白云等注家推崇此方。
四逆汤: 若阳虚欲脱,出现四肢厥冷、脉微欲绝等重证,则需急用附子、干姜、甘草组成的四逆汤回阳救逆。
安蛔止吐:
乌梅丸: 此为《伤寒论》治疗蛔厥的主方。虽本证为纯寒,但乌梅丸方中亦有桂枝、附子、干姜、细辛等大量温阳散寒之品,配以乌梅酸收敛蛔,黄连、黄柏苦寒下蛔(兼制温药之燥)。《医宗金鉴》即主张“理中汤送乌梅丸”。后世亦有理中汤加花椒、乌梅等用法。
善后调理:
小建中汤或黄芪建中汤: 用于误治后气血亏虚,脾胃功能迟迟不能恢复者,能温中补虚,和里缓急。
【虚寒体质兼表证的正确治法】
若素体虚寒之人又感外邪,正确的治法是 “温里解表同施” 或 “先温里后解表”。
桂枝人参汤: 即理中汤加桂枝,治太阳病表证未解,而中焦虚寒下利者,是表里双解之典范。
参苏饮(后世方): 益气解表,适用于气虚外感之风寒表证。
扩展的“吐蛔”内涵: 本条在现代的指导意义远超蛔虫症本身。它适用于一切因误治(如过用寒凉药、抗生素)或自身疾病导致中焦虚寒、胃肠功能严重紊乱的病症,如:
慢性胃炎、消化性溃疡属寒证者。
胃肠神经官能症、胆汁反流性胃炎见寒性呕吐。
术后胃肠功能衰弱、化疗后呕吐属虚寒者。
核心治疗启示: “见虫休驱虫,必察其本”。对于任何功能紊乱,不能见呕止呕、见痛止痛,而要探求其根本病机。若病机为寒,则温中散寒才是治本之道。
护理与用药警示:
用药警示: 对于虚寒体质患者,务必慎用麻黄、石膏、黄连等峻猛或寒凉之品。即使治疗感冒,也应避免使用强力发汗的西药。
护理要点: 饮食上绝对禁忌生冷瓜果、油腻难化之物,宜食温热、柔软的粥糜。注意腹部保暖,可用热水袋温熨(防烫伤)。
第89条文字简朴,但寓意深远。
临床指导: 明确规定凡“病人有寒”(素体虚寒者),严禁单纯使用发汗法,否则易导致中阳更伤,胃中冷,甚则吐蛔(或寒性呕吐) 的变证。
辨证关键: 详察体质是应用本禁忌的前提。临证必须通过问诊了解患者的平素状态。
思维启发: 本条是 “体质辨证”和“治病求本” 思想的集中体现。它告诫医者,治疗外感病必须内顾患者的根本体质,否则“虚虚实实”,贻害无穷。
学习此条,要与其它禁汗条文(83-88条)结合,深刻理解张仲景顾护正气的良苦用心。临证时,务必胆大心细,知常达变,做到“观其脉证,知犯何逆,随证治之”。
--THE END--

“点赞”是喜欢,“分享、收藏、在看”是真爱。让我们一起学习,共同进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