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所緣緣論
陳那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諸有欲令眼等五識以外色作所緣緣者,或執極微許有實體,能生識故;或執和合,以識生時帶彼相故。二俱非理。所以者何?
極微於五識, 設緣非所緣,
彼相識無故, 猶如眼根等。
所緣緣者,謂能緣識帶彼相起,及有實體令能緣識託彼而生。色等極微,設有實體能生五識,容有緣義,然非所緣,如眼根等於眼等識無彼相故。如是極微於眼等識無所緣義。
和合於五識, 設所緣非緣,
彼體實無故, 猶如第二月。
色等和合於眼識等有彼相故,設作所緣,然無緣義。如眼錯亂見第二月,彼無實體不能生故,如是和合於眼等識無有緣義。故外二事於所緣緣互闕一支,俱不應理。
有執色等各有多相,於中一分是現量境,故諸極微相資各有一和集相。此相實有,各能發生似己相識,故與五識作所緣緣。此亦非理。所以者何?
和集如堅等, 設於眼等識,
是緣非所緣, 許極微相故。
如堅等相雖是實有,於眼等識容有緣義,而非所緣,眼等識上無彼相故。色等極微諸和集相理亦應爾,彼俱執為極微相故。執眼等識能緣極微諸和集相,復有別失。
瓶甌等覺相, 彼執應無別,
非形別故別, 形別非實故。
瓶甌等物大小等者,能成極微多少同故,緣彼覺相應無差別。若謂彼物形相別故覺相別者,理亦不然。頂等別形唯在瓶等假法上有,非極微故。彼不應執極微亦有差別形相。所以者何?
極微量等故, 形別惟在假,
析彼至極微, 彼覺定捨故。
非瓶甌等能成極微有形量別捨微圓相,故知別形在假非實。又形別物析至極微,彼覺定捨。非青等物析至極微,彼覺可捨。由此形別唯世俗有,非如青等亦在實物,是故五識所緣緣體非外色等,其理極成。彼所緣緣豈全不有?非全不有。若爾,云何?
內色如外現, 為識所緣緣,
許彼相在識, 及能生識故。
外境雖無,而有內色似外境現為所緣緣。許眼等識帶彼相起及從彼生,具二義故。此內境相既不離識,如何俱起能作識緣?
決定相隨故, 俱時亦作緣;
或前為後緣, 引彼功能故。
境相與識定相隨故,雖俱時起亦作識緣。因明者說:若此與彼有無相隨,雖俱時生,而亦得有因果相故。或前識相為後識緣,引本識中生似自果功能令起,不違理故。若五識生唯緣內色,如何亦說眼等為緣?
識上色功能, 名五根應理,
功能與境色, 無始互為因。
以能發識比知有根,此但功能,非外所造,故本識上五色功能名眼等根亦不違理,功能發識理無別故。在識在餘雖不可說,而外諸法理非有故,定應許此在識非餘。此根功能與前境色,從無始際展轉為因。謂此功能至成熟位,生現識上五內境色,此內境色復能引起異熟識上五根功能。根境二色與識一異、或非一異?隨樂應說如是諸識惟內境相為所緣緣,理善成立。
觀所緣緣論
陳那菩薩造
三藏法師玄奘奉 詔譯
諸有欲令眼等五識以外色作所緣緣者,或執極微許有實體,能生識故;或執和合,以識生時帶彼相故。二俱非理。所以者何?
我个人的学习习惯是要把每句话拆开来单独理解,再合成一整句,包括我学习英文的时候也是这样,我必须要知道每个词的意思,所以这句话我拆分为了四部分:
第一部分:諸有欲令眼等五識以外色作所緣緣者
一、“眼等五识”具体是: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这五识。
二、“外色”:佛教中的“色”是指的一切物质现象,“色”并非我们日常所说的“颜色”或“美色”,它涵盖的是从宏观宇宙到微观粒子,从外在环境到我们身体的一切物质存在,是一切有质碍、会变坏的物质现象。那么第一部分连起来我们可以理解为:
有些人认为五识(眼识、耳识、鼻识、舌识、身识)的认识对象是外在的一切物质(包括色、声、香、味、触等)
第二部分:或執極微許有實體,能生識故。
这里的“极微”可以理解为是物质的最小单位,以现代的话有点类似于原子,目前发现的比原子小的粒子叫“亚原子粒子”。从物理学的角度分析,通过不断分割物质,发现它只是能量、力与基本粒子的动态结合,没有坚实不变的“实体”。光这一句就打破了我多年对于物质实有的看法,而后半句说極微是有实体的,看来是与事实不符了。
那么这部分可以理解为:(有的人)认为极微(物质最小单位)是真实存在的实体,能够引生五识。(从当代科学的角度我们也可以否定这个观点了)
第三部分:或執和合,以識生時帶彼相故。
(有的人)认为极微和合而成的物体是真实存在的,因为五识生起时带有它的形象。
我们分别举一些例子,直观地理解五识所认知的“相”。
1. (眼)视觉:看见一个苹果
现象:眼前有一个红润、圆形的苹果。
极微和合:苹果由无数极微(原子、分子等基本单位)组合而成,包括果皮、果肉、水分等。
识的生起:眼识生起时,直接缘取了“苹果”的整体形象(颜色、形状等),而非单个极微。
认为实有的理由:我们觉得苹果是真实存在的,因为眼识确实感知到了它的具体相状。
2. (耳)听觉:听到一段音乐
现象:耳边传来一段悠扬的钢琴曲。
极微和合:音乐由多个音符、声波振动和合而成,依赖于空气振动、乐器发声等物理条件。
识的生起:耳识生起时,缘取了连贯的旋律与节奏,而非孤立的声音粒子。
认为实有的理由:我们认定这段音乐是真实存在的,因为耳识清晰地捕捉到了它的音调与韵律。
3.(鼻) 嗅觉:闻到花香
现象:走过花园,闻到玫瑰的芬芳。
极微和合:花香是挥发性化学分子(极微)在空气中扩散、混合的结果。
识的生起:鼻识生起时,缘取了“花香”的整体气味,而非单个分子。
认为实有的理由:我们认为花香真实存在,因为鼻识明确感知到了它的香气。
4.(舌) 味觉:品尝一碗汤
现象:喝汤时尝到鲜咸浓郁的味道。
极微和合:汤由水、盐、蔬菜、油脂等无数极微混合烹煮而成。
识的生起:舌识生起时,缘取了汤的复合味道,而非单独的成分。
认为实有的理由:我们认定汤的味道是真实的,因为舌识直接体验到了它的滋味。
5.(身) 触觉:触摸一张木桌
现象:手按压桌面,感到坚硬、光滑。
极微和合:桌子由木材的极微(细胞、纤维等)组合而成,形成一定的结构与表面。
识的生起:身识生起时,缘取了桌子的触感(硬、平滑等),而非分散的极微触觉。
认为实有的理由:我们确信桌子是实有的,因为身识直接体验到了它的质地。
第四部分:二俱非理。所以者何?
这两种观点(认为极微有实体,能生识;认为和合有实体,识生起带有它的相)都不合理。为什么呢?
其实前面我们已经知道极微是没有真实的“实体”的,所以极微组合而成的“和合”也就更没有真实的实体了,所以这两者都不是真实的所缘缘。我们借助所谓的现代科学可以理解极微只是一种动态的结合。但是几千年前没有显微镜,凡夫俗子也看不到所谓的“极微”,在那个时候就已经有这种类似“原子”的观点出现,足以说明那个时候人类的思想追求达到何种地步,这绝不是我们今天大多数人能达到的。让我们一起来看看菩萨后面是怎么破斥这些观点的。
谷竹·2016·1月
腊月初六·於大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