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债的法定分类核心前提
1. 债权+物权=完整财产权,债权按发生源不同分为3类:约定之债、法定之债、自然之债
2. 4种核心法定之债:自然之债、单方允诺之债、无因管理之债、不当得利之债(⭐️考试重点)
3. 考情规律:2024届考单方允诺之债,2025届考自然之债(彩礼),2026届重点盯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二、 四种法定之债
(一) 自然之债(⭐️25届已考,2026届重点掌握例外情形)
1. 已过诉讼时效之债
(1)法院仍受理起诉,债务人提出诉讼时效抗辩→ 判决驳回债权人诉讼请求
(2)债务人未提出抗辩→ 债权人胜诉;债务人自愿履行后,不得请求返还
2. 违法之债(赌债、毒资、嫖资)
(1)未给付:债权人不得起诉主张给付
(2)已给付:债务人不得起诉主张返还
3. 彩礼之债(⭐️重中之重,司法解释专门规定)
(1)双要件判断:✅ 是否办理结婚登记 ✅ 是否共同生活
(2)分3种情形细化:
① 结婚登记前+未共同生活→ 分手时男方有权全额请求返还
② 结婚登记前+已共同生活→ 无权全额返还,法官结合彩礼使用、同居时长、双方过错、当地习俗,确定返还比例
③ 结婚登记后+未共同生活→ 离婚时有权请求返还
④ 结婚登记后+已共同生活→ 原则上无权返还;【例外】共同生活时间极短(闪婚闪离)+彩礼数额极高,可主张部分返还(谨防骗婚)
4. 限定继承超出遗产范围之债
(1)继承人仅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承担还款责任
(2)超出遗产部分的债务,属于自然之债:继承人自愿偿还的,偿还后不得请求返还;不愿偿还的,债权人无权强制要求
(二) 单方允诺之债
1. 为什么不采要约说?(2个核心漏洞)
2. 3种典型单方允诺之债(⭐️必考)
(1)悬赏广告(寻物启事、寻宠启事等):公告发布时生效,完成指定行为者,无论是否知情、是否具备民事行为能力,均有权主张报酬
(2)假一罚十承诺:经营者单方作出的承诺,不属于显失公平,完成指定条件(买到假货)即可主张权利
(3)已过诉讼时效之债的同意履行:事后放弃诉讼时效抗辩,在同意履行的数额范围内,成立单方允诺之债
(三) 无因管理之债(⭐️2026届重点预测考点)
1. 四大构成要件(⭐️必考,缺一不可)
① 无因:没有法定或约定义务(反向排除:父母抚养子女、财产代管人代管失踪人财产、雇保姆看孩子,均不构成)
② 主观要件: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核心:不能纯粹为自己)
排除情形1:误信管理(误把他人事务当自己事务,如养错牛、喜当爹抚养非亲生子女)→ 不构成,可主张不当得利
排除情形2:纯粹图谋私利(如拾得货物据为己有,挖深泥坑捡掉落货物)→ 不构成
允许情形:兼顾自身利益(如邻居家着火,担心烧到自己家而救火)→ 不影响无因管理成立
③ 客观要件:实施了管理他人事务的行为(不要效果,只要行为)
④ 不违反本人明示或可推知的意思(民法典新增,⭐️重点)
2. 无因管理的法律效果(双方权利义务)
(1) 管理人(雷锋)的3项权利(⭐️必考)
(2) 管理人的3项义务(⭐️重点考前2项)
义务2:及时通知本人,等待指示
义务3:及时转交事务成果,提交管理报告
3. 特殊情形:见义勇为=特殊无因管理
(四) 不当得利之债(⭐️2026届重点预测考点,比无因管理更重要)
1. 四大构成要件(⭐️必考,缺一不可)
① 无法定或约定原因(⭐️重点考反向排除情形,民法典985条,新增未考)
② 一方获益(不得是反射利益:如小区旁建地铁房屋升值,无人受损,不构成)
③ 一方受损(获益与受损存在因果关系)
④ 获益无法律依据
2. 不构成不当得利的5种情形(⭐️必考,重中之重)
1. 为履行道德义务的给付(如养子女给生父母支付生活费,血浓于水)
2. 明知无给付义务而清偿(明知的非债清偿,如替老师买单、自愿帮他人还债)
3. 误认无给付义务而清偿(误认的非债清偿,如夫妻共同债务,双方重复还款)
4. 提前清偿未到期债务及自愿支付的利息(债务人放弃期限利益,不构成)
5. 强迫得利(未经同意帮他人擦车、擦皮鞋,强行提供服务)
3. 法律效果:返还义务(核心:返还原物+孳息,易错点)
① 天然孳息:如捡来的牛生下的小牛、鸡下的蛋
② 法定孳息:如多收的钱款产生的银行利息、房屋出租的租金
4. 善意vs恶意不当得利人的返还范围(区分考点)
善意得利人(不知情):仅返还现存利益(如喝了1瓶茅台,仅返还剩余1瓶)
恶意得利人(明知):返还全部利益(哪怕利益已不存在,也要赔偿,如明知不是自己的茅台仍喝掉,需全额赔偿2瓶价款)
第三人赠与情形:善意得利人将利益赠与第三人→ 第三人无需返还,善意得利人无需赔偿;恶意得利人赠与第三人→ 恶意得利人需赔偿
【知识点复盘】
(一) 主要得分点(⭐️必背,占本节80%分值)
1. 自然之债:4种典型情形,彩礼的3种情形判断+ 诉讼时效届满后的履行规则
2. 单方允诺之债:悬赏广告的单方允诺说,2个排除要约说的理由,物权≠排除债权
3. 无因管理之债:4大构成要件(误信管理/纯粹私利的排除),管理人无报酬请求权,管理方法不利的赔偿责任
4. 不当得利之债:5种不构成的情形,原物+孳息的返还规则,善意/恶意的返还范围区分
(二) 易错点复盘
✅ 易错1:彩礼≠恋爱小额赠与/日常消费,节日小额礼物不算彩礼
✅ 易错2:无因管理不要效果只要行为,管理失败依然构成,好意施惠不构成
✅ 易错3:单方允诺之债,不知情/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完成指定行为,依然有权要报酬
✅ 易错4:不当得利必须返还孳息,合同无效/撤销仅返还本金的选项必错
✅ 易错5:自然之债履行后,不得请求返还;不当得利履行后,有权请求返还
(三) 2026届考情预判
1. 大概率考点:无因管理的构成要件+不当得利的返还规则(二选一,出案例题)
2. 次重点考点:彩礼的返还情形(2025届刚考,可能出选项)、悬赏广告的单方允诺说
3. 冷门考点:限定继承的自然之债、不当无因管理的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