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曾是古代的行政区划,“地”指地域或地区。《神农本草经》已提出“土地所出,真伪新陈,并各有法”。孙思邈《千金翼方》中论“药出州土”时,首先按当时行政区划的十三个“道”来归纳药材产地,强调用药须知所出土地。明代《本草品汇精要》在药物条文中设有“道地”专项。其后汤显祖《牡丹亭》中有“好道地药材”一语。说明前人很早就认识到药材产地与质量的关系。
我国地域辽阔,不同地区环境条件变化大,经过长期的生产实践,各个地区都有一批适合本地条件的道地药材。如四川的黄连、川芎、附子,江苏的薄荷、苍术,广东的砂仁、佛手、广藿香,东北的人参、细辛、五味子,云南的茯苓,浙江的贝母、杭白菊,安徽的滁菊、牡丹皮,河南的地黄、山药、牛膝,山东的阿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