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婚姻变故、债务纠纷和财产传承等问题都可能导致财产所有权归属产生分歧。即便是普通人,如果已经进入人生的后半程,有了一定的财产积累,也想给下一代提前做些准备,就需要考虑这类风险。对应的保险工具就是年金险和终身寿险。
保险最大的优势就是可以做到三权分立,投保人享有保单的支配权,保险公司拥有保单的所有权,受益人享受到最终收益权。可以通过指定受益人的方式,来确保财产的归属问题。
保单的财产权益只在投保人和受益人之间转移,始终不属于被保险人。即使被保险人有法律纠纷,也不会冻结这份资产,就起到了资产隔离的效果。
婚前公证保护的价值是婚前财产的当时价值,但有些资产是有增值部分的,房子就是这样,房子用来出租所得的收入,或者婚后增值部分,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
保险怎么最大限度保障孩子的利益呢?
父母不一定要给女儿买一套房子作为嫁妆,可以买份年金险,把自己设为投保人,指定女儿为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这样保单就把所有权、支配权和收益权分离了。父母作为投保人享有支配权,保险公司享有所有权,女儿享有收益权。
保单固定释放出的现金流都是女儿的,但支配权还在父母手里,只要小两口好好过,怎么花都行,如果出现问题,父母可以选择保单停止释放现金流,等事情尘埃落定再继续发放,这样就可以通过保单把控制权掌握在自己手里,保障女儿的权益。
财产转移主要包括两个方面,生前转移和身后转移。
生前转移,就是健在的时候提前为家人提供一笔财产,比如孩子的教育支出、嫁妆聘礼钱等等。通常可以用年金险来实现。
年金险和寿险不同,寿险是以死亡为赔付条件的,但年金险有两个给付条件,生存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
通常,生存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在他还活着的时候,保险公司按年限给他给付一定金额,保障他的生活,直到他去世或合同到期;但身故保险金是以身故为赔付条件,受益人是被保险人的直系亲属,等到被保险人去世后,保险公司赔付受益人一笔身故保险金。
年金险在财产转移上有两个好处:
一是可以强制储蓄,通过分期付款的方式提前准备,积少成多,再通过复利和较长时间的滚动,获得比较高的收益。
二是它的收益包含两种,生存金和身故理赔金,生存金是被保险人还在的时候,按期持续地返还他一笔钱,形成稳定的现金流,这样就可以避免家人突然得到一笔财产,而肆意挥霍的情况;身故理赔金是等被保险人去世之后,一次性给到受益人一笔钱。
身后转移,主要是规避遗产传承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财产争夺和遗产税的问题,通常会用到的产品是终身寿险,是因为它有两个优势,一是杠杆大,可以用较少的保费获得较高的保额,二是终身寿险只能在去世后获得,相当于给家人的一笔专款,而且保终身,不管是因为什么去世、什么时候去世,受益人都肯定会得到这笔理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