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伤寒论》第345条:“伤寒发热,下利至甚,厥不止者,死。”
此条辨厥阴病,虚阳外越,下利至甚,厥不止三症并见,阴竭阳亡之死证。
原文释义
“伤寒发热,”
此“发热”非阳复,乃阴盛格阳,虚阳外浮。或因阳气将绝,残阳尽露于外。
“下利至甚,”
下利至甚:下利极为严重。不仅次数多,且势急如水注,或伴下利清谷、完谷不化。示脾肾阳衰已极,关门不固,且阴液将竭。
“厥不止者,”
厥不止:手足厥冷持续存在,不能因任何治疗(如温灸、热药)而暂温。
“死。”
阳绝阴竭,阴阳离决,故死。
思辨
·厥阴病死证之递进
343→344→345
· “厥不止”与“厥不还”之异同:
厥不还(343条):灸后厥冷仍无转温,强调治疗后无改善。
厥不止(本条):厥冷持续存在,从不间断,或进行性加重。
同属阳气不复,皆是死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