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题最大的感触就是,曾经我们读过的诗句名篇,生活的见闻,在命题人大脑里一转悠加工出一道鲜活而考点丰富的试题,总能让人回想起一些人生哲理。
用苏轼《定风波》最后一句:“回首向来萧瑟处,归去,也无风雨也无晴。”看似云淡风轻、波澜不惊,却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人生没有路是白走,我们所认真走过的每一步都作数。或许当下我们看不到任何结果,但我们所走的每一步都是在向下扎根成为基石,坚持下去,时间会给我们以最好的答案。
法律与道德不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这是实证主义告诉我们,即便是“恶法亦法”取决于它的权威性和社会实效性;而非实证主义告诉我们法律与道德存在概念上的必然联系“恶法非法”,内容的正确即道德正确才是上层建筑法律正确的唯一标准。这两者没有绝对的是与非,法律是道德的最低要求,范围也更小。
下面分享几个名著里“走出来”的法考真题吧,如果你也读过,如何是否有了另一个角度去理解书中人、物、关系呢?
案例1:莎士比亚喜剧《威尼斯商人》中,安东尼与夏洛克订立契约,约定由夏洛克借款给安东尼,如不能按时还款,则夏洛克将在安东尼的胸口割取一磅肉。期限届至,安东尼无力还款,夏洛克遂要求严格履行契约。安东尼的未婚妻鲍西娅针锋相对地向夏洛克提出:可以割肉,但仅限一磅,不许相差分毫,也不许流一滴血,惟其如此方符合契约。关于该故事,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夏洛克主张有约必践,体现了强烈的权利意识和契约精神
B.夏洛克有约必践(即使契约是不合理的)的主张本质上可以看作是“恶法亦法”的观点
C.鲍西娅对契约的解释运用了历史解释方法
D.安东尼与夏洛克的约定遵循了人权原则而违背了平等原则
解析:契约(合同)精神是基于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但合同也必须遵循一个最基本的法理逻辑,在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不违背公序良俗的前提下。本题中约定“以割肉”为违约罚则,违反了做为人的最基本人权,夏洛克作为提出者系强势一方,安东尼(借款人)在订立契约之时处于劣势一方无选择的余地。这个故事主旨就是围绕,这种违反人权的契约,是否应当恪守契约精神?
案例2:一外国电影故事描写道:五名探险者受困山洞,水尽粮绝,五人中的摩尔提议抽签吃掉一人,救活他人,大家同意。在抽签前摩尔反悔,但其他四人仍执意抽签,恰好抽中摩尔并将其吃掉。获救后,四人被以杀人罪起诉并被判处绞刑。关于上述故事情节,下列哪些说法是不正确的?CD。
A.其他四人侵犯了摩尔的生命权
B.按照功利主义“最大多数人之福祉”的思想,“一命换多命”是符合法理的
C.五人之间不存在利益上的冲突
D.从不同法学派的立场看,此案的判决存在“唯一正确的答案”
解析:本题改编自《洞空奇案》美国法学家彼得.萨伯,而这本书的原型则是1884年英国杜德利海难案,后来被李安导演改编成一部电影《少年派的奇幻漂流》。这些都是在揭示一个问题,当人性在面临生存死亡时如何抉择?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生命权都是平等的无所谓高低贵贱,多数人的利益并不能以剥夺他人生命为代价。本案中告诉我们,5人面临同样困境,生命权平等,其他四人以获得自己的生存权,故意杀害摩尔,法律上不应为此种行为提供任何的保护,唯一的答案便是,四人均应认定故意杀人罪。目前法律界有一种声音提出,例如美国“911”这种情形下,飞机上的人注定会被牺牲(死),那么为了避免该飞机撞向地面大楼而导致更多人员伤亡,可以将该飞机击落。此种主张的前提是“无论击落与否,飞机上的人都必然会死”。
案例3:在小说《悲惨世界》中,心地善良的冉阿让因偷一块面包被判刑,他认为法律不公并屡次越狱,最终被加刑至19年。他出狱后逃离指定居住地,虽隐姓埋名却仍遭警探沙威穷追不舍。沙威冷酷无情,笃信法律就是法律,对冉阿让舍己救人、扶危济困的善举视而不见,直到被冉阿让冒死相救,才因法律信仰崩溃而投河自尽。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ACD。
A.如果认为不公正的法律不是法律,则可能得出冉阿让并未犯罪的结论
B.沙威“笃信法律就是法律”表达了非实证主义的法律观
C.冉阿让强调法律的正义价值,沙威强调法律的秩序价值
D.法律的权威源自人们的拥护和信仰,缺乏道德支撑的法律无法得到人们自觉的遵守
解析:这个案例想起卡夫卡在写给父亲的信中有一段这样的描述,小时候他犯很小的错误,却被父亲狠狠的教训。与冉阿让的想法是一致的,从社会一般人角度看都会有的反映,小错小罚,大错大罚,这是法律上的“罪刑相适应,比例原则”。所接受的处罚措施应当与所犯错误程度相当,罚当其罪。冉阿让仅仅是偷一块面包,便被减刑,这本身就是一种忽略人的基本生存权的本能,亦是过与罚的严重偏差不是公正的法律“恶法非法”;生存权是一项基本人权,无论从道德或是法律层面,仅是一块面包便能被判刑,这种排除了绝大多数人的法,本就丧失了社会的基础。
案例4:据《二刻拍案惊奇》,大儒朱熹作知县时专好锄强扶弱。一日有百姓诉称:“有乡绅夺去祖先坟茔作了自家坟地”。朱熹知当地颇重风水,常有乡绅强占百姓风水吉地之事,遂亲往踏勘。但见坟地山环水绕,确是宝地,遂问之,但乡绅矢口否认。朱熹大怒,令掘坟取证,见青石一块,其上多有百姓祖先名字。朱熹遂将坟地断给百姓,并治乡绅强占田土之罪。殊不知青石是那百姓暗中埋下的,朱熹一片好心办了错案。对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CD。
A.青石上有百姓祖先名字的生活事实只能被建构为乡绅夺去百姓祖先坟茔的案件事实
B.“有乡绅夺去祖先坟茔作了自家坟地”是一个规范语句
C.勘查现场是确定案件事实的必要条件,但并非充分条件
D.裁判者自身的价值判断可能干扰其对案件事实的认定
解析:这个案例是封建社会纠问制度下的普遍现象,以偏概全,集“侦查起诉审判执行”于一人之手的“人治”制度下,司法权力滥用成为常态。即便是大儒朱熹也不例外的会“断错案”,这是当时社会背景下的必然结果。
现代法律制度下层层递进的改革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发展,定罪量刑不能仅凭“必要条件”(无A则无B),而需要“充分条件”(有A则有B)的相当因果性。法官具有一定自由裁量权,取决于其自身的日常生活经验法则、职业道德水准、依据法定程序合法、合理、独立做出判断。因此,定罪量刑本就是法官对案件的自身价值判断。
学习的乐趣不在于最终取得多少成就,而在于过程中一步步拆解知识点,一个个案例所带来的触动,在那么一瞬间让你恍然大悟,啊,原来是这样的啊!那一刻涌上心头的满足感,无语伦比!